因为年少不可得(67)
她自己同样也不例外,甚至比魏晋还早了一步。想到自己的另一半,宋清谈不禁莞尔一笑,给对方发了微信。“是你,真好。”
那个早已相识的人,是她从未想过的可能,却最终携手走向人生的另一段旅程,所以说人的际遇还真是充满了无限可能。
“咱班最近真是好事不断,你们一个个不吭不哈地就把人生大事给解决了,搞得我压力山大。”身边的钱康康煞有其事地说。
“还有谁要结婚?我没听说啊。”
“周江以呀,来的路上听他那几个铁磁说的。我也没接到通知,你看他朋友圈或QQ空间,发的有照片。”
听了钱康康的话,宋清谈不自觉去翻自己的微信,却没有找到周江以,搜索一番,仍然没有,搜索QQ也同样如此。那一刻,她恍然明白,最后一次相见时他说的“再见”或许有其真正的含义。
这亦是芸芸众生的真实世界,时光肆意,碾尘出香,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势必要相继作别自己的青春年少,无论你是主动,还是乐意,或是无奈,还是纠结,他们都殊途同归地走向了同一种结局。
而她呢?她自己又是如何和青春里的少年说了再见。
那是曾短暂活跃过的同窗聚会中极为寻常的一次,至少在活动的前半场,她都如此认为。
当时一切看起来都那么正常,一位多年没有消息的男同学重回大众视野,趁着回久光的空档特意组局相聚,自然是同窗情深意切,不可避免地再次进入追忆青春的经典环节。
宋清谈配合着现场的气氛,三三两两的喝了点红酒,看着眼前那些熟悉又陌生的同学觥筹交错,推杯换盏,笑意缱绻,意兴阑珊,心里那点小情绪依旧掩藏的很好,她研究生临近毕业,正为人生的重大选择而辗转纠结,徘徊犹豫。
原本她以为,自己永远都不会说出那些话。在那场旷日持久的喜欢里,他如灯塔一般矗立在她心间,闪闪发光,她日日眺望,感受他的光亮,但又不会将这灯塔揽入怀中。她知道,一旦拥揽入怀,或许这光亮就不再了。
也许是在酒桌上,众人对青春的热烈回首触动了她,但她那时明明也还好,依旧泰然,并无失态。
真的是因为喝了点酒的缘故吗?她搞不清楚当时的情形,怎么就突然头脑发热起来,又或者是因为在续场的KTV里,他刚好坐在她身边,又不浅不淡地说了句:你少喝点。
多年后的相遇,两个人真真正正的说上第一句话,竟是这句“你少喝点。”简单的四个字,被他随口一说,却瞬间击中了她内心深藏着的最最柔软的部分,她就真的昏了头了。她想念了那么久的一个人,幻想过无数次的那个人,此刻就真真切切的坐在自己身旁,和她说着话,她就真的投降了。
宋清谈听着他说,我看了你的日志,虽然是琐碎小事,一字一句却能让人看进心里。
喧嚣嘈杂的空间,更让她口干舌燥,她低着头,唇启闭合间内心暗自摇摆。
魏晋,高一的体育课,林荫当着篮球场上所有人的面说张翼在打听你的名字。其实,是我想知道。
曾经,我能感觉到轻松惬意的时刻,就是觉得自己原来也可以不那么在乎你的时候。
魏晋顿了顿,拿着啤酒罐和宋清谈碰了一下杯。
但有时想到,只是有这样一个你在我心里,就是挺让人高兴的一件事。
宋清谈说着这些话,手中的啤酒罐被捏得不成样子。虽然灯光昏暗,四周肆意喧嚣,旁人各自沉浸完全忽略他们,甚至他们自己都觉察不到彼此此刻的模样与神情,她还是脸部发烫,心跳突突。
我说这些,不是想怎么样,只是想给我自己一个交代。
我知道,我知道,我这个人一向慢热,许多东西,都放在心里。宋清谈,我记得咱们一起看烟花的那个夜晚。后来的元宵节,我曾想过,如果还能在茫茫人海里和你遇见该多好。
那就够了,谢谢。
他们再次碰杯,致那些一去不复返的温柔时光。
后来他们又说了些什么,宋清谈已经不记得。
她只记得那些旧时光最终停滞在那里。
