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男友他后悔了/他带着儿子来夺爱啦(3)

泪眼朦胧中她看到七年前的自己,熟悉而又陌生。

**

十八岁的庄飞扬,皮肤白皙,身段窈窕。

一双眼睛是常人少有的空灵,那里永远躲着不为人知的小念想,神秘而又调皮。

头发是天生的棕褐色,脸蛋是难改的婴儿肥。

十八岁的庄飞扬。

刚入大学的庄飞扬。

还不曾见过凌牧野的庄飞扬。

大一那年,庄飞扬加入了校学生会。

部门第一次见面大会上,男主持西装笔挺,幽默风趣,举手投足间和庄飞扬之前见过的所有男生都不同。

他带黑框的眼镜,发型微卷,唇红齿白。

他拿麦克风的手指修长,关节分明;他的语速适中,声音略低沉但很有力量。

现场气氛被他带动的很好,不沉闷亦不浮躁。

她观察了很久他的眼睛,她本以为他是阳光而又温柔的,但是他眼里的锐气又太重,霸气又过浓。

她读不懂他的眼睛。

她只知道他思考的时候眼镜会很微妙的后移一下,他笑的时候右嘴角会很微妙的上扬一个弧度。

他的唇很薄。

庄飞扬听说,薄唇的男生大多倔强。

她坐在千人大礼堂的观众席中看舞台上熠熠生辉的他。

她作为千分之一的观众坐在下面看舞台上独一无二的他。

大会进入到最后阶段,各个部门的分管主席、部长及副部长进行自我介绍。

男主持说他自己今年大学二年级,是外联部的凌牧野副部长。

庄飞扬身边的女孩们情不自禁地惊呼出来。

是啊,当然会惊呼。

原来他就是负责带自己的副部长,凌牧野。

这么一个帅气又优秀的学长,竟会在接下来的一年里与自己共事,朝夕相处。

大家都是怀揣少女梦的女孩,怎么会不惊呼不欢喜呢!

大会结束,掌声不息。

凌牧野从台上向她们这个区域走过来。

“我是凌牧野。咱们校会的规定是大一部委大二副部大三部长大四主席。所以,其实我们并不是比你们强,我们只是比你们早来了一年两年或是三年而已。”

“我知道现在外面有人说学生会官僚主义盛行,但是请你们相信我,我选择留下来就一定有我选择留下来的道理。在外联部绝对不存在这种负面现象。”

“请大家放心的去爱这里,它会教给你很多。我们一起把外联部建设好吧!”

语气诚恳,态度谦和。

然后他和她们一一握手。

触碰到他手的那一瞬间,她忽然有点怕他。

她知道,那是她与生俱来的对于过于美好的事物的一种恐惧感。

作者有话要说:【下本写《装乖就装乖,姐姐也很坏》,感兴趣的可以收藏奥!】

文案简介:

清筱上辈子16岁满心欢喜地被接回清家,却在18岁成人礼上被假千金设计,毁了绝世的好容貌,然后又被“大哥”假仁假义的承诺感动,答应和他订婚受他一世照顾。

但随之而来的代价,就是毁她容貌的绿茶假千金,勾引她的未婚夫,征服她的爸妈,霸占她的家产,摧毁她的信念。还在她患上抑郁症的时候,面目可憎地质问她怎么还不去死。

重活一世,清筱看着跪在自己面前演深情的“大哥”,赶紧利落地拒绝:“臭不要脸啊,我把你当亲哥,你TM居然想泡我?!”

“大哥”清池:……?

清筱转身就去了附近最有排面的酒吧,她故意把自己灌得满身酒气,还带了个长相极其妖孽的美少年(划重点:成年了!)回家。

她指了指少年桃花眼下妖娆的泪痣,告诉清家人:“看到没,我喜欢这样的!年轻帅气的小奶狗他不香么?要他清池一个老男人来多管闲事?”

*

18岁的楚煜有个秘密,上辈子他偏执轻狂,看不上这世上的很多人,却唯独对大一届的学姐清筱动了心。可清筱是个肤白貌美的三好学生,实在不是他这种人能去招惹的。

可就是这样一个他连碰都不敢去碰的宝贝,却被清家那一大家子给逼得跳了楼。恨极了的楚煜苦心经营,终于在30岁那年为她报了仇。后来他了无生趣便也随着她当年的步伐,从清家老宅上跳了下去。

再睁眼便是灯红酒绿的酒吧,楚煜居然看到那个他放在心里惦记了很多年的人,就活生生站在他面前,顶着一张被焰火毁掉的脸,眉目轻佻地问他:

“小帅哥,跟姐姐回家,好不好?”

