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木成荫+番外(27)
不知道过了多久,外面响起门铃声。
恍惚中,成荫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但还是赤着脚过去,开了门,穿着黄马甲的年轻男人站在外头,手里拎着外卖盒,头盔下的眉眼染着水雾。
“您好,美x外卖。”
她愣了下:“我没叫外卖。”
小哥查了下地址,没错,又问:“你的手机尾号是1528吗?成女士?”
成荫下意识点头。
“那或许是别人帮你点的吧。”
成荫微怔,想起来,她刚才好像有跟高嘉木抱怨,自己还没吃饭。
一时间,她的心情变得复杂起来。
成荫接过外卖,关了门。
其实她知道不该怪高嘉木。
那个案子的细节不曾对外披露,她只知道是连环绑架,匪徒穷凶极恶。阿璟作为警察,救人是他的职责,哪怕重来一回,他也会选择同样的路。对象是不是高嘉木,都一样。
所以这些年,除了那些该死的匪徒,她从没怪过谁。
说到底,高嘉木有什么错呢,他甚至因此产生了应激障碍。那些狰狞的伤疤无一不表明,那对于他,是多么痛苦的回忆。痛苦到,大脑选择忘记。
成荫将外卖放到桌上,又看一眼,缓缓吐出一口气。
事实上,连她自己也很难说清楚,她到底是为什么生气。
卫生间的灯很亮,晃得人发晕。
成荫拧开热水,放着等水温升高,挤洗手液的时候,看到右手掌心有一抹红。
她怔了怔。
好像,是血。
她挽起衣袖、裤腿,肌肤光洁如初。
不是刚才摔的。
不是她反应迟钝,受伤的人的确不是她。
成荫蹙起眉心,终于意识到这是谁的,刚才,她好像一直抓着高嘉木来着。
心烦意乱地洗完手,她又回到客厅,取出医药箱放上茶几。
就那么看着,挣扎良久。
突然哪里传来“砰”一声响,抬眼看过去,是大壮那只傻猫一脚踏错掉下了柜台。
或许是摔得疼了,主子“喵呜”一声,转身就是一爪。
你看,猫疼了都知道说,他受了伤,怎么却闷声不吭呢。
成荫叹了口气,终是站起身,抱着医药箱出了门。
楼外,雨已经停了,徒留一滩滩水凼,映着昏黄路灯,如盛着捧捧月光。
道边,树影摇曳,黄叶落了一地。
树下,黑色奥迪已没了踪迹。
——
腊月二十七这天,成荫拎着大壮回了外婆的老家。
外婆出生于邻市一个叫玲珑的小镇,外公姓温,去世得早,成荫从没见过他。温家是书香门第,祖上出过状元,后辈也算争气,外公那一辈更是出了两位大学教授,因此在玲珑镇上也算小有名气。
蓉城到玲珑镇开车不过一个多小时,成荫上午十点多出发,到的时候,正好赶上午饭。
三舅公身子骨还算硬朗,见了她很高兴,笑得满脸褶子,一个劲念叨说回来好啊,就该回家过年的。
老屋水电都没断,但是久无人居,防尘布也没用。那是一栋两层高的小楼,临河建着,屋后种着些修竹,二楼有一个很大的露天阳台,原本种着花草,如今都已经枯萎了,只剩下光秃秃的花盆泥土。
成荫花了一整个下午来打扫。
扫地拖地,擦家具,擦玻璃,洗窗帘,铺床单……她辛苦劳作的时候,大壮就躺在露台上晒太阳。等里里外外收拾好,三舅公已经让人来喊她吃晚饭了。
那是三舅公的小曾孙,名为温媛,是个七八岁的小姑娘,非常活泼,一口一个“表姑姑”,甜得像秋天的蜜糖。
成荫牵着小小的手掌,踩着夕阳余光往家走,晚风吹着,送来路边人家炒菜做饭的喷香,陌生又熟悉,让她有瞬间的恍神。
她从小在这里长大,上了高中才去县城。在很小的时候,她也是很爱玩的,天不黑不着家。外婆煮好晚饭,围着围裙,手里还拿着锅铲,就站在门口喊她吃饭……
物是人非的确是件伤心事,所以说,她都很少回来。
晚上,成荫在台灯下读下午收拾房间时找到的日记。已经是陈年旧物了,第一页记录着和阿璟初见的那个下午。
