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日糖+番外(4)
我还是比较喜欢毛爷爷的千里风光。
我想起小时候在家乱翻东西的时候翻到了我爸上学时候的笔记本。他是个酸掉牙的文艺青年,笔记本上都是摘抄诗词美句,都是雨巷那种风格。
我看着那个本子上的句子直起鸡皮疙瘩。
上面还有一封信,开头收信人写的是——达玲,冒号。
内容就是很久不见甚是想念之类肉麻兮兮的话,我没仔细看,因为我沉浸在发现我爸小秘密的喜悦之中。
“妈!”我坐在柜子前大喊,“我爸偷偷给别人写信!是情书!叫达玲!这个名字一定是个女的!”
我妈不在家。
我爸走过来给我解释半天说这是孙中山写的信,达玲是亲爱的的意思,巴拉巴拉……
听不懂,孙中山的亲爱的叫达玲吗。
这不重要。
哼,这都是他的借口。
我在学了darling这个单词之前长达几年的时间里一直拿这个作为把柄要挟爸爸,他也因此心甘情愿地被我打压着。
现在想想他当时一副做贼心虚的样子——老爸是演技派。
后来很多我以为自己掌握天机的时候,不过是他们在陪我演一场心知肚明但不戳破我的戏而已。
刚开学没有安排值日生,擦黑板的任务就落在我这个碌碌无为的班长身上,这是我唯一能说出口的为这个班贡献的事情了。
可能是我最后一次为班里擦黑板,我走到讲台拿起黑板擦开始擦起来。
虔诚的。
原来这种难受的感觉是舍不得。
我舍不得和蔼的班主任,舍不得牛苏,舍不得这个班,舍不得那个座位,甚至舍不得擦黑板的习惯,如果牛苏知道了,一定嘲笑我是劳碌命。
不过才半个月而已。
“我擦吧。”就在我愣神的时候周翔走到了我身边,他伸长胳膊把我手里的黑板擦拿掉。
离得很近,我有些不好意思,赶紧抽掉手说,你擦就你擦。
那时候还没有关于擦的流行语。
很久没有过不好意思的时候了。
差点忘记自己还是个女生。
我一只胳膊枕着讲桌,右脚放在左脚后,悠闲地靠着讲桌,瞥一眼周翔,他有点帅。
我相信我也是。
一股晚风从窗户吹进来,带着夏天的味道,很舒服,我的刘海也随风晃动。他大手一挥,铺天盖地的粉笔末被风卷到我脸上,鼻孔,眼睛里——我被呛的直咳嗽,满脸通红。
帅不过三秒。
我还是回位子上吧。
周翔擦完把黑板擦放在讲桌上朝我走过来。
“你知道33班在哪吗?”他先开口。
我刚想回答,他又指着我头发说,你头上都是粉笔末。
我看看他的头发,说,你也是。
“你别动,我给你打掉。”他轻轻拨动我的头发。
我来不及心跳加速,因为我在想头发是什么时候洗的,油不油。
明天,我要去一个地方,到那之后我这个出油大户将开始一个星期洗一次头的生活。
他停下来,开始拨自己的头发。
“你别动,我帮你。”
我使劲拍他的头。
他愣了一下,又伸手使劲拍我的头。
我又用力拍了他两下。
他又拍了我两下。
“你把我打傻了!”我站起来一只手扯住他的胳膊,另一只手不停地拍打他的头。
10点的铃声响起来,我松手后赶紧拿书挡住我的头。
“傻样儿。”他走开,背起书包,“要锁大门了。”
我收拾好书包,把那个馒头也装进去。
这个座位空空的,什么也没有了,像我当时第一次来的时候。
座位是按成绩顺序由学生自己选的,我用第一名的优势在座次表上选了这个风扇底下的位子。
我看着它,它看着我,大家都不动声色。
周翔在教室门口等着,我把灯关掉,门锁好。
我会更好的。我对这个黑漆漆的教室说。
“33班好像在立雪楼一楼,新开的一个班。”我告诉周翔。
“哦,明天找找。”他走的很慢,“你说那个班叫什么班呢,比平行班好一点,又比加强班差一点。”