“……”

楚煜收敛起身上所有的戾气,乖乖柔顺地回答:“好呢,姐姐。”

*

后来,清筱美貌恢复了,创业成功了,大仇得报了,身心舒坦了。

她挑逗地吻了吻少年的那颗泪痣,饶有兴趣地问他:

“楚煜,你还想装乖到什么时候?”

☆、第2章

第二章

“阿扬,明天早上7:30,我在你家楼下等你。自己不要多想,不要乱跑。要记得:你不是一个人,有我在。安。”

冯浩迟的微信打断了庄飞扬的回忆。

要是所有的一切都止步于她在新生大会见到凌牧野的那个瞬间就好了,她点头寒暄他君子一笑。

那么,后来的起起落落、苦辣辛酸便也就都不存在了罢。

“嗯,我记得,你是冯浩迟,你在。安。”

第二天,睁开眼便已是7:10。

稍微洗漱了一下,她便下楼了。

庄飞扬今天穿了黑色的及膝风衣、黑色的紧身皮裤,还有黑色的短款靴子,头发简单在后面绑了个马尾,不施粉黛。

刚一出楼,就看见了斜倚在车旁的冯浩迟。

“把这个三明治吃了吧,我刚刚在街边的蛋糕店买的。走山路要消耗一定的体力。”浩迟递给她一份三明治,说话的间隙又帮她拧开了一瓶牛奶。

庄飞扬接过来,发现牛奶还是热的。

“浩迟,谢谢。”

冯浩迟看着这个女人仰起头喝下他特意起早去买的牛奶,一瞬间竟有种恍若隔世的感觉。

庄飞扬比三年前消瘦了许多。

不得不承认,他身边的这个女人,有种令人近乎窒息的美,她敏锐冷静,波澜不惊。肌肤胜雪,睫毛微卷,她那双瞳孔里隐去了太多的世事悲悯。

“干嘛这么看我?浩迟,不要告诉我其实你才发现我长得很美。”庄飞扬歪过头来看他。

她那双眸子突然就生动起来,就像是在灰茫茫的雾气中突然闪进一滴露水那样,见过她这双眼睛的人,一定印象深刻。

如果他在她当年生产之前便认识她,如果他在这双眼睛还不曾沾染雾气之前便认识她……他一定会万劫不复。

不过,现在的他,又好到哪里呢?还不是一样陷了进去。冯浩迟自嘲地一笑。

“是是是,知道你最美了。快进到车子里去,起风了,外面冷。”

她这种越是悲伤便越会玩笑的脾气,究竟是同他认识的哪个人相似呢?

开车的时候,冯浩迟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

他想得入神,竟没注意到街角突然闯过来的一辆自行车。

“小心!”

等他听到庄飞扬略带紧张的惊呼时,那自行车已经被他撞出了一米远。

“开着车呢怎么还走神了。”庄飞扬留下一句责备便下了车。

照片。

一地的照片。

全是照片。

庄飞扬走近了些。

那一张张孩子的面庞便这么直直地闯进了她的视野:开心大笑的、委屈想哭的、撅嘴撒娇的、鼓腮耍赖的;白皮肤的、黑皮肤的、黄皮肤的……

生动鲜明的来自世界各地的孩子的瞬间,就这么暴露在她的面前。

庄飞扬腿使不上力气,几乎是在一瞬间,便瘫坐在了地上。

她的手不受思维的控制,颤抖着伸出去捡起了其中一张照片:那是一个熟睡着的男婴,可能因为做了美梦而嘴角噙笑,唇边有一滴口水。阳光洒在床上,照在孩子的脸上。整个画面美得竟梦幻起来。

她又开始耳鸣。

今天是她那个夭折的孩子的忌日。

她在去看望她那被安置在山上的儿子的路上,捡到了一张张和他一样大小的孩子的照片。

“先生,你没事吧?”冯浩迟一直在检查被他撞倒的男人的伤势,所以就没注意到一旁的庄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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