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暗恋对象高考700加(52)
安琦平有点尴尬,我又接着说,“高三开学第一天。”
我笑起来,他不明所以,他也笑了。
我大学在首都,她也在首都。她自主招生去了I大,是不错的学校。
首都有名的大学很多,我只上了一个没有名气的一本。她回来读高中之前,听闻在首都生活了很多年,大一的时候,我自我感觉好看了一些,也终于掌握了如何让头发蓬起来的办法,我去找她了。
她被我找到的时候,非常惊讶,我是顺着贴吧的小花帖子里暴露的号找到她的,我随便撒了一个谎,“听说你算半个本地人。”
她很热情,那一天带我去了很多地方,但是,我都没什么印象。
很多年后,别人问我有没有去过故宫,我要反应一下,才能想起来去过。
我对那一天她穿了什么倒是记得很清楚,她穿了一身宽松的运动服,运动短裤运动长袖外套黑色的T恤衫,比高中瘦削的样子长了一点肉,低头的时候有一点点双下巴,没有化妆,甚至头发短了很多,染过的栗色头发随便地扎了起来。
那一天我记得我是牛仔外套下黑色长裙,鞋子有点挤脚,走了一天,水泡被磨破了,一个礼拜才好。
我们也没有怎么讲话,她去过很多次故宫,方向感照样很差,一天都用在找路上了。
我弯下腰凑近了去看玻璃里盛放着的宝物,她站在我身边,抱着胳膊走神。
晚上一起吃火锅,外面在下雨,她很努力地跟我说话,只要我想,我可以和她有无数共同话题,但是那不是真正的我。
我很无趣,没有跳过芭蕾舞,也不喜欢看音乐剧,没有出国旅游,没有了解过烟雨蒙蒙的伦敦,英文自然也很差,甚至连英剧美剧也不看,我喜欢国产的婆媳剧,一集一个小矛盾,五集一个大点的矛盾,三四十集矛盾解决完一家人团团圆圆,这样多好。
我很刻薄地问她是否还记得季子期——自行车棚里的男生,实验班的班长,天之骄子温文尔雅——所有人都这么说。
她对我有出乎意料的宽容,“记得,差一点是初恋。”
我喝了一口酸梅汤,涮下去肉,“我看到过你和他。”
她挑起眉毛,“那是一两年前了吧,我高三才突然喜欢他的。我很善变,学习上不专注,也很难长久地喜欢一个人。
他一直犹犹豫豫,高中毕业之后他和我表白,我很想答应他,但是我扪心自问,推推拉拉了几次,还是拒绝了。别人都觉得我和他很可惜……你也这么觉得吗,你在哪里看到的我和他?”
我捞起来一把豆芽,摇头,“没什么可惜的,你又不喜欢他了。”她嗤地笑出来了,“我觉得有点可惜。”
我不等她说,“我看到过你和他在自行车棚里。”
黄明嘉敲了敲桌子,点点头,“我也记得。”
“那你们说了什么?”
她摇头,“忘光了。都两年了。”
这是我和她大学见的为数不多的几面,我四年里,每年去找她一次,她每次见我都很惊讶。
大四那一面最短,她忙着实习,没有空陪我到处玩,我在她宿舍坐了坐。
那时候她已经不怎么在学校住了,床铺很整洁,桌子却乱糟糟的,她随便抓了几支口红给我,“你挑一两支,前男友送的,我还没用就分手了,现在也不想用了。”
她的前男友又是我不知道的人,我也不会问,我认真地选起了颜色,她穿着睡衣,没有穿内衣,披着一件很旧的外套,明明家庭条件非常好,我和她的会面她总是穿得那么随意。
她的头发看起来有点油,她烦躁地抓了抓,冲我解释,“室友拿了我的洗发水去洗澡,我没得用了。”
我把带给她的水果放在桌子上,茨威格那本著名的书却放在手提袋子里没有拿出来,我在她的书架上看到了一模一样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她随手接起一个电话,一开口就是美式英语铺天盖地,似乎是前男友打来的电话。
我在她繁忙打电话的时候匆匆告别,离开了那一片狼藉的宿舍。
我挑走了最难用的颜色,他前男友很会送口红,最难用的颜色也不丑。
我选它们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自己涂它们,结果还是空管了。我的头发长到及腰的时候,我还收着空空的口红管。
安琦平夸我:“你有一头好头发哇。”
我第一次同他提起黄明嘉,“因为高中的时候看到校花的头发很漂亮,就立志也要养这样的头发了。”
我从本质上来说,是个懒人。为了获得一头和她一样的头发,付出了一些微不足道的劳动。
原来她缎子一样柔滑的头发并非天生,她慷慨地把方法全部分享给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