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爪子挠到我脸上的时候,梦醒了,我还在大道上追着那个不知道是什么的小动物……”
“很多时候,我觉得醒着,但其实是梦。”
什么时候开始做梦,其实已经无从考究,她长期失眠,自己也记不起来这个长期到底有多长。
能确定的是,这些长时间堆积下来的梦都是乱七八糟的,并且一层接着一层的循环。有时醒来竟真的感觉被狼群追了一路,比没睡还累。
刚进入睡梦中的时候,觉得自己待在一个什么地方,周围什么也看不见,也好像是真的没有什么,甚至连地面都没有。
身体不受控制,除了意识什么也没有。
她分辨不出到底是睁着眼还是闭着,除了黑,想不到任何一个词可以形容。
因为没有地面,所以人也不停地往下坠,直到意识跟着身体一起沉没,陷入其中。
常正彬沉默了几秒,转而用了弱一点的语气,试探地问道:“你最近,有遇到什么特别的事吗?”
孔舟默不作声,她不笑的时候,给人一种特别清冷疏远的气质,很难看出有什么情绪。
“有一个很多年的朋友要走了。大概永远都不会回来了。”
003
年少时做梦,常常是旖旎风光一片光明,偶尔运气好,还能做个奇幻无比的春梦。
毕竟少年本身就充满了活性。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那些清风霁月就变了味了。
前台手忙脚乱地在整理什么,手机放在桌子边,她一抬手,桌上的东西相互挤压错位,挤掉了手机。
前台听到声响,趴在桌子上抻头往下看,发现手机掉到地上了。不等她爬起来去捡,就伸过来一只手,捡起地上的手机放回到她面前。
她趴在桌子上没看清人,只见手指纤长,皮肤出奇的白,从指尖到手腕都十分漂亮——放了手机,又很自然地绕上另一只胳膊,问她:“要帮忙吗?”
前台愣了一下,回过神来:“谢、谢谢,哦哦不用了,我自己能处理。”
孔舟笑了一下,抬脚往外走。
兜里的手机振了一下,玲珑传剧方发了电子版剧本过来。
玲珑传的制作班底中规中矩,筹备后期投资方突然撤资,导致这个项目差点难产,由于不开机前期所有投入都会打水漂,项目组又拉到了电视台的一小笔投资,才勒紧裤带决定开机。
绕了一大圈,虽然没达到预期,但因祸得福后面不愁卖剧。
这是一份完整的剧本,签约前剧方只提供剧本的部分内容,全部的剧本,说明谢宋那边已经谈完了合同。
她按照集数打印出来,因为数量较多,索性就着打印机旁边看了起来。旁边放了几支颜色不一的水笔,方便随时动笔标点什么。
不知不觉就看到了晚上,脖子长时间不动有点遭不住,险些抬不起来,她只好停下来。
后面打印出来的还都堆在一起,借着歇脖子的功夫,又把它们整理出来。
等全部整理完,就有点看不下去了。
大概是低头久了脊椎太疼受了影响,她放下笔,到床上躺着。
这次不知怎么的睡的格外快,梦也清晰无比,连路上的石子,栅栏上铁丝扭成的什么形状都能看清。
野狼的被毛光亮,还沾着点雪,似乎营养良好,肉眼可见结实的膘,纵身一跳便从山上扑面而来……
孔舟被窸窣的开门声惊醒。
谢宋错愕的看着她:“你,你睡了?”
孔舟身上出了一层薄汗,缓了口气:“什么事?”
“哦,哦——我是来告诉你,合同弄好了。”
“嗯,”孔舟起身给自己倒了杯水。“我已经收到剧本了。”
谢宋:“本来就是谈过的合同,又改了点小细节,总之,你明天去公司一趟,合同不是我负责,这个项目已经被李晴接过去了,她会跟你细说。”
谢宋很早就递交了辞职报告,因为一些乱七八糟的事一直拖到现在,当然不会管这个没有必要的事。
这也意味着,她的工作也交接的差不多了。
孔舟愣了片刻,略微点了下头:“知道了。你什么时候走?”