“想这么多干嘛,就叫33班啊,你还能说它是中间班或者不差不好班。”书包很重,所有的书都装走了,我担心它把我压的长不高,两只手放在屁股后面托着书包,“你比我好吧,我是插.进2班,你们33班是新组建的。”
“也是。我到里面还能争取当个班长,不过你是不可能了。”他开玩笑地说。
我当然不可能,人家班长早就选好了,何况我到了那儿应该是最后一名。
是的,最后一名。
他接着说:“即使做不成老大,也不能混得太惨啊。”
“嗯。”我抬头看着他的眼睛,认真地答应。
我这十几年到哪儿也没有混惨过。
俩人走到车棚把自行车推出来,在学校门口分道扬镳。
周翔扶着车对我说:“我其实挺舍不得32班的,咱们班多温馨啊。”
“我也是。”
他笑了,冲我摆摆手。
我一个人骑向家的方向。
夜晚很热闹,仿佛到了夜晚夏天才真正开始。
坐在路边大排档喝酒的兄弟吼出划拳声,酒瓶咣咣碰撞,我骑在自行车上瞄到烤肉架上的羊肉串冒着白烟,晚自习刚放学自行车的铃声不绝于耳,大家闹哄哄谈论白天班上的事情,还有路边的灯牌,眼花缭乱,给人灯红酒绿的堕落感…
我穿过他们,穿过热闹的学校门口人群,穿过一个个红绿灯。
到了寥寥无人的大路,夜晚才安静下来,这也是我突然平静下来的时刻。
我喜欢骑自行车,我喜欢夏夜。
我喜欢在夏夜骑自行车。
间隔规律的路灯洒下圆锥形的光罩,我就在这些光罩中穿梭。晚风徐徐,温度适宜,我噌噌地蹬着轮子,尚且飘逸的刘海和蘑菇状头发被吹向两边,大街上寥寥数人,没人看我的大额头。
我享受这样的时刻,这是我的独角戏。
直到我到家。
我住在姑姑家。
忘了说,我家在这座城市下面的小乡镇。
姑父不喜欢我,他总是冷着脸。
我把钥匙一个齿一个齿地放进门孔,蹑手蹑脚地走进去放下书包去卫生间开始洗澡。尽力不弄出一点声音。
林黛玉进贾府时的小心翼翼我体会的淋漓尽致,姑父规律的呼噜声让人安心,他们睡的很沉。
我拿着毛巾走进自己的房间擦头发,终于松了口气。怪不得房价被炒的这么高,有点自己的小空间是多么幸福。
然后把馒头拿出来,郑重其事地放进抽屉里。
第5章 春江路老大
几乎一夜没睡,眼睁睁看着蓝色的窗帘外面一点点泛起白,听见小鸟的爪子陆续落在防盗窗上,声音很轻,我甚至能感觉到它们爪子下面的肉垫。
一是紧张,第二天一有事儿我大半夜就会自然醒。这次,说实话,我总是心神不宁。
二是不敢睡,昨晚回来的太晚了,怕吹风机太吵没有吹头发,如果我睡熟了过去,那第二天的发型会充分暴露我平时惨绝人寰的睡姿。坚决不可以,第一印象怎么能这么邋遢。我坐起来大致摸着头的轮廓,头发好像没有翘起来。
下床找衣服,悲哀的是,衣柜里竟然没有一件裙子。
在我垂头叹息的时候,一个意识浮现在脑海中,我似乎越来越意识到自己是个“女的”,并且开始想要用色相来讨好新班级的同学。
去你大爷的。
我从阳台摘掉晒干了的一件除了胸口画着小鹿几乎纯白的T恤和七分牛仔裤,三下五除二地套在身上。
也不知道2班今天上什么课,往书包里随便塞了几本书。
到了学校,我习惯性地往初中部走。
又折回来,踏进了立雪楼。
那时的我尚且不知道,人生,经常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被改变了方向,就像今早的脚印轨迹,任何一个分叉的任何一次选择,都会通往不同的结局。
不不,眼光放长远点,人生的结局其实又都相同——终归一个土馒头。
只是道路,道路不同。
我第一次进立雪楼,它比初中部高大上。
地板,天花板,玻璃门,大镜子,公布栏,甚至连门口的绿色大垃圾桶,全都在沉默严肃地看着我,好像在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