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十里,不如睡你/春风十里,不如想你+番外(74)
若要说缘分是什么,缘分就是孟小婉去了浩瀚的财务部几百次都没有遇到过一次江烨城,可是却注定了有那么一天,她要进入他的视线里,然后让他念念不忘,为她疯狂。
四年前的一天,浩瀚的行政部打电话给孟小婉让她马上送一些耗材到总裁办去。
总裁办的用纸和其他部门的不一样,那是一种浅黄色带底纹的特殊纸张,一直都是由孟小婉的公司在负责供应,平时总裁办的秘书都会备齐足够的用量,那天会接到行政部的电话是因为那位秘书因为之前犯了一个大错,被公司开除以后还没有人接手她的工作,以至于总裁办出现了缺耗材的情况。
那天赶巧是孟小婉公司里一个员工的婚礼,当时时间已经十一点多了,公司的员工都可以提前下班,已经赶往了婚礼的会场。
平时送货的小伙子都走了,浩瀚那边又催得很急,孟小婉只好让她的司机搬了两箱纸,先送过去应急。
孟小婉还是第一次去总裁办,连在几楼她都不知道,还是和行政部的联系之后才得以乘电梯去到正确的楼层。
司机提着两箱纸跟在孟小婉身后,她拿着需要签收的票据,每次送货过来都是那位秘书负责点货签字的,她并不知道那位秘书已经被开除了。
总裁办里有很多人在开会,大家都是一脸严肃的模样,分分钟讨论着几个亿的事。
孟小婉叩门进去的时候,大家都没有留意到她,只在继续讨论着合同上的条款,她让司机把纸放在地上,然后轻咳了一声说:“您要的纸已经送到了,请问哪位负责签字呢?”
在场参与讨论的都是浩瀚的高层人士,清一色的男性员工,对于忽然发出的那声女声,大家很是惊讶的望向了发声源。
月白的绸缎旗袍,半高领,旗袍上一副工笔的花鸟图,一切都很素净,唯有腰部以下的地方,那几只栩栩如生的红色小鸟,仿似在引吭高歌一般的欢快,很是醒目,墨色的镶边圈出她柔美的身体曲线,一双白皙纤瘦的胳膊露出在外。
第六十九章 请让我给你幸福
那是一个素净如兰的女子,更是一个典雅美丽的女子。
孟小婉见无人答话,只是望着她看,便又笑着添了一句:“请问,我要找哪位签字收货呢?”
她这是第一次亲自上门送货,真不知道该找谁,无奈只好再次询问。
在场的人都是没有经手过这些杂事的主,第一反应当然是让她去找行政部,可是在他们发言以前,江烨城开口道:“我签。”
大boss想要签什么字,当然没人敢开口提出异议。
孟小婉是个生意人,多年来早就习惯了要时刻笑脸迎人。
她轻笑着朝江烨城走过去。
那个男人的声音很沉稳,一副不苟言笑的模样,却是一直望着她,坦然的,直白的,欣赏的。
孟小婉长及脚踝的开叉旗袍在行走起来的时候轻轻翻飞着,露出一段洁白的小腿,纤细的脚踝上拴着一圈红绳,让人的视线就粘在了那里,挪都挪不开。
江烨城毕竟是孟小婉多年来的甲方大老板,她当然在看到他的时候就知道他是谁了,只不过以前是在电视和杂志上看到的,今天第一次见到本人,就觉得比在媒体上看起来要年轻许多,同时也更威严一些,气场很强。
孟小婉走过去,站在江烨城身侧一步的位置,将手上的单据递上去以后,平铺在会议桌上,弯腰为他按住了一角,然后指着右下方的位置说:“请在这里签字。”
她的身上有清淡的香味,就像初春的白梅香,有冰雪的清冽和花朵的芬芳。
她戴的那对珍珠耳环荡过她漂亮的下颚,贴在她的脸侧,将她如花的笑靥映衬得更加明艳。
江烨城签下一个龙飞凤舞的名字,孟小婉以为签名是越看不懂就越是练过的,却不知道,江烨城从未将名字签得那般糟糕难看,那本是他书写了千万遍的三个字,却因为紧张,签得不成笔画。
孟小婉收起签好的收据,叠起来说:“谢谢江总,打扰你们开会了,不好意思,我马上就走。”