“后天,我是过来还你家钥匙的。”
孔舟“哦”了一声,又坐在床上出神,汗已经退下去了,衣服贴在身上有点发凉,窗帘的一角正前后起伏,原来是窗户没有关上。
她忽然问道:“老谢,你在这一行干了多久了?”
谢宋愣了愣:“有十年了吧。”
“十年……”孔舟喃喃念了一会这两个字:“你舍得吗?”
谢宋半晌没有说话,原来坚定的心里又出现一股力量,好像来自很遥远的地方,用微弱的力气在拉扯她。
那是少年时以为的发光发热。
十年时间,已经足够改变很多东西,那点热量根本掀不起什么,更抵不住日积月累的消磨。
她说道:“我累了,不想过这种漂泊的日子了,朝九晚五,稳定打卡,然后混吃等死,不是很好吗?”
孔舟目光黯淡下来:“想好以后做什么了吗?”
“不知道,也许真的会去包块地种种,说不定回家就去相亲结婚生子了,怎么过不是过。”
她突然说:“我知道你不喜欢我说这个,这是最后一次,我站在朋友的角度,希望你能好好考虑,你确定还想要继续干这一行吗?”
孔舟一愣,忽然觉得有点没意思,谢宋劝她一起走,她想要谢宋留下来。
结果谁也没能干涉成功。
“可能我这个人,天生就不怎么喜欢安逸。”她喃喃道。“你不是也干了十年吗,那起码也得我到十年的时候再说吧。”
“再等等,如果到了十年,我还跟现在这样浑浑噩噩就去找你。”
谢宋走的时候比较低调,只有孔舟一个知情的来送她。卷铺盖回家,也没有衣锦还乡的架势,穿了一身便捷的运动服,当年来北京时坐的是火车,现在回去依然是火车。
人满为患的火车站,往里一钻谁也找不到谁,听歌聊天打游戏,厉害的人,操着天南海北的口音也能相互吹牛逼。
已经进入夏季,正午的太阳晒得人皮肤疼,孔舟戴了帽子,两人没立马下车。
谢宋说道:“十年前来北京那天下着大雨差点没把我淋死,现在走了天气反而挺好的,果然老天爷都不想我在这占地方。”
她今天的废话比平时还多,不知道是太高兴还是舍不得。
“你不是问我,舍不舍得吗,舍不得,怎么可能舍得,没有人能对坚持十年的东西毫无留恋。但当你真的长大了,会发现‘坚持就是胜利’并不适合所有人,人活的越久就越想要安稳,对没踏足的世界总是百般好奇,其实外面,也就那样。”
当年工作刚迈入正轨,她还是个洋溢着朝气的小年轻,孔舟是她带的第一个艺人。
一晃眼过了七年,也成了最后一个。
“你知道我当初为什么带你吗,本来上面给我分的是另一个人,现在已经退圈了。”
谢宋道:“因为我当时觉得你身上有光,你天生就应该光芒万丈。”
很可惜,孔舟丝毫没被这句话所感动,这种过家家的话除了哄小孩,让他们展望美好明天,然后努力学习以外,没有任何实质作用。
她推开车门:“这说明你根本不会看人。到点了,下车吧。”
“等等,”孔舟摘下帽子:“一路顺风。”
谢宋愣了一下,脸上的表情顷刻变得很温柔,像是有什么东西尘埃落定:“走了。”
孔舟叹了口气,烈日当空之下却觉得有点冷,伸手关了车内的冷气,开车回去。
家里窗帘禁闭,遮光度很好,屋里一片昏暗。
孔舟没有立即开窗,也没开灯,在屋里坐了下来。恍惚想起一些往事。
大概是刚毕业不久,那时候手里没钱,住在一个地下室里,地下室电压不太稳,电灯常常忽闪,不过即使不闪,开灯的时候也是暗的,大概就像现在这样。
本来定了一个小角色,对当时的她来说是一笔不少的薪酬,进组的前一天因为某些原因临时换掉了,之后一直没有戏拍,在地下室里一蹲半年。
很快积蓄就花光了,住不起三环的地下室,只好搬去离市中心更远的地方——另外一间地下室。
虽然当时已经签了公司,但公司不大,本来资源就少,又签了一大堆的新人,所以依然没有戏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