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乱也(86)

作者:顾念之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俗话说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这行走江湖最重要的是什么?自然是低调低调再低调!财不露白,话不说满,万事留一线,日后好相见,交友遍天下,和字一招鲜。咱只是个土财主没见过世面,遇事还需多看多听,毕竟谢兄梅兄见多识广,而在下只有钱。 话痨、铁公鸡与暴发户在这乱糟糟的江湖撒欢的故事 江湖多风雪,诸君多保重。 --------------------------- 排雷: 群像文,感情线少但也有 主CP耽点击展开

谢夫人只当是自己小肚鸡肠的尖刻话传到了简荻耳朵里,才令他生病不敢治,小病拖成大病这才丧了命,心中愧疚难当,连做梦都时常梦见简荻魂魄来向她索命,成日里郁郁寡欢足不出户,反倒不知在外人眼里简荻竟只是“不告而别”而已。

待她知道的时候已足足过了一年,谢天赐也终于从神思恍惚之中走出来,更加勤奋地练剑习武,谢夫人也终于不再唠叨于他,将所有不解默默咽了下去,开始打理起家中生意。

那一年江湖风云剧变,十大门派围攻侠名虞谷,虽斩杀了魔头夏殷,却也遭受重创,一时间群雄没落,各派退隐。谢天赐再按捺不住蠢蠢欲动的野心,辞别家中,一人一剑,遍行三山四海,独历江湖之路。

那年江湖,名门正派受创,英雄大侠青黄不接,却有一位年轻剑客横空出世,诛恶人、扫劫匪,行侠万里,交友天下,为人又慷慨仗义,仁厚豁达,很快为众人所知。

每每有人问起名姓,年轻剑客总会道一句:“在下谢天赐,如蒙不弃,称在下一声‘简笛公子’便好。”

腰间的短笛通体漆黑,仅笛尾系着一枚鲜亮穗子,宛若蜿蜒的血。

见者恍然,简笛公子一夜间名扬天下。

次年,简笛公子游历中原,于宋州黄河之畔发现一片泡桐林,林中有一处河滩,绵延曲折的岸线与某夜河畔极为相似。

很快,宋州凭空多了一个名为落英门的门派,门主便是那大名鼎鼎的第一剑简笛公子谢天赐。

某些旧事,也随着举家搬迁再寻不见痕迹,故人已逝,故乡已辞,无人追究无人问津,各人自扫门前雪,谁还记得曾经一个嚷嚷着要当大侠的无名小卒。

杀人放火金腰带,铺桥修路无尸骸。

二十多年后的武林盛会,一段被死死封存的旧事骤然大白天下,就如陈年疮疤生生撕开,淋漓鲜血滴落于地,声声皆是叩问。

“他将家传绝学教与你,你却令他死无葬身之地,挫骨扬灰!”

简凌一点一点抬起眼,眉睫凝上了霜,攥着剑柄的手越发收紧,青筋凸起骨节发白,压不住的怒火几乎要喷薄而出:“那么多年……无人所知!”

他提剑的模样,与当年简荻有七分相似。谢天赐怔怔看着他,紊乱的内息正冲击着经脉,令他忍不住按上胸口,努力调息着真气:“你说,你是他的儿子,难道、难道是……”

简凌冷冷看他,剑光一闪遥指他咽喉:“那位镖局小姐,当年未婚有孕险些被打死,因为你的一句‘不告而别’,她逃出家门天涯海角寻人,一直到死都没有寻到半分消息。”

谢天赐剧烈咳嗽着,喉间泛着一阵阵腥甜,却依然不甘心地追问下去:“你……你怎会这剑法……你、从何……得来……”

简凌冷笑:“他曾拿给我母亲看过,称它,《凤求凰》。母亲当作定情信物记在心里,日后相思入骨,一字一句将之默写出来交给我。若非如此,如何有今日戳穿你这无耻小人之时!”

谢天赐吐出口气,低低笑了起来:“天意……天意……”

剑气森寒,简凌腕际一动,一式落英剑已直直攻了过来:“天意叫我今日取你性命!”

电光石火间,震惊万分尚未回神的谢朝寒本能冲了出去,双剑相接,堪堪挡住他那全力一招。

他身后,谢天赐神情似哭似笑:“我杀了他……是,我是杀了他……可当年若没有我,他早就饿死了!”

“小时候旁人欺负他,是我护着!是我帮他葬父尽孝;是我接济他那么多年、好叫他全心练武不必忧心生计;甚至他与那镖局小姐幽会,也是我做肉梯送他□□、在外头放风!我哪里对不住他?啊?我哪里对不住他!”

“他答应我在先,落英剑与我共享,不是我开的口,是他允诺我在先!转头便改作了凤求凰,就什么都不算了?!”

“我与他多少年的情义,他与那个女人才多少年!他怎能……为一个女人就背弃承诺!”

哆哆嗦嗦的话在身后反反复复,谢朝寒挡在他身前,神思恍惚。

简凌讥诮着道:“你有何面目以我简家剑法阻我报仇?”

这一句恍若惊雷,谢朝寒手一抖,剑偏了方向,为简凌让开了路径。

落英剑法再次袭上,擦着谢朝寒的鬓发直袭而去,凛冽剑锋划破眼前春景,在猎猎战旗之下一剑入骨,血溅数步。

“啪”地一声,一支笔跌落在地,叶扶疏呆呆望着台上三人,身前桌案之上,写了一半的宣纸被风一吹,翻飞着飘了开去,跌入尘土之中。

擂台中央,谢朝寒身形疾动,重又拦在简凌面前,手中剑颓然向下,顿失所有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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