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拒绝狗血虐恋[快穿]+番外(143)
这人跟个过街老鼠似的,手下没人,光棍过来,武功不如自己,强抢也没有资本,都不知道他来卖什么凶。
这都什么脑子。
大晚上的,云霄正在书房,他也不用走多远,站起来从身后的架子上拿下一个盒子来。
他随手一扔,给了邬申。
“拿去吧,练成了天下第一记得请我喝酒谢谢我。”
邬申没料到他这么轻易就把想要的东西拿到手了,一时之间还有些不敢置信。
他手上却不由自主将书翻开,这本书在他手里许多年,他早已经翻阅过无数次,甚至连哪一页上哪里有泛黄他都记得,多出内容和少掉内容,也逃不过他的记忆。
没错,是那一本书。
此行的目的达成了,邬申更加茫然了。
就这么给他了?
不,闻人千秋一定是确认了他看不出其实的秘密所在。
一定是这样!
“爱要不要,不要还我。”
云霄看出了他的心思,朝着人一伸手。
邬申顿时将书塞进了怀里,又看了一眼云霄,转身就走。
直到一脚跨过门边,他突然又停了下来,回头道:“你明明有机会可以一统江湖,为什么……”
“打住。”云霄赶紧伸手示意,“当江湖第一能有我现在这么舒服?”
他是有什么毛病,才一天到晚想着统领别人。
让别人跟着自己混,好歹也要让人吃饱饭,过上好日子吧,不然那不是有病吗?别人的人生,你负得起责任吗?
邬申同样觉得云霄有病,竟然把唾手可得的江湖都扔了出去。
两人根本无法理解对方的所思所想,邬申秘笈拿到手,随后又怕云霄后悔,拿着秘笈就消失在夜色里。
云霄也没在意,不过就是觉得自己似乎忘记了什么事。
系统在他脑海里提醒他。
【霄霄,你忘了你的题字了?】
【啊!】
云霄这才记起来,他之前有一次无聊之时干的事情。
他一拍脑袋,不太确定地和系统讨论。
【你说,邬申那脑回路,不会觉得那几句话是真的吧?】
系统秒回:【你觉得呢?】
云霄:【……】
好像也不太说得准……吧?!
咚咚。
他书房的门被人敲了两下,是熟悉的节奏。
云霄一抬头,果然见鬼婆走了进来。
他道:“鬼婆婆,你真是太准时了,每天都给我送宵夜,我都要不好意思了。”
鬼婆婆看着还是那样了,看习惯了的丑,这些年倒没觉得变老,反而换了穿着打扮,倒显得多了一点慈祥。
“甜,好吃。”
两人的对话也是几年都没有变化。
云霄在这一点上很认命,也很惜命,谁让他的身体全靠鬼婆的药续着命呢?
邬申还是太年轻,他不知道当年闻人圣和他的父亲之所以在魔教形势大好之时,最后逃不开死于非命。
因为天魔功这功法本身就有问题。
谁练谁死。
最终都只有走火入魔一途。
而闻人圣其实最后已经找到了解决之法。
秘族确实有能帮助他一统江湖的秘术,但那无关首领,只是因为秘族有自古传承下来的神奇的医术。
据说能生死人,肉白骨。
但真实效果怎样,追究根源,也只能用“传说”二字来概括。
而鬼婆,就是秘族医者那一脉传承的人。
云霄的命就是她救下来的。
当年闻人圣杀了秘族所有的继承人,把闻人千秋变成了第一、且唯一顺位,在魔教分崩离析,秘族四分五裂后,鬼婆带着一部分的人入了江湖,辗转又到了云霄的身边。
这也只能说是命了。
就是这么地巧合。
云霄转头就把邬申和秘笈的事给忘了。
而邬申,龟缩回他藏身的深山老林,再一次打了天魔功。
那一页上多出来的几个字,他终于彻底看清了。
“欲练此功,必先自宫。”
字写得潦草,看得出当时执笔之人随意涂鸦的恶趣味心态。
邬申直直地盯着那几个字,久久没有回神。
作者有话要说:云霄:我真的是随手乱写的……
ps:这几天天天跑医院,晚上连续没睡好,好累……
第111章 残疾大佬的落跑男妻-1
