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豪门我是大神呢+番外(344)

作者:烟水漪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写书5年的大神作家奈莎,首次举办新书签约会,就导致现象级拥堵,造成豪门太子爷出行不便。太子爷前来探访,发现这不正是捅了他一刀的冷艳杀手吗? 开局一场暗杀,原主身死,异世同名的安奈儿穿书而来。 父亲:你妹妹考上天都大学,你别丢她脸。 继母:她除了一张脸出落得越发标致,没什么长处。 继妹:我姐姐大学都没读过,怎么会是大作家? 女记者:就算版税千万,一个作家又怎么配得上太子爷? 奈莎:他是豪门,我还是大神呢! 继承原主王炸技能,笔名奈莎,十三本书,粉丝千万,点击亿万,每一部都是超级IP。点击展开

今天天气晴好,西湖里有游船,情侣坐船赏风光。温静侬看到一堆情侣打啵,男人的猪蹄子一点也不老实。

他深吸了一口气。“你对我做过的事,我再对你做一遍,就两清了。”

曹满满看着熙湖,她跳下去,他再把她救上来?问题是,他有这个本事吗?他那么病娇,到时候再一病不起,还要害得她心疼。她连忙摆手,“不用了不用了。”

温静侬靠近了,头一歪,呼吸很乱,他吻上了她的唇。

曹满满懵了,大脑极度缺氧,唇瓣好软,混着奶茶味,好甜。她闭上了眼睛,要慢慢回味。

然后,他的唇离开了。温静侬笑的很耐人寻味。“你对着我的杂志画像亲了那么多,觊觎我的美色啊?”

曹满满摸着自己的唇,如梦初醒。他!都!知!道!了!以后她还怎么做人?她绕开,往前走,急着分辨,“那个那个,不是啦,杂志是顾客落下的。真没发现,你的粉丝还挺多。”

这叫什么话?他这么美艳,有粉丝不是很正常吗?温静侬追上去,握住了她的手,目视前方堂堂正正。

曹满满又乱了,被他这样拉着往前走。她想起了安琪儿,安琪儿说他很爱她,那现在……“温静侬,你知不知道你在做什么?”

“无比清楚。”他掷地有声。

曹满满眼里有光,也有泪,她以为她永远停留在单相思。“我卖出去的奶茶,就不接受退货了,你想清楚。”

这丫头当自己是一杯奶茶吗?温静侬捧着她的脸,又吻了下去。他的眼尾有点红,气息灼热,问:“现在清楚了吗?”

吸血鬼王子,是真的王子,曹满满觉得自己连灰姑娘都算不上。她决定问清楚。“那安琪儿呢?就算你想感激我,也不用这样做,我会当真的。”

真的是很善良的姑娘。

“是我搞错了,我以为安琪儿救了我,男人有时候会根据情绪做一些事情。但对你,也不光是感谢。”他弹了一下她额头,有点宠溺地说:“你现在很美,虽然我知道经过了后天加工,但现在美就好了。你没有的王冠和水晶鞋,家世和地位,还有可以遗传给后代的颜值,我都有。那就够了,你只要认真并当真地爱我就可以了。”

这叫什么话?有这么安慰人的吗?曹满满听到可以遗传给后代的颜值,又星星眼了。

吸血鬼王子的后代,小吸血鬼啊!

她追上了温静侬,暗搓搓地拉他的手,“我以后还可以开奶茶店吗?”

“可以啊!要开成全联邦最大的奶茶连锁店,我入股。”温静侬大笔一挥,擘画未来。

“不要。如果你哪天喜新厌旧了,至少我还有奶茶店。可不想把我的奶茶店都赔给你。”

刚牵手就考虑分手了吗?什么脑回路?温静侬的奶茶已喝光,随手丢在旁边的垃圾桶,又抢过来曹满满的,噫,他忽然发现,曹满满的这一杯,也是常温的,甜度和他刚刚喝完的一样。

如果他不加一杯,那他喝到的也还是常温的、七分糖的。很不听话啊!

“想做我的主啊,那你就一直保持常新好了。”他揉揉曹满满的头,一团乱。

“那如果小吸血鬼王子很丑,怎么办?”曹满满还是不太放心。

温静侬沉思了一挥,“哦,如果我的颜值都拯救不了他,那他只好走你的路了。”

孩子还没出生呢好不好,这就讨论孩子整容的话题了?

