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又在改剧本[快穿](171)
闻歌豪情万丈回复他:“大丈夫志在四方,我觉得边疆挺好,等我去把那里征服下来!”
随后她看向李常乐和陈慕河叮嘱:
“我不在京城,你们也要努力读书啊,将来考取功名,我们一起建设江山,守望百姓。”
陈慕河一直都是温润乖巧的,虽然不舍,但依然祝福,“闻歌,此去一行山高路远,望君珍重!一定珍重!待垂暮之年我等依然一如今朝。”
“好,大家一辈子好朋友。”闻歌抱了抱两位好朋友,尤其还给李常乐擦了擦眼泪,“小李世子多大了还掉眼泪,知道的是给我送行,不知道的还以为你送丧呢。”
李常乐:“呸呸呸!你个乌鸦嘴说的什么混账话,呜呜呜你等我,等我考上功名就去边疆找你!”
闻歌:“好好好,那你好好学习,我们来日再见。”
漫漫黄土路,广阔天地间。
闻歌轻马前行,恣意潇洒,身边只有一狼桃随行。
她只身赴任什么都没带,反正大军都在边疆呢,衣食住行那些也不用担心,有银票随用随买就是了,路上带东西反而麻烦,再不济她还有以前世界的金手指呐,储物空间里什么没有。总之一切从简,省得麻烦!
“带你去边疆开新地图!”
“侯爷去哪,我就去哪。”
身后的京城越来越远,闻歌清丽的脸庞上洋溢着动人的光彩,她已飞出那片富贵牢笼,向着崭新的世界翱翔。
此时此刻,仿佛从这个身体的深处飞出了有一种升华的解脱,化成一缕清灵,安然释放。
008:宿主!原身的执念解开啦!
走着走着他们同行路上就多了一个人。
高手:“忙我也帮了,啥时候拜师啊?”
闻歌:“没想好呢,等着吧。”
高手:“你你你!你这个言而无信的臭丫头!某要追杀你!”
闻歌:“多谢先生护送我到边疆,”
高手:“......气死我啦!”
闻歌到边疆之后,起初并不能服众,毕竟她年纪太小了,比有的老将军孙子都比她大。不过闻家在边疆的声望很高,碍着这个并没有太过为难闻歌。
闻歌不管别的,三下五除二撸起袖子开始整顿这三十万大军,总之最后成功的用个人魅力征服大众,把这三十万大军收入囊中。
一晃眼三年过去,闻歌把家人从京城接到边疆一起来住。此时边疆在她的带头治理下兵强马壮,周边城镇和部落也相应的发展起来。
一晃眼又两年过去,李常乐千里迢迢来看她了。
“闻歌!我考中贡士了!明年我再下场秋闱,哼哼到时候本世子准拿个状元回来。”
昔年的小伙伴们长大了,也出息了,李常乐如今十八岁,清新俊逸,品貌非凡,身上风尘仆仆沾染着长途跋涉的风沙,不掩其少年凌云风华。
闻歌笑着揽过好朋友,“来来来,我好好招待我们未来的状元公。”
李常乐高高兴兴的看着身边风采照人的闻歌,他看到闻歌心里火热的很,从灵魂里遏制不住的激动,激动的他都想哭。
几年过去,他比从前更加耀眼,但待自己的情谊丝毫不减。
他从小就认识他,一起上学一起玩耍一起度过每一天,他们认识太久了,自然到他没有想过两个人有朝一日会分开。
闻歌走后他才知道自己有多难受。
好像生命里缺了一块,他睡不着觉,他难过的偷偷躲起来哭,他好想闻歌。
从那之后他开始发愤图强,努力读书,拼命的上进想追上闻歌的脚步,他的朋友太优秀了,他也要优秀起来,这样他才有底气翻山越岭站到他面前。
功夫不负有心人,李常乐一朝中榜,考上贡生之后立马启程边疆亲自给闻歌报信。
小李世子自小锦衣玉食,骑一个时辰马大腿都要磨红的娇贵人儿,哪里受过苦啊,这一路从京城到边疆,手脚腿背全都磨破了皮,吃不好睡不好整个人都要散架子了,但是他心中开心,想到能见到闻歌就一点都不觉得苦了。
“哼哼,这几年是不是想死小爷我了?”
