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叔叔,谈恋爱吗?+番外(28)

听到有人叫嫂子,慕羡就抬头冲着说话的那人笑了。还第一次有人这样叫她,可真新鲜。她一笑,气氛瞬间就好了起来,小姑娘笑起来特别好看。

“你不认识她了?这我们上次去打台球那个小姑娘。”沈韬转头问李致,显得自己什么都知道的样子。

“哦,对对对,我就说怎么看着这么眼熟,都没好意思问。”李致恍然大悟。

这一说,大家就更开心了,缘份啊。然后,就一群人嫂子长嫂子短的叫了起来。

有过来敬酒的,有来请教陆承勋怎么追上慕羡的,也有夸她漂亮的,一屋子人吵吵嚷嚷的,热闹得很。

一整个晚上,来敬酒的都被陆承勋挡了回去,他说今天开车了,不能喝酒,不管别人怎么劝,就是一口也没喝。

好不容易吃完了饭,劝走了那些看热闹的人,回到家已经是晚上 10 点多了。

开门进屋,包子正在它的小窝里睡得正香,听见开门声抬头看了一眼,见是他们回来,便又趴下继续睡觉,丝毫没有想要过来迎接的意思。

慕羡换了鞋正要往里面走,陆承勋从后面拉住了她的手。她回头,他正垂眸看着她,虽然没有说话,但任谁都能看懂他的满眼深情。她就笑了,转身回来,双手揽在了他的腰间,抬头看他。

然后,他就伸手把她搂进了怀里,低头吻上了她的唇。一边吻她,一边抱着她顺势转个身,把她抵在了门板上,吻得很深却很温柔。慕羡闭上眼睛,轻踮起脚,回应他的吻。

许久,她有点呼吸困难的呻吟出声,他才停下。

四目相对,小姑娘有些呼吸不稳,“你是不是早就想亲我了?”

“嗯。”他从喉咙里发出一个低沉的单音节。

此刻的陆承勋已经没有太多的精力去想怎么回答她的问题了,他只能看到小姑娘那娇艳欲滴的唇瓣一张一合,他时刻都想咬上去。

他又要吻上去时,她说:“不行,你得让我喘口气。”

陆承勋看着她,笑了,低头吻上了她的脸颊,小姑娘脸红红的,真可爱。

他的吻一点一点的顺着脸颊再次回到她唇上的时候,小姑娘收回搂着他的手,把手顺着他的 T 恤下摆摸进去,在他的腹部来回抚摸。她就说他有八块腹肌嘛,这硬硬的一块一块,真想掀开衣服,好好的数一数。

腹肌摸完,又把手悄悄摸到他的腰间,解开了他的腰带,又继续要去解他的拉链的时候,陆承勋按住了她的手,“想干嘛?”

“你说想干嘛?”

他就笑了,笑得有点邪魅,然后一把抱起她往卧室里去。卧室没有开灯,借着客厅透进来的微弱的灯光,他把她平放在床上,自己覆在她的身上,又吻了上去。

第22章 陆勋,你真好

陆承勋平时都是早上 5 点半准时起床,然后去楼下跑步。但今天,怀里抱着小姑娘实在不舍得起床。他想,若他是古代帝王,一定是“从此君王不早朝”的那位吧!

躺到 7 点钟,他起床去做早餐,之后又来房间叫她:“乖,起来吃饭。”

小姑娘迷迷糊糊的把手伸过来,等着他把她从床上拉起来,然后伸手搂着他的腰,眯着眼靠在了他的胸前。

抱了一会儿,他拍拍她的背,她抬头看他,他用下巴指了一下床的方向,她转头去看,灰白色的床单上有一块不大,却十分显眼的殷红。

她瞬间就红了脸,一边嘟着嘴抗议,一边用小手捶他。

他就笑了,“好了,我洗我洗。”然后又说:“你快去洗脸,出来吃早餐。”

进了卫生间,里面已经被陆承勋收拾干净了。她站在洗手台前,一边刷牙,一边想起了前一天晚上,他们在洗手台上那些热烈的瞬间,脸又不由的红了起来。

等她洗漱完出来的时候,床上换好了新的床单,之前那一个已经在洗衣机里转动了。

吃完早餐,陆承勋要去上班,慕羡牵着他的手把他送到门口,两个人在门口又依依不舍,你侬我侬的亲热了好一会儿。他才说:“好好在家待着,我下班就回来。”

陆承勋去上班的样子,简直是春风得意了,眼角眉梢都是笑意。队里同事都看得一愣一愣的,都悄悄私下议论:“咱们陆队遇到什么好事了,高兴成这样?”

