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爱(24)
这件案子轰动一时,就连叶初晓在千里之外的江城,也从报纸上看到一二,当然,更多的是张莲打电话转告给她的。
驰松年的死,对张莲的打击很大。不仅仅是失去了后半生最重要的经济来源和依靠,也是因为她对驰松年,总该还是有感情的。
也因为如此,叶建刚再次卷土重来,三天两头跑去找张莲的麻烦。叶初晓在电话里听到母亲的抱怨和咒骂,在大学的第一个假期,本来打算回家看她,但被张莲阻止,让她好好在学校呆着,省得回家被叶建刚纠缠。
叶初晓便打消了回家的念头。
而关于驰骏,叶初晓很长一段时间,,没有从张莲口中听到他的消息。许久之后,她实在忍不住,便拐弯抹角地问。
哪知张莲却说:“驰骏啊?你不说我都忘了。你读书去后,我就一直没有见过他。他爸自杀的消息出来,也没见他露面。不仅是我没见过,全新塘的人都没见过他,就跟消失了似的。都不知是死是活。”
这番对话,发生在叶初晓大学第一期结束后。
也就是说,驰骏从那次在垃圾桶后面出现后,便再也没有人见过他。
叶初晓不得不冒出跟张莲一样的想法,或者他那个时候,驰骏因为她的见死不救,已经死去,
虽然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毕竟新塘耳目众多,倘若驰骏真的死了,不会没人知道。
但是他为什么会消失得无影无踪?
叶初晓百思不得其解。
但也是从这一天起,她开始频繁做恶梦。醒来之后,那些恶梦的内容,总是模糊一片,唯一清晰的,便是驰骏的脸。
凶恶的、冷清的、抱怨的、仇恨的。生动鲜活,又让叶初晓恐惧。
她从来没有料到,自己从小不以为然并且厌恶的人,会以这种方式烙印在自己脑子里和心里。
她想,这大概便是对自己见死不救这种恶行的惩罚。
但除此之外,在大学中的叶初晓,仍旧是中规中矩的好学生。她学习勤奋,生活简朴,性格内敛,在外语系这种稍显浮华的地方,看起来就是一个特别的存在。
到了大二,班上和宿舍的女孩,大部分都已经有了男友。像叶初晓这种漂亮的女孩,仍旧孤家寡人,委实是凤毛麟角。
她并没有和宋家扬联系,他留给她的那张写着QQ号的纸条,早就被她丢掉。因为叶初晓知道,自己不需要一场镜花水月的恋爱。
她的生活处处都得面对现实。
虽然张莲给她准备了四年学费,但自驰松年去世,张莲自己生计都成问题,还要应付那个吸血虫一般的叶建刚,自是没办法顾及叶初晓。
叶初晓自小的生活环境,让她比别人更懂得什么叫做危机感。于是,她一入大学,便开始打工。
只是外语系课业非常繁忙,打工的时间并不太多,只能做一些家教。好在叶初晓生活简朴,加上每学期的奖学金,倒也能自己养活自己。
大二暑假,她照旧没有回家,留在江城打工。
宿舍六个人,暑期留校的只有她和陈玲玲两人。陈玲玲来自边远小镇,大约同样是家境贫寒,所以与叶初晓关系不错,尤其是在找兼职方面,两人常常互通有无。
因为是名牌大学的学生,两人在放假伊始,便各自找到了一份家教。只是一份家教一个假期下来,不过两千来块钱,两人都想要再找点别的事,偏偏时间上又不太方便,家教每日只做两个小时,可加上来回耽搁的时间,白天也就没办法再做其他。
于是,陈玲玲与叶初晓一合计,想着两人晚上还有大把空闲时间,便决定找一份晚上可以做的兼职。
陈玲玲性格很外向,信息比较多,没过几天,就打听到离学校南门不远,有一家酒吧晚上招兼职啤酒妹。
叶初晓对夜店这种场所,向来是很排斥的,尤其是驰松年的皇朝涉毒被查封后,她听到酒吧之类的名字,都敬谢不敏,更何况是在酒吧里卖酒。
她甚至在模糊的认知里,以为啤酒妹跟小姐是同一个概念。
直到陈玲玲再三给她解释两者的区别,并拉着她去实地考察,叶初晓才算相信啤酒妹,就真的真是卖啤酒的小妹,并非小姐。
陈玲玲将这份工作说得很诱人,底薪五百,卖出一瓶啤酒提成五毛,但是在酒吧一个晚上随随便便就能卖掉上百瓶,偶尔还有小费。
当然那种地方鱼龙混杂,所以要去自然是两个人一起。
考虑再三,终归抵不过对金钱的渴望。
如今的叶初晓,身处异地,无依无靠,如同浮萍一样,金钱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能给她带来一丝慰藉和安全感。
所以,她决定和陈玲玲一起去那间酒吧应聘。
酒吧的名字叫飞驰,不算太大,不过附近好几所大学,所以即使是暑假,生意也很火爆。
应聘的过程很顺利,酒吧的主管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男人,为人很随和,见两人是江城大学的学生,首先就开门见山地道:“我们这里是酒吧,营业时间是晚上,顾客鱼龙混杂,你们应该很明白的吧?”
