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十里,不如睡你/春风十里,不如想你+番外(29)

作者:恣意江湖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剪年在大学上课第一天偶遇男神孟君,从此走上努力推倒孟君的不归路,奈何花言巧语无用,体贴温柔无用,厨艺惊人无用,花式表白无用,孟君因为误会拒绝了剪年。男神是属于女神的,高贵冷艳的孟君选择和大美女米亚交往。剪年偶然发现米亚其实一直劈腿,为了不让孟君继续被骗,剪年说破了米亚劈腿事实,同时承认她一直深爱着孟君。点击展开

孟君听见剪年的大喊声了,他在那局结束以后就让人替代了他的位置,转身找到剪年的时候滑到她身边就见她面色潮红,站在那里大喘气。

孟君关切道:“刚才听见你在喊,是摔了吗?”

剪年尚未说话,时光惊喜的说:“孟君,这么巧,你也在这玩呢。”

孟君抬头就笑了起来:“我们班组织的活动,你呢,一个人还是?”

“跟几个班上的同学来的,他们来了不到二十分钟就找到了各自的目标,现在是在教女生滑冰还是谈人生去了我就不知道了。”

孟君闻言就笑问他:“那你呢?没有遇到合适的目标吗?”

时光茫然的说:“我是来学滑旱冰的啊。”

时光就是时光,任何时候都是如此的,天真又单纯。

剪年耳听着两人一问一答之间,知道了两人是旧识。

她这才喘匀了气,抬头看了一眼刚才被她撞到的男生。

男生面对孟君站着,穿一件宽宽大大的白色V领毛衣,漂亮的锁骨微露,颀长的脖颈,小小的脸,他在和孟君讲话的时候,一直都是笑着的。

他的笑容很明亮,也很温暖。

剪年望着他,就有种秋阳烂漫的感觉,暖软且和煦。

时光感觉到了她的目光,笑望着她说:“你没事吧?刚才有没有撞到哪里?”

剪年看到他的正脸了,有一瞬间的愣神,她觉得男生有些眼熟,却是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他。

他的五官很精致,却不是孟君那种,一见之下就很容易让人迷醉,但是难以接近的类型,而是一眼就让人觉得很舒心的脸,他的笑容又给人以亲近之感。

如此阳光灿烂的一个男生,见过的话应该会记得很深啊。

剪年不自觉的就一直盯着他看,拼命的翻找着脑海里的记忆。

孟君大约也猜到刚才是个什么情况了,看来两人都没有受伤,于是便为两人介绍道:“时光,她是我的同学剪年,刚才她撞到你了吗?”

时光笑着摆手道:“没有,没有,是我挡了她的道。”

剪年终于回了神,主动伸出手去说:“很高兴认识你,时光。谢谢你没有让我跌倒,否则我的膝盖又得碎了。”

时光握住剪年的手的时候,很用力,用力是一种礼貌。

那是剪年第一次学着大人的模样与人握手,感觉很新奇。他的手很大,将她捏的微微有些发疼,她能感觉到,他的皮肤带来的温热触感。

剪年当时就在想:“所谓‘献上我的膝盖’这件事,差一点就真的发生在我的身上了。

。。。。。。

时光和孟君从初中开始就是同学,两人的关系却是在高中时期才变好的,直到现在也还经常联系。

孟君是一个感情完全不外放的人,所以虽然于他而言,时光是很好的朋友,但是也不会与时光过多的联系,更不会隔三差五的相约聚会,至于称兄道弟这种行为,更是完全没有,在旁人看来,时光也就是孟君的同学罢了。

而时光的性情就要简单得多了,他喜欢孟君,很喜欢,他就会完完全全的表现出来,以前在学校里的时候,和孟君是“焦不离孟”。

两人大学不在一所学校念,又都挺忙的,虽然联系少了,见得少了,可是不管任何时候见到孟君,时光都觉得特别的开心。

两人之间的关系,很像是一个彬彬有礼的英国人在和一个热情奔放的美国人交往一样,一个总是试图迅速的靠近,一个总是试图保持距离。

今天,是时光和剪年第一次站在一起,孟君这才惊觉,他一直以来在和剪年相处的时候,总是有种熟悉感,如今想来,是因为她和时光很像。

。。。。。。

时光小时候是在乡下长大的,他是在田埂上奔跑过的孩子,熟悉的是庄稼和蔬菜,鸟叫和蝉鸣,家禽和家畜,不熟悉的是城市里的车水马龙,快节奏的生活,学校里多种未曾见过的课程。