虽然平时陆承勋大多时候都很和气的,但这个样子还真是第一次见。明明昨天下班走的时候铁青着脸像要杀人,今天一早怎么变成这么高兴了?还有人开玩笑的说:咱们陆队是不是学过变脸呀?

中午休息的时候,陆承勋悄悄躲在楼梯间给小姑娘打电话。

俗话说: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他现在半天没见她了,实在是想她。

他靠在楼梯间的墙上,语气温柔得很,问她吃饭了吗?在干什么?有没有想他?像个十几岁情窦初开的少年。

电话里腻歪了一会儿,挂了电话,准备回办公室。一拉开楼梯间的门,几个大小伙子一下子没站稳,差点趴倒在地上。

大家发现他今天太不正常,中午又悄悄躲在这打电话,就都带着一颗好奇八卦的心跟来偷听了。

“干什么呢?” 他假装严肃的吼着。

“没…那个,你看这门还挺结实的。”

“赶紧上班去。”

“是是是,上班了上班了……”大家起着哄,就四散着跑开了。

一个下午,陆承勋有女朋友的事,就传遍了整个公安局。

也难怪传播这么快,他虽然来公安局才三年多,但也算是风云人物了。长得帅就不用说了,人也英勇得很,大案小案破了不少,多危险的案件都是冲在最前面,从来没在怕的。这么有血性的男人,要是放在武侠小说里,简直就是金庸大师笔下的一代大侠呀!

领导器重,同事佩服,姑娘爱慕,为人还仗义,但他就是有一点让人不理解:不近女色。不管喜欢他的是什么样的姑娘,他就是不喜欢不动心。现在他有女朋友了,大家还真好奇,他女朋友是什么样的呀?是大家闺秀,还是小家碧玉?是温柔淑女,还是成熟性感?

就连他去给领导汇报工作的时候,领导都止不住好奇的问他:“听说你交女朋友了?”

“嗯。上次跟省厅领导吃饭的时候您不就知道了吗?”

“哪家姑娘?什么时候让我们见见?”

“行。有机会我带她去拜访您和刘阿姨。”

晚上一回到家,小姑娘就光着脚跑过来,冲进了他的怀里。

“怎么不穿鞋?”他顺手把手里的袋子放在门口的矮柜上,然后抱起了她,让她踩在他的脚上,就低头深深地亲了下去。

这一亲,就直接亲到了床上,又是一番激烈的运动……

结束时,天已经完全黑了,房间里只能借着微弱的月光照亮。陆承勋伸手按开床头的小灯,时间显示 20 点 10 分。

他起床拉好窗帘,去卫生间简单的冲洗了一下,然后去弄吃的。

他下班回来时在小区外面的餐厅里打包了饭菜回来,可惜现在全都凉了,将菜一个个放进微波炉热好,又摆好碗筷,然后去叫小姑娘来吃饭。

陆承勋平时吃饭就不挑剔,现在心情好,更是吃什么都顺口。小姑娘却依然小口小口的吃的很少。

“多吃点,你身上都没什么肉,不用减肥。”陆承勋夹了菜放进她的碗里,他记得小姑娘喜欢吃这几个菜。

慕羡一听他说她身上没什么肉,便红了脸。“你是嫌弃我?”

陆承勋笑了,知道她想歪了,“我不是那个意思,小脑袋里想什么呢?”

又往她碗里夹了菜,“你不喜欢这几个菜吗?想吃什么?我明天给你买。”

“不喜欢。每天都吃饭店的菜,味道都一样。”

陆承勋明白了,她从小跟家里人不亲近,所以一直在外面吃饭,应该真的是吃腻了。上次带她去嫂子家吃饭,虽然嫂子做菜真的挺好吃,但毕竟跟饭店里的厨师是不能比的,但小姑娘却比任何一次他们在外面吃饭的时候吃的都多、都开心。她喜欢那种在家里其乐融融的做饭吃饭的感觉,喜欢那种平淡又温暖的人间烟火气。

“那我明天下班回来给你做菜吃。”陆承勋说。

“你会做菜吗?”她抬头问他。

他们一起吃了很多次饭,但都是他带她在外面吃,自己在家里做吃的,好像只有两次,她从沙漠回来那天,他给她煮了碗面,她生病的时候,他给她熬了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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