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金罗曼史(14)

作者:陈之遥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世界上所有的事都是因为钱。2007~2020,资本圈与莆田鞋的罗曼蒂克消亡史。女主:丁之童,弄堂做题家,挣钱是她的使命。 男主:甘扬,代工厂小开,做鞋是他的基本盘。 两人相逢在一所排名最末的藤校,参加了一次线上笔试,结果显示他们是彼此的灵魂伴侣。  点击展开

在那一个礼拜当中,她每天看无数次手机,查无数次邮件,甚至无数地想象自己的名字在短名单的最后一位鬼鬼祟祟地探头探脑,而主宰她命运的那支笔正犹豫是打勾呢,还是把她划掉。

她也知道自己通过的几率并不大,从一开始就知道。

BB行招聘的硬指标是学校和实习经历,但面试中体现出来的软实力才是最终的决定性因素。

就像面经里把应试者分为三类——

最次的是24K纯的做题家和过度表现自己的戏精,这些人基本上也就是一面终结的水平。

稍好一些的是开了点窍的做题家,各方面中规中矩,没什么出挑的地方。这样的人能过一面,但offer基本没戏。

再好一些的是技术很强那种,大概能有三成的机会拿到offer,比如冯晟。

而最理想的目标人群必须EQ超高,上得了台面,比如宋明媚。如果能够到这个标准,通过率70%,技术好不好,模型会不会做都是其次的了。

丁之童对自己有清晰的认识,她的定位在“开了点窍的做题家”和“技术达人”之间游移,也就是说,0%到30%的通过率。

一连几天,宋明媚都在给她打气,先是说:“你也知道投行最喜欢招的人就是PSD,Poor贫穷,Smart聪明,Desire欲望,三样你都占全了。”

Poor和Desire,丁之童相信自己有。Smart,底气就没那么足了。

宋明媚只好继续加码,掰着手指头说:“现在街上的大机构都在搞多样化招聘,女性,少数族裔,国际学生,你一个人就占了三个关键词,而且这几年中国公司来美国搞上市的那么多,你是native speaker of mandarin,这是多大的优势啊!”

面对鼓励,丁之童表示由衷的感谢,回头还是照样躲起来数日子。

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宋明媚的论调也变了,认为眼下最可能的情况就是丁之童吊了车尾,前面有人拿到offer没确认,此刻她的命运就掌握在人家骑驴找马的一念之间。

与此同时,冯晟却是后来居上。他去暑期实习的时候跟过的老板那里公关了一番,offer成功到手,而且也是BB大行。

消息传来,宋明媚要他请吃饭,冯晟心情好,一口答应,还订了个挺贵的餐厅,在卡尤加湖边的公园里。

那是个星期六的晚上,丁之童在图书馆忙完论文直接去赴宴,到那里坐了一会儿,才开始觉得不对劲。

餐厅里人不多,气氛很好。位子安排在窗边,望出去就能看见夜色下平静的湖面,以及岸边停泊的游艇,全都蒙着灰白色的防水帆布,上面还铺了一层薄雪。

冯晟早就来了,头发抓了发蜡,身上穿了件新衬衣,好像还喷了点香水。淡淡的木香调,不讨厌。

宋明媚却一直没出现,刚开始打电话过去还说有事晚一点,等到他们各自点了餐,前菜和酒都送上来,才又发了条短信,说三号卞杰明突然来伊萨卡找她,她今晚估计是过不来了,让丁之童务必多吃点,千万别给冯晟省钱。

放下电话,气氛渐渐尴尬。对面坐的明明是熟人,丁之童却一时不知道该聊些什么好。

但冯晟显然有备而来,说起他手上的那份offer,雇主是他从前做过实习的L行,给他一个证券部量化交易员的职位,工作地点就在纽约。

“那你准备签吗?还是再找找看?”丁之童问冯晟。提到这些,她倒是不那么尴尬了。

作为求职小分队的成员,他们的理想当然是投行部,说得出口的理由是更具挑战性,但实际上还是因为钱更多。

冯晟不答,埋头切着餐盘里的一块鱼,缓了缓才说:“除了这个之外,还有个H行的机会倒是IBD的位子,但是要去香港。”

“从这里招你去香港?那也应该拿global pay吧?一样的薪水,那边个人所得税比美国低得多,而且还有住房津贴,不是都说只有香港有这个规矩吗?”丁之童只考虑最实际的问题,钱。

冯晟点头确认:“是global pay,住房津贴一个月港币一万六。”

“这条件可以啊!”丁之童觉得是个非常简单的选择。

但冯晟却停下手中的刀叉,抬头看着她,没出声。

“怎么了?”丁之童问,像是预感到了什么,有点战战兢兢。

冯晟仍旧不答,忽然换了话题,反过来问她:“M行那边,有消息了吗?”