直到她窈窕的背影消失在门后,江烨城都没能回过神来,他还能闻到馨香的白梅香味,她好像还在他的身边站着,微笑,低头,轻唤一声江总,柔柔软软。
任何人看到孟小婉都会认为她是一个美丽且雅致的女人,在江烨城的眼里却不仅如此,她更是一个阳光满室的美人,是她将光亮带进了他一片漆黑的心里,照亮了他这一生都未曾见过光明的地方。
那里虽然已经荒芜得太久,种子却是早已深埋其间,只需要春风和雨露的滋养,它就可以迅速的生根发芽,蓬勃的生长。
他那一颗不相信爱情的心,终于在年近五十岁的时候呈葳蕤之貌,开出了美丽的花,从不曾有过的悸动了起来。
江烨城追了孟小婉四年,他的手段是老旧的,嘴巴是笨拙的,行动是生疏的。他就像个初次恋爱的毛头小子一样,一开始的时候还会紧张得连手都无处安放。
孟小婉一直以来也不乏追求者,就算江烨城是浩瀚的总裁,她也并未对他另眼相看过,着实是因为她对爱情,早已没有了憧憬,而她也不相信这世间会有一个男人,看上的不是她的外表,而是她这个人。
这个浮华的社会,多的是想要包养她,推倒她,吃干抹净的人,却从没有一个人拿出真心来,想要和她白首偕老。
江烨城有些特别,他时常送花给她,经常请她吃饭,也会约她出去玩,就在孟小婉觉得所有的程序都走得差不多了,他也该亮出底牌来的时候,他却并没有像过去的那些追求者一样,拿出一张房卡来说:“我已经开好了房间。”
取而代之的是,他带了江翙来见孟小婉,不仅郑重的介绍了双方,还诚恳的说:“什么时候可以让我见见你的儿子?翙翙比他要大几岁,不过年轻人在一起,总是比和我们大人玩要开心得多。”
江翙喜欢美人,见到孟小婉的时候先是惊讶了一瞬,然后开心的笑道:“孟阿姨好,一直听爸爸提起您,今天终于见到了,很高兴见到您。”
江翙本来想说您比我想象中的还要美,可是孟小婉是他的长辈,虽然年龄不比他大多少,却是不能在她面前油嘴滑舌,所以将他哄女人的姿态收敛了许多。
江烨城第一次见到孟君的时候,他已经在读大学了,一个丰神俊朗的少年,站在孟小婉的身边,两母子就如画中人一般,那一刻所有的形容词都显得苍白了,那是言语不足以描述的美好。
江翙第一次见到孟小婉就很喜欢她,后来和她见了许多次,两人相处得很好,今天第一次见到孟君,他和江烨城都是一愣。
孟君长得很好看是给人的第一印象,再一细看就觉得仿佛似曾相识,尤其是他的眉眼,和江翙很像,两人站在一起,就像是亲兄弟一样。
江烨城是个沉着的人,可饶是如此,他也忍不住整晚都在看孟君,越看越觉得哪里都像他们江家的人,不得不说,这可真是注定的缘分啊。
孟君那天晚上过得不太开心,一直被人看也就算了,江翙真的好吵。
江翙从见到孟君的那一刻起就疯掉了,他不仅坐在孟君的身边,还一直对他问长问短,跟孟君交换了联系方式,又要跟孟君约着几时一起出去玩。
孟君根本就不喜欢应酬,也不喜欢社交,否则孟小婉也不会过了两年才带他来见江烨城。
可就是那一见,孟君就被江翙给缠上了。
江翙是独生子,小时候又数度搬家,朋友都流失了,之前的家庭气氛十分压抑,他过得很不开心,妈妈去世以后,爸爸对他疼爱有加,要什么给什么,于是开启了他浪荡公子哥的纨绔生涯。
江翙之前见过孟小婉多次,她的温婉和美丽让人喜欢,他很愿意和她成为家人,现在又见到这样一个和年纪相当的美少年,他为将要成为孟君哥哥的事感到发自内心的欢喜,所以才会热情得要命。
江烨城觉得很欣慰,两个孩子相处得这么好,对于他和孟小婉的关系发展是一种有力的支撑。
那次以后,孟君却有些回避和江翙见面,太过热情的人,他总是有些招架不住,疲于应对。
可是就算他躲着,江翙也没有放过他的意思,经常礼物就是通过孟小婉的手送到了孟君的手上,有这样一位直达的特快专递,孟君一直处于被江翙多方面惦记着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