“那倒没有,不过你这自恋的毛病还真是不减当年啊。”
“......喂!”
李常乐在边疆待了两个月,快乐的他都不想走了。
闻歌带他纵马翻山,感受天地辽阔,见识百姓生息,从未见过的壮丽和民生激励起李常乐胸中豪情万千。
最后离开的时候他用力抱着闻歌的肩膀许下承诺:
“闻歌,等我考上了功名,我就申请到边疆这边赴任,咱们一起努力,一起建设大好河山!”
闻歌笑着拍他的肩膀,“行!”
第二年,李常乐没考上状元,陈慕河是状元,他是第二名榜眼。
哎哟气得他,放榜后几天没和陈慕河说话。他都跟闻歌吹好了要考状元的,结果考了第二名算怎么回事!
哎,但气归气,他也没真和陈慕河生气,俩人喝了一回酒重归于好后转头就乐颠颠地去求皇帝给他安排边疆的官职。
李常乐如愿得了边陲一小地的县令,虽然芝麻大的官儿吧,但他是要去干实事儿的,况且有闻歌在那边当老大哥,谁敢欺负他!
李常乐提前赴任。
他又能和闻歌天天在一起了!
李常乐在那个地方干了五年之后,政绩斐然,口碑极好,当初霸道顽劣的京城世子爷,如今成了百姓人人口中夸奖的县令大恩人。
五年期满后他被调令到另一个地方,还是当县令,但这回是富饶丰硕的交通要塞,分量大不一样。
李常乐仕途青云,但他不大开心,因为他要离开边疆了,新地方离闻歌太远了,二人可能一年到头都见不上一面。
别说一年到头,在任三年李常乐都忙得抽不开身。
整整八年,李常乐任期圆满,终于要回京述职。一朝回去便是平步青云。
他终于有时间再来边疆了。
如今他年近而立,气质成熟稳重,一副天生的好相貌加持魅力十足,这些年不知道迷倒了多少姑娘的芳心,但在闻歌面前还是那个有点欠揍的傻白甜样子。
“你不回京城了吗?”
闻歌摇摇头:“不回了。”
前些年□□母寿终正寝,几个奶奶婶婶都在边疆这边安顿,她们闻家已经在这边扎根了,京城已是昨日黄粱,不回去了。
这时外面走进来一个奶声奶气的小娃娃,抱着闻歌叫爹爹。
李常乐当时简直像是被人迎面打了一拳,瞠目结舌地看着那个小孩儿。
“这这这...这是你的孩子?”
“不对你你你...你什么时候成亲了?!我怎么不知道!!”
闻歌单手把孩子抱起来托在臂弯里,还先上颠了颠,乐得小娃儿笑声清脆如铃。
“对,和一个漂亮姑娘生了一个可爱的孩子。”
“也不是不告诉你,我与芸娘两年前相识,芸娘是江湖中人,性情洒脱不爱拘束,直到她最近说想安稳了,带着孩子回来我才知道,还没来得及通知你们。如今你来了,正好补上一杯喜酒吧。”
说罢,屋外走进来一个梳着妇人发髻的妇人,大方明艳,脚下生风,身上带着江湖人的豪气,看向闻歌和她怀里的孩子眼睛里充满着爱意。
李常乐浑浑噩噩的离开,头顶星月交替,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心里难受的紧,比当年闻歌刚离开京城那段日子还难受。
回京的路途上,他独自一个坐在马车里,老大一个人,哭的那叫一个肝肠寸断。
——“将军,为什么要让芸娘和小宝冒充你的媳妇儿孩子啊?”
——“大公主给我写信求助,说李常乐什么都比着我学,这些年哪哪都好,就是迟迟不成家,希望我帮个忙点一点她这不开窍的儿子。如今见我娶妻生子,他也该意识到了,说不定过段时间就能收到他的喜帖了。”
闻歌在这个世界成为了青史留名的封疆大吏。
五十岁的时候能干的都干完了,再往上也没有上升的空间了,她觉得差不多可以就“寿终正寝”准备结束旅程。
这一生到死,她都孑然一身。
临死之前,已经变成了老帅哥的狼桃哭着跪在她面前。
“将军,您要离开了吗?带上我吧。”
闻歌一如往常那般温柔地拍拍他的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