但有一件事曹满满无比确定,她要和温静侬走下去,这是天赐的缘分。

就这样一直的走下去。

第448章 番外:文曼篇(一)

第449章 番外:文曼篇

叶廷曼和文斌的初见,是在学校的食堂。

已经过了中午的用餐高峰期,叶廷曼和卫菀姗姗来迟,两人各点了一份快餐。找位子的时候,恰好坐在了文斌的隔壁。

彼时,文斌正开着笔记本电脑写着什么,他的餐盘已空。对面是一个男生,估计是同班的。面前一大碗面,还剩三分之二。

“文哥,你这吃饭速度也像乔彦大侠似的,秋风扫落叶,兄弟佩服。”

说话的是文彬的同学,叫乔严,他嘴里还咬着一根面条,一副嘻哈、没正形的模样。

“吃也堵不住嘴,抓点紧,下午还有课。”文斌头也没抬,继续敲字,那打字速度,堪比电竞选手。

乔严不接这一茬,自说自话:“文哥,就你那连载,现在在天涯已经盖了七千多楼了,点击量上千万了,我看你不用读书,直接写算了。”

写有名气却没有收入,文斌发的连载都是免费的,纯粹兴趣爱好。他嗯了一声,“我打算投稿给媒体,看看能不能赚点稿费。”

最好能把学费覆盖了。他家境一般,想给家里省点钱。

乔严呲溜吸了一根面条,人凑到了文斌的电脑屏幕前,“我看没问题,你的新武侠,这么好看,编辑肯定喜欢。”

好像为了呼应这句话,乔严拿着筷子耍了起来,“吼吼哈嘿”,筷子飞了,落在地上。

额,尬,尴尬,简直糗死了。乔严蹲下去捡筷子,就看到了一条腿。修长笔直,白皙滑腻,脚踝上戴个小链子,特别精致,脚指甲圆润美好。不好,要流鼻血。

乔严抬头,看见了卫菀,明艳动人的脸。

“卧槽,校花驾到!”乔严哂笑,眼里有火花,兴奋到颤抖地说了声“嗨”,算是打招呼。

卫菀颔首,算是回应。

不料卫菀边上的叶廷曼,直接剜了他一眼,那神情想在说“色狼、淫贼、登徒子!”

乔严顾不得捡筷子了,用手肘戳着文斌,压低声音悄悄话,“女神出没,我女神!”

文彬看了过来,目光与叶廷曼相撞。女孩留着短发,眸子如泼墨,像会说话似的。文彬在那双眼睛里读出了很多意思。“这是我罩的人,不要打她主意,信不信我灭了你!”

被保护的卫菀,浑然不知,仍然优雅地吃饭。

文彬很有风度地笑笑,合上了笔记本,不忘问乔严:“吃完了吗?吃完就走。”

叶廷曼的眼神攻击,打到了棉花上,好不憋屈。

筷子都没了,还吃个P?乔严灵机一动,提高了声量问:“文哥,阿蘅追到乔彦了吗?像他这样侠肝义胆的大侠,全世界的女孩都很喜欢吧?”

乔彦就是我,我就是乔严,美女啊,眼熟我一下!这是他的心里话。

不过,文彬已经起身了,淡淡的声音,“追上了,不过,她死了。”

“死了?不能够啊!文哥,你这么写会掉粉的,你就要失去我了……”乔严还待说什么,文彬已经离开了,他追了上去,这样的故事走向他不能接受,他要逆天改命。

因为乔彦这个名字,本是他软磨硬泡用乔严的改编而来。乔严对文彬有个要求,乔彦一定要抱得美人归。

现在,美人心已归属了乔彦,偏偏文彬把美人写死了,怎么能忍?

顺便说一句,乔严就是未来乔煜辉的父亲。

叶廷曼看着两人消失的身影,歪了歪头,“菀菀,下次遇见这种登徒子,别给好脸子看,你可是我嫂子。”

嫂子两个字让卫菀红了脸,她收拾了一下托盘,“你放心,”她不会见异思迁,“再说人家也没说什么啊。”

没说是没说,可那眼神,谁瞧不出呢?

————————

叶廷曼和文斌的第二次相见,已经是三周后。

文斌下了课,和好兄弟乔严往外走,看见了等在外面的叶廷曼。今天,她穿了长裙,较之第一次初见的精明干练,似乎又多了三分温婉。

她目标明确,向他走来。

哇哇哇,这是什么剧情?乔严瞬间脑补了一千幅画面,想象着叶廷曼手起手落,一拳哄来。别问他为什么会这么想,直觉。

男人的直觉,有时候真的……很不准。

“同学,有事吗?”文斌问,很礼貌。

叶廷曼点头,又看了一眼乔严,“我想单独和你谈谈。”

单独谈,这是嫌乔严碍事了?乔严没想过,哪一天他会被人当成灯泡,红果果地遭嫌弃。“事无不可对人言,美女,我是文斌兄弟。”

叶廷曼忽然一囧,她来之前还不知道他的名字呢。她只是在网上发现了他的头像,丢给她家的工作人员,让人顺藤摸瓜找到了文斌。她开口了:“你最近怎么断更了?我天天熬夜等,都没等到你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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