“明白。”陈玲玲点头。
主管又道:“在酒吧,不论是其他的服务生,还是专门卖啤酒,都有可能遇到一些不怀好意的顾客。你们有没有心理准备?”
这回,陈玲玲和叶初晓相视看了一眼,才犹豫地点头。
这也是叶初晓最初担忧所在。
主管看了看两人,笑着继续:“不过你们放心,我们是正经酒吧,如果顾客的行为太过火,我们有保安,绝对不会让女员工吃大亏。只不过言语上的挑逗,和点到即止的肢体动作,我们希望你们能够理解。”
陈玲玲连连道:“我们理解的。”
这就算是应聘成功了。两人当晚就开始上班。
☆、第22章 故人
几天下来,还算顺利,大约是飞驰确实不是那种乱七八糟的酒吧,以附近大学生消费者为主,所以很少出现行为出格的顾客。
顶多是叶初晓前去推销啤酒时,一些人见着她模样清纯漂亮,言语上调戏几句,不过这样以来,也通常就能多卖几瓶。
叶初晓虽然未经世事,但或许因为生长环境的缘故,对这种事情,有一种不符合她性格的事故与从容。
她内心抗拒,却能强迫自己表面上迎合。只要不是太过火,她都能悉数接受。
当然,或许这就是她的本性,她其实是一个善于对生活妥协的人。
就连陈玲玲都很意外,某天中途在吧台旁边休息时,拉着她道:“还以为你胆子小害羞,没想到这么快就适应!”
叶初晓淡笑道:“既然来了,那就希望能多卖点吧。”
陈玲玲嘻嘻笑了笑,指了指不远处的一桌人:“长得漂亮就是好,你看那几个人这两天每天都来,还指定要买你的酒。光他们每天都能喝几十瓶。”
叶初晓皱眉看了看她指的卡座,那几个男人这几天确实每天光顾,也每天从她这里买几十瓶啤酒。但为首的那个男人,却也越来越放肆。最初只是在她给他们开酒时,拉拉她的手,今天已经过火地揽住了她的腰。
她虽然没有太明显地闪躲,但也是反感至极,恨不得将那咸猪手剁掉。
她收回厌恶的眼光,被吧台里的服务生,一句威哥吸引过去,然后蓦地愣住。
只见一个年轻男人,坐在吧台前,接过服务生递过来的一杯酒,然后笑着和他不知说了几句什么。
叶初晓怔忡片刻才反应过来。
虽然几乎没有说过话,但是在新塘生长的十几年,这个人她见过无数次,不会认错。
张威怎么会在这里?
她脑子里冒出这个疑问。
驰骏呢?
她脑子里又接着冒出第二个至关重要的疑问。
真思忖着要不要上前,刚刚那卡座的男人,已经朝她招手大叫:“美女美女,快点再拿一打啤酒。”
叶初晓忙不迭起身,抱着一箱啤酒跑过去。
等到她跟那些人斗智斗勇,勉强从咸猪手中脱身,回到吧台处,刚刚张威坐着的地方,已经空无一人。
她转头环顾了下四周,还是没看到他的身影。
“阿智,你认识刚刚坐在这里的人?”她想了想,开口问吧台里的男孩。
“你说威哥吗?他是酒吧的小老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