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犬(85)

作者:乐寻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 ※【正文完,番外掉落ing】 1. 十岁时,小明瑶指着报纸上神色清冷的少年,对爸爸说:“他好可怜,我们资助他上学好不好?” 没多久,她便多了个十五岁的哥哥,他叫陆谨修。 少年美人表面温和绅士,实则性情乖僻薄凉。 小明瑶化身小太阳,宠他哄他疼他暖他。 然而五年后,她写到一半的情书还未送出,他便留下一张银行卡,不辞而别。 2. 二十二岁,明瑶为躲避家族联姻,从投行辞职,跑去开了间清吧。 点击展开

这类人太善于伪装,总会在对方意想不到之时给其来个致命一击。

那时候她听到这些话,一种与他们吵架的冲动自心下盘旋而上,经久不息。

可现在想想,那些人说的,似乎并不是全然没有道理。

明瑶哑然失笑,不欲再与他争论。

实在没什么意思。

她打开手机通讯录,找到景羿的联系方式,拨了出去。

然而还未等电话接通,她放在耳侧的手机就被陆谨修轻而易举地抽走。

男人低眸,长指在她屏幕上轻点了下,挂断电话,而后直接将她的手机关机。

明瑶蹙眉望着他,声音冷硬,“陆谨修,你干什么?”

“我送你。”他说。

她淡声回,“不用你送。”

“我来做你的司机,不好?”

“你这是在向我求和吗,陆先生?”

他低低淡淡道,“你也可以这么认为。”

明瑶绯色的唇微抿,“你的车在哪儿,清野酒吧前面么?”

“嗯。”

她对上他视线,撇撇唇,嗓音刻意放轻了些。

颇有种软糯糯的意味。

她有意让他不痛快,“可我现在脚疼得很,没法儿走路。”

他垂眸盯着她,嗓音低沉清隽,“我背你过去。”

-完-

第31章 狂犬

◎我的囡囡,真乖。◎

明瑶勾唇笑起来, 微微颔首,“好啊。”

她上前一步,仰头对上他的视线, 伸出手, 故意用小指指腹轻蹭着他的手背。

——方才被她掐红的地方。

她压低声音, 意有所指道, “就算累了也不可以放下。”

陆谨修低低应声,蹲下身, 将她背起。

明瑶被他一路背着往前走, 大概十分钟后, 他们两人抵达清野酒吧门口。

在她并未注意到的地方——

凌嫣站在酒吧驻唱歌手旁边,透过玻璃窗往外看。

好巧不巧的, 就看见了陆谨修。

他背着一个女人, 径直往停车坪的位置走。

完全没有要拐来酒吧的意思。

凌嫣放下手机,双手环胸, 深吸气来平复心情。

趴在他背上,用手指在他耳廓处轻轻描摹的女人, 是明瑶。

她真的很羡慕她。

不是因为别的,显赫的家庭背景与事业她都有。

她甚至比明瑶这个独生女多一个兄弟姐妹。

她羡慕明瑶, 不过是因为她才是那个独独被他放在心尖上多年的女人。

陆谨修从未跟她讲过自己的感情问题。

他与她聊的, 基本都是些关于股票、期货、基金等等的金融景况,两三句话不离投资。

他在IC修的是机械工程,但他在金融方面造诣颇深, 据那位霍总说,他的第一桶金就是炒股赚的。

陆谨修这个人对于市场有着极高的敏锐度。

毫不夸张地讲, 十多年前的他就已经是最懂股票的“天才少年”了。

大抵正因如此, 她才能如此轻易地认识到, 他对待明瑶究竟有多么特殊。

凌嫣默默收回视线,打开手机相册,低头看着他那支黑色的腕表。

她与他相识不久,但也见过他为了搭配西装换过各种款式各种颜色的腕表,价格不尽相同,下至几万块,上至全球限量款。

但他从来都没用过黑色腕表。

他最喜欢的颜色,大概是海底最深处的那种蓝。

因为她记得他腕上深蓝色表出现的次数最多,款式却不尽相同。

凌嫣打开购物app,找到与他这款黑色腕表相对应的同款女士表,加进购物车。

紧接着,她又选了一条锁骨链。

她曾亲眼见到他那位特助交到他手中的链子。

不算贵,但胜在款式小巧精致,做工一流。

她放下搭在胸前的那只手臂,指尖轻点几下,输入密码,支付成功。

***

晚上九点二十一分,九号府邸。

明瑶下了车,站在公寓楼前,道:“你先回去吧。”

陆谨修阖上车门,低眸瞧着她,似笑非笑地说,“用完我就扔?”

明瑶:“……”

她莫名地心虚半秒,淡声开口,“我可没这个意思。”

男人落在她身上的目光收回,低沉着嗓音道,“不打算请我上去喝杯水?”

明瑶歪着脑袋轻瞥他一眼,从善如流,“好啊,那走吧。”

两人一起行至电梯间。

半分钟后,20楼到了。

电梯门从里面打开,明瑶先他一步走出去。

下一瞬,一道恭敬有礼却又低淡的男声响起——

“大小姐。”

明瑶一怔,“景弈,你怎么在这儿?”

景弈挺直身板,刚要开口回答,就看见了她身后的男人。

他眼眸微垂,转而同他打招呼,“陆总。”

陆谨修扯了下唇,眼底透出寡淡笑意,微微颔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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