丁之童懂了。但她装作没懂,苦笑着摇摇头,好像这时候提起这件事有点扫兴。

冯晟对她的信心显然也不比她自己更多,只是看着她,一字一句地说:“我想,等你这边定下来之后再决定。”

“为什么要等我啊?”丁之童笑着反问,心跳快起来,语气却还是很自然。

既然她这样,冯晟也不跟她绕了,转了转面前的酒杯,看着她说:“你觉得我是为了什么呢?”

丁之童没有避讳他的目光,仍旧以求职小分队队友的逻辑回答他的这个问题,十分诚恳地说:“我觉得你应该去香港,虽然说纽约的业务更面向国际市场,但如果你真的想做IBD,现在是最好的机会,等到入行之后再想转,就没那么容易了。”

冯晟听得一滞,低下头去,半晌才道:“你说得也对,还有几天时间,我再想想吧。”

丁之童庆幸他没把话说透,以后大概还能凑合着做朋友,又笑着说:“其实我真的觉得你很适合做IBD,Superday那天我就在想,要是你在那里,肯定比我表现得好多了。”

“那是一定啊。”冯晟跟着笑起来。

丁之童这才冷嗤,说:“我就是客气一下,你还当真了?”

要是照从前的规矩,她这时候大概会推他一把,但从今往后应该是不会了。

一餐饭总算有惊无险地吃完,冯晟叫了侍者过来结账,丁之童提出AA,被他白了一眼,说:“等你拿到offer再来回请我吧。”丁之童吃瘪。

两人从餐馆里出来,并肩穿过公园和小镇,走回宿舍去。

一路上,冯晟没怎么说话,丁之童也只顾缩在羽绒服里瞎想。

从大四开始,一直到现在,冯晟给她的帮助的确比她回馈的多得多。他教她怎么申请学校,怎么办签证,分享给她史上最全题库。他对她倾囊而出,原因其实昭然若揭。这种事在有些人眼中显然就是她的不对,是一种婊的表现,但她实在不能以这种方式做出报答,婊就婊吧。她只能自我安慰地想,将来有一天,总会有机会把这人情还上。

那一带有好几家酒吧,临街开着窗,或者有一整面墙的落地玻璃。周末夜气氛火热,到处都是十几二十岁的学生窜进窜出。她忽然觉得好像有人在什么地方看着她,但转头望过去,却只看见一帮文理学院的小孩儿在高桌边比赛吃花生米。

第10章 就是这么无聊的较量,而她之所以愿意试一试,只是因为她真的有点喜欢他。

人生第一次跑马拉松,甘扬没能完赛。

回到伊萨卡,田径队的大兄弟们听说这件事,周六晚上请他去小镇酒吧,说是他们队里的传统。

那间酒吧供应本地产的生啤,酒精含量2%,运动员也可以畅饮。但要说酒量这种东西,在甘扬身上是根本不存在的,喝到第二杯和第三杯之间,他眼前已经有些恍惚。两个全马成绩能跑进两小时三十分的高手还在给他分析失败原因,心态不对,定位不准,体力分配不合理……他全程点头听着,没好意思说自己最后没到终点根本不是因为这些原因。

四周灯光变幻,人声喧沸。虽然外面很冷,但临街的几扇窗都大开着,有人凑在窗边抽烟。隔着缓缓升腾的烟雾,他似乎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从门口走过去,两手插兜,脖子缩在衣服里,头发被风吹起,发梢沾染上灯光的颜色,很柔软的样子。

他也不知道自己想干什么,一路跑到酒吧外面,追出半条街才发现是看错了,又悻悻地回来。

那天晚上是雷鬼之夜,DJ在放鲍勃马利,正好唱到这一句:

Every time that I plant a seed,he said,'Kill it before it grows'.He said,'Kill it before it grows'.

他忽然觉得全世界都在跟他作对,躲到厕所里给王怡打电话,接通之后就说:“不行,我得去跟她说清楚。”

话说得没头没脑,王怡却是心有灵犀,一语道破:“就你上次说有男朋友的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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