时光是个特别简单的人,他热爱大自然,也喜欢农村的生活,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按着二十四节气劳作和安排生活的日子很规律,他会种菜和插秧,捕鱼和掏藕,自给自足是根植在他心中的概念,也是一件很有趣也很有成就感的事。

时光的爸妈在他三岁的时候进城里打工,他就是一个典型的乡下留守儿童,只是他天性乐观,也懂得体谅大人的不容易,所以从来没有怨过什么,只是尽量的让自己生活得更加开心一些。

时隆达的文化水平不高,当年只读到初中毕业就不想继续读书了,一心想学开车,年龄不到就先试着开亲戚家的拖拉机,后来到了考驾照的年龄,他的开车技术没有问题,但是那时候的驾照是很难拿到手的,不仅要学会开车还要学会修车,所以学习期长达一年。

当年他就是靠着自己手上的那本B本驾照,到了城里以后,在运输公司找到了司机的工作,专门是跑长途运输的,赚的都是辛苦钱。

时隆达开车,时光的妈妈就负责押车,每个月的收入还不错,就是疲累,危险性也高,尤其是冬天,往北边运输是最危险的,路上结冰打滑、下大雪等等的恶劣天气,车祸率都是极高的。

两口子互相鼓劲儿,随时都是打着十二分精神在跑车,宁愿慢点,也不冒险。跑了几年货运,只出过被追尾、擦刮之类的小事故,没出过大事,也是小心驶得万年船。

时隆达是个很有头脑的人,当时给公司跑运输的时候,就有悄悄的帮人捎带一些东西,赚些外快,后来快递开始迅速的发展了起来。

隆达瞅准了商机,倾尽全部身家,成为了第一批加入快递行业的区域代理,那时候的快递还以陆运居多,他们两口子做起收货、送货的事,运输就雇别人做了,踏踏实实的干了些几年,公司的规模也扩大了不少。

第27章 盆栽一样的男孩儿

随着淘宝业的兴起,快递业务发展得更加的迅猛,时隆达抓住商机的时间早,赚到了第一桶金以后就不满足于只做区域代理了,他最终拿下了很大的一家快递公司在那座城市的总代理。

时隆达是个踏实肯干的人,就算身价千百万了,凡事还是亲力亲为,多年来两口子的心思全放在事业上了。

节假日,是快递最忙的时节,尤其是春节,那时候好多快递公司都不接单,于是节假日期间就能收到更多的单子。

为了赚钱,时隆达愣是给员工开加班费,留住人来送快递。

就是这样日以继夜的做事,在赚了很多钱以后蓦然回首,才猛然想起,已经有好几年没回乡下看过时光了。

时隆达把时光接到城里来的时候,时光的皮肤黑黝黝的,那是长年在阳光下劳作的结果;凌乱的中长发,那是乡下孩子不顾及外表的结果;指甲盖里都有脏污的痕迹,那是乡下人的生活状态,不管是烧火还是种地,都是用手的。

时隆达的心中一阵阵的难过,赚了再多钱又如何,唯一的亲生儿子看起来就像个街边的流浪汉,这难道就是他努力赚钱的目的吗?

时光却是不懂,他好不容易见到爸爸了,心中是很高兴的。原来他家在城里有这么大的房子,客厅宽大得足以跑马,二楼有好多个卧室,他可以随便选,想要住哪一间都可以。

客厅的沙发是奶白色真皮材质,时光的裤子是一条新的,但是从老家出发的时候是早上五点多坐了台顺风拖拉机赶到的镇上,又换班车坐到了县里,再乘坐火车来到了城里,这一路上早就弄脏了,他就不敢去坐,一直站在那里。

时光在同龄人里个儿算是高的,整个人瘦长瘦长的样子,他就那样站在那里,姿态有些拘谨,笑容很腼腆。

时隆达望着他露齿一笑的模样,想起了时光的妈妈年轻时候如花的笑靥,他起身说:“爸爸今天不去公司了,我陪你。”

一个人要改头换面不是什么难事,现在多的是为有钱人服务的机构。

等到暑假结束的时候,时光已经白了许多,黝黑的皮肤也变成了浅棕色。属于他的房间里,除了满衣柜还未剪标的新衣服以外,还有成堆的玩具、电子产品和书籍。

时隆达挖空心思的想要补偿时光,外型上的打理和物质上的满足自不必说,他还将他送到了本市最好的私立中学去,据说,那里是精品小班教育;据说,那里培养出来的孩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据说,那里无论是校园环境、人文环境还是教学质量,都是本市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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