【当我从万恶的解析几何中抬起头,他迎面而来,淡金色的阳光落在他身上,那一刻风很轻,他好像也在发光一样。】
图文并茂,字里行间全是小女生矫情又纯粹的欢喜。
成荫抱着日记本躺到床上,那晚果然做了梦。
燥热的午后,体育课上怎么也跑不完的八百米。汗水沾湿她的睫毛,她几乎是走到终点,他递给她一瓶矿泉水,笑着说:“很累吧。”
她喊他阿璟,跟他说谢谢。
他却说:“阿荫,我是高嘉木。”
玲珑镇有年前上坟的风俗。
这里奉行落叶归根,依旧时兴土葬。外公外婆的坟落在凤凰山上,从镇里开车过去,大概十几分钟。
这边山很多,并不是每一座都有名字,有名字的几乎都有传说。就比如凤凰山,在传说中,那里是凤凰涅槃的地方。
上山的时候,正好有一拨人上完坟下来。他们人多,路又窄,成荫便让到一边让他们先过。她没注意看人,因此被喊住的时候是有点懵的,抬眼过去,看到儿时的玩伴聂曦薇。
她穿着一身素净的烟灰色大衣,头发烫成大卷,散在肩上,脸上化着淡妆,一双眼睛依旧灵动,带着点不谙世事的娇憨。
成荫也有些惊喜,笑了笑:“好巧啊,曦薇。”
聂曦薇把手里上坟用的水果递给旁边的人,让他们先走。两人站路边讲了会儿话,聂曦薇便陪她一起去上坟。
深冬的山上积着厚厚的落叶,除了松柏还保持着青翠,大部分树木都只剩下光秃秃的枝桠了。有黑色的大鸟停在上面,发出难听的声音。
外公外婆是葬在一起的,所以那座坟巨大,很是显眼。当初外婆下葬的时候,在墓室里发现了一个莲花状的蚂蚁窝,风水先生说是吉兆,福荫后世的。
成荫在坟前蹲下,把买好的香烛点燃,插到坟前。又往外拿纸钱、冥币,还有一些纸做的手机、棉衣之类的。
烧纸钱的时候,她们都没有讲话。白色的轻烟袅袅上升,伴着些许细碎的纸灰,飘向空中。如果被年长的人看到必然会讲,这是老人家在享受香火,开心着呢。
成荫小时候是很怕鬼的,可是在至亲相继离开后,却日夜盼着鬼神传说是真的。
下山的时候,又碰上两家来上坟的。
成荫大概都有印象,客客气气地打完招呼便让到一边。等人走后,聂曦薇问她:“刚才那个李强还记得吗?初中时候在教室里提凳子跟人打架那个。”
“啊,变化好大。”成荫后知后觉,还真没认出来。
“是啊,当初跟个小痞子似的,现在穿上西装也人模狗样了。听说他现在在海市当律师,前两年结婚了,好像还是个当地的白富美来着。”
聂曦薇感叹着,“以前年纪小不懂事,竟然觉得他酷。现在回过去看,明明就是中二。学生时代的迷恋太不靠谱了,哪懂什么是喜欢啊。”她说着想起什么,“你跟你男票是不是大学认识的来着?现在是老公了?”
这就是太久不见的尴尬之一,信息不对等,聂曦薇只记得她当初在朋友圈晒过求婚戒指,之后的事却一概不知了。
成荫沉默半晌:“他殉职了。”
聂曦薇完全没料到会是这样,顿时又惊又悔,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成荫转过头看她,笑了笑:“没事,已经过去很久了。”
年三十这天,成荫依旧跟三舅公家一起过的。
三舅公家四世同堂,人口很多,年夜饭摆了三桌才坐下。成荫跟温媛这些小辈坐在一起。小孩们战斗力超群,菜端上来用不着一分钟就没了,简直是用抢的,所以到最后成荫才吃了个半饱。
但是她还挺开心的,她觉得这趟回来是对的。
这个年,她的确不能一个人过。
吃过饭,大人们开始搓麻将,小孩就往外头空地上放烟花去。成荫从不知道原来自己这么招小孩喜欢,她几乎是被温媛几个从麻将桌上硬生生拉下去的。
用“硬生生”来形容或许不太恰当,因为其实她心里是甘愿的。
人毕竟是群居动物,她不是喜欢孤独,只是不想费心揣测或经营,如果可以有简单的热闹,其实也是很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