“曾经,我那么肆无忌惮地纵容你嚣张在我整个青春里,不管是懵懂记忆中的你,还是后来想象中的你,我都认了。愿你安好!再见!”宋清谈知道,当她把这句话发给魏晋的时候,就代表着一切的彻底结束。
看着他发来的微信“到家了吗?今天结束的晚,早点休息。”宋清谈完全答非所问。她知道,无论今晚是否收到他发来的信息,她都要把这段话发给他。她喜欢了他八年,那是她全部的青春,她要与他作别,她也必须给自己一个交代。
在那些关于青春年少的故事里,得不到才是大多数人最真实的境遇,但那些因为年少不可得的部分,始终在心底某个地方闪着微弱的光亮,充盈着你此后的人生。
第 60 章
宋清谈的告别信——写给自己
也许,你最近真的累了,想要清空和整理一下你的心。也许,你就只是稍稍喝了一点,没醉,却开始头脑发热。到后来你居然说起那些埋在心里太久的话。在那场旷日持久的喜欢里,你早已经忘记了当初是为了什么。可能像网上俗滥了的那句话,只因为那天的阳光灿烂,而他穿了一件你喜欢的衬衫。
曾经你心里有过一个人,绝口不提的一个人。他像根刺,刺在心里,隐隐作痛,不能触碰,时日长久,心和刺,成了一颗琥珀石。
这是怎样的一个夜晚,是时机成熟,你们都要褪去稚嫩,彻底走向热辣辣的成人世界了吗?所以,要放下一切,轻装上阵?那些记忆里的小美好,是多么不忍心拿出来与现实去抗衡。
一切该从何说起?当少不经事的懵懂记忆慢慢消退的时候,当能够记住的一切都开始模糊的时候,是想象拯救了你。对,像旁人说的那样,你一直都活在自己的想象里,固执地切断了旁人走近你的路,如果不是当时有人问起,是否你也曾心动过,他真就成为了你心底那个绝口不提之人。暗自欣喜一直都是你喜欢他的惯性。
又是一句流传甚广的话:我曾喜欢过一个人,但与他无关。
曾经有一个阶段,单单只是想起这世界上存在着这样一个他,就是一件令你欣喜的事。忙碌的间隙,你突然想起他,心里的世界忽然就轻盈美好了。而你心里的小欢喜,已然与他无关。
曾经,你默默守着一座空城,独自承欢。
曾经,也有视你为心中美好的人,发来短信,简单的叮嘱,恰当的问候。你知道,每一个人都会有这样的时刻,突然在心里想起某一个人,那个让你想念,使你在意的人。你自己也曾遇上这样的时刻,可是你连像他们这般只是发一个看上去最简单不过,听起来最恰当不已的短信都不能,你连这样的勇气都没有。
也有那么一些时候,你觉得自己最轻松的时刻,就是自己可以不那么在意他的时候。原来,你也可以不在意他。
曾经,你终于明白有些歌词不是矫情,有的时候,一个人的心,真的会硬生生的疼。
曾经,在那你还曾狠狠在意过的曾经,你曾思索,选中这样一个你,究竟是为什么?你不受控制似的执着而固执地喜欢着一个镜花水月般的人,到底是为什么?想必时间会慢慢给出答案。
在那场旷日持久的喜欢里,在你反反复复的纠结中,你和多少人一样修炼成了百毒不侵的女战士,继而活成了爷们。
想起刚开始实习的那段时间,你蹭在笛子位于广电南路的家里,有天晚上,她问了句话,你随口回答。她突然说,伙伴,我觉得你心里住着一个……当时的你心里顿时咯噔一下,却只听她嘴里脆生生地蹦出三个字“小爷们”。
你知道,在你心里那么咯噔一下的时候,你仍没有彻底放下。
你也常和旁人插科打诨、言语讽刺独占上风,便误以为自己修炼得当,坦然释怀。但直到再次遇见,你才明白,他早已成了自己的暗伤。总有一个人,让你不能言语,失了本真。总有一个人,让你变得不像你自己。
旁人千言万语,抵不过他一言不发。
总有那么一个人,让你所有的坚硬化为柔软。而他就嚣张地呆在你心底最柔软的部分,不时地对旁人摇旗呐喊,耀武扬威,而你曾经又那么地纵容他骄横地在你心里呆着。像笛子说的那样,把所有可能都变成不可能,是你的强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