又是一世, 云霄活得消遥自在,除了后来被哥哥妹妹催婚催得凶狠。
【这年头不容易啊,穿越到古代都要被催婚。】
云霄和系统吐槽。
系统在那里嘿嘿地笑,然后提醒他。
【霄霄, 你该醒了, 继续第七个任务吧, 加油!】
云霄突然道:【已经第七个任务了?这么快啊。】
他都有点感叹,想来他好像才刚经历穿越, 这会儿原来已经经过这么多个世界了。
【是啊,霄霄,你再努力完成几个任务就可以回去自己的世界了。】
行吧,那就继续干活吧。
云霄睁开眼睛, 没有感觉哪里难受的, 环顾了一下四周,他此时在一间小小的房间里。
一个小衣柜, 一张书桌, 还有他身下躺着的一张床,再无他物。
不过依旧是可以看得出来, 这是在现代。
不是古代就好了。
云霄松了一口气,要知道有时候很多事情,不是有钱就能办到的。
想他在上个世界里, 在住的地方搞个抽水马桶也费了老大的劲, 更别说手机、电脑,他就是想弄也弄不出来。
还好还有个系统能跟他聊聊天, 玩一玩,不然他真的都觉得自己要变成原始人了。
云霄才从床上坐起来,房间的门就被敲了几下。
“徐若, 你睡了吗?”
云霄接收了系统传过来的关于原主的记忆,立即认出了这个声音的主人是谁。
秦文昊,原主徐若的表弟。
两人相差两岁,几乎就是一起长大的,再加上徐若十岁那年,父母意外去世,家中财产被父亲那边的亲戚一扫而空,他这个拖油瓶差点流落街头,最后被他姨妈捡了回去。
这十几年就靠着姨妈一家过活。
因此,徐若和秦文昊两人也跟亲兄弟似的。
床头的钟显示现在已经十点半了。
原主平日的作息很健康,这个点差不多就睡了。
不过秦文昊是个夜猫子,这会儿正精神着。云霄有心不想理会人,只秦文昊没听到动静,直接就开门进来了。
“徐若你没睡着怎么不说话?”
秦文昊进来就往里冲,看到床上的人醒着,飞跑着甩了拖鞋跳上床。
云霄:“呵呵。”
秦文昊没有察觉到“徐若”与平日里的不同,他兴奋地爬到云霄的身边,拉着人一起躺下。
“徐若,你明天就要搬到阚家去了,现在有没有一点激动?”
云霄道:“没有。”
秦文昊仿佛没有听到他的回答一般,又问道:“阚大哥人很好的,其实你一点都不用担心他会对你不好,徐若,我真羡慕你,从今以后你就要去过有钱人的好日子了,不像我们,全家还挤在这个小地方。”
如果不是云霄已经从原主的记忆里知道了过去和未来发生了什么事,他还真会以为眼前人与原主关系很好呢。
秦文昊嘴里的阚大哥,叫阚弘文,是他们H市首富,不仅有钱有势,关键长相也是英俊不凡,就差把“钻石王老五”这几个贴在脑门上,凡是见过他的人,很难不会折服在他的魅力之下。
阚家与当初的徐家是邻居,徐若和阚弘文的爷爷辈更是关系十分不错的真朋友,如果不是徐家半途出事,家道中落,徐若和阚弘文的关系应该也会不错。
问题也在于,当初两家关系不错,曾经开玩笑地在口头上说过要结亲的话,徐若家里出事时,他才十岁,这样想想就知道当时那玩笑开的时候徐若有多大。
徐家出事后,这亲事也从来没有被提起过。
随着阚弘文的爷爷也去世后,两家关系就更远了,几乎没了来往。云端与泥地的距离,也让两家没有了交集的可能。
直到阚弘文一场意外的车祸,把腿给废了。
昔日里风光无限的青年才俊,突然成了残废,可想而知这个落差有多大。
阚弘文的脾气一日坏过一日,越来越阴沉,阚父和阚母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实在没有办法,最后想出了一招,冲喜。
这都不知道多少年前的封建糟粕,到了现代社会依旧有人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