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红(出书版)(44)

作者:林苡安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故事由三部分组成,分别讲了三个女人的爱情故事,而这三个故事,又彼此关联。故事一,锦绣奉母亲之命去相亲,遇到了张正勋。张正勋比她大十二岁,十分有男人味,很讨女人喜欢。锦绣渐渐爱上他之后,竟发现他原来是有老婆有孩子的……故事二,苏九久是锦绣的好朋友。她爱上了一个叫颜子乐的男人。颜子乐是出了名的花、花公子,苏九久为了制住他,怀了他的孩子,逼他跟自己结了婚。婚后,苏九久开始施行自己的报复计划……点击展开

“嗯,因为,那一年《古惑仔》很红。”

那一年《古惑仔》很红。每一个不安于室的小伙子都希望自己变成陈浩南,每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都希望自己有个陈浩南一般的男朋友。束河也不例外。她把交补习班的钱拿去买了全套《古惑仔》的录影带,每当吃晚饭时都会挨个问家里人晚上会不会去打牌。如果去打牌,她就会一边做作业一边看《古惑仔》,百看不厌。如果去打牌,她就会一边做作业一边看《古惑仔》,百看不厌。她的同学莉莉也是“古惑仔迷”,经常托人从香港买回一些娱乐杂志,里面通常都会有好几版关于郑伊健的最新消息,两人常在上课时传小纸条讨论那些消息的真实性,“听说他喝邵美琪在谈恋爱?!”“OH,NO,他们一点也不般配,他适合黎姿!”“不,他适合周慧敏!!!”他们每天放学后都会到学校附近的小卖部问老板有没有进郑伊健的布黏胶或海报,在回家的路上两人都面色凝重沉默寡言,其实心里都在幻想着自己穿着漂亮的衣裳(而不是大笼大垮的校服)遇到坏蛋的调戏会突然出现一个陈浩南打着打火机带着一帮小弟来营救你。有一天,这个愿望还真的实现了。莉莉在看校篮球比赛时不小心踩到一个高年级女生的脚,那女生叫嚣着要打她。一个巴掌还没扇下去,便有人出手相救,抓住了她的手臂。那人叫颜子乐,他说:“美女,欺负小同学是不对的,你妈妈没有教过你吗?”莉莉都看呆了!天!他长得好像陈浩南啊。她转身就跑,不明就里的人还以为他是被这阵势给吓跑了,其实她是跑去找束河。她气喘吁吁地找到束河,说:“哎呀,他出现了。”“谁?”“陈浩南。”

他们悄悄地从人群的缝隙中看他,束河捂住脸说:“天哪,好像呀。”

那一刻她就爱上他了。

颜子乐知道这一切差点没把嘴里的咖啡喷出来。怪不得好多人第一次见他,就说他好面熟,包括苏九久的朋友锦绣,也说对他有似曾相识的感觉。原来如此。他倒是一点也不觉得。等心情平静下来以后,他叹口气说:“叫我说你什么好?”束河难为情地笑,说:“我也就是一个《古惑仔》迷。”颜子乐说:“这么说,我只是一个替身咯?”简直有些荒唐,无理取闹。束河还没答他,他就不耐烦地挥挥手,说:“得了,我真想揍你。”看了她一眼,又说:“幸好没选你。”苏九久是真爱他。至少从没听她说他长得像郑伊健的事情。束河说:“嗯,你选对了人。”说完释然地笑,终于把心里的包袱给放下,整个人都轻松了不少。偏头看窗外,熙来攘往,穿深色衣服的人经过,便从玻璃上映出,颜子乐有些哽咽。她也不回去,给他时间来消化悲伤,终于轮到了他来悲伤,爱的天平总算是放平了。她用手撑在下巴上看,像是看一部戏的剧终。结局还不错。

那天夜里,她梦见一位穿着白色制服的服务生,推开她卧室的门,什么话也没说,径直帮她打扫房间,她只是再一边看,想,好了,下一个人可以住进来了。

她这才算是告别了那个为偶像而痴狂的青春时代。

第24章

束河同张哲成的婚礼现场临时出了一点小状况。张哲成因为头一晚喝得太多,居然姗姗来迟。只有束河一个人站在酒店门口迎宾,抢亲那一段都迫不得已地给省了下来。客人来了不少,又都只见新娘不见新郎,便不知该不该进去,只好远远地站在门口抽烟等。新娘望着他们,他们望着新娘,都尴尬而礼貌地笑。婚庆那边的工作人员着急地对束河说:“不能再等了,再等就来不及了,先把合影拍了吧。”束河说:“只有我一个人,怎么拍?”工作人员灵光一闪,说:“有了。”

他让束河把放在签到台上展示的婚纱照抱在胸前,说:“先将就了吧。不然没个合影怎么行?”束河拿过它来,哭笑不得,说:“你不是在开玩笑吧?”摄影师说:“没办法呀,客人要进场啦,这样耗下去也不是办法。”束河勉强答应,把那婚纱照举在胸前,一脸的丧气相。“来,笑一笑,笑一笑嘛。”摄影师还在那里努力地调节束河的情绪。束河试探般地环顾一圈偎在身形的客人,他们都友善地点点头以示鼓励,同时也表现出大度的姿态表示他们绝不会笑话她。她极不情愿,又无可奈何,只得委屈地照做了。其实客人是嘴上没说,可心里都不约而同地想着,真他妈像嫁给了一个死人。

张哲成终于来了。在大家都以为他逃婚了的时候,他终于千唤万唤地始出来了。

他的出现,令全场沸腾,客人们都站起来热烈地鼓掌,好像他来也是一种勇敢的表现。他慢慢走向台上的束河,从束河父亲的手上接过她的手,说:“对不起,父亲大人,我来迟了。”束河好像从来不认识眼前这个人,那双曾经炙热地凝视过她的眼睛,那张层级吻过她温暖的肚脐的嘴唇,都像被蒙上了一层缭绕的雾气,朦朦胧胧的像在梦境里。啊!这张模糊的面容她又何时把它真正地看清?!她撩开白色的蕾丝,哦,原来是头纱挡了眼睛。

好了,她的新娘,仿佛慢慢从湖底浮出了水面,那骄傲的神情,像一个不可一世的王子奉命来迎娶一位平民的女儿,却又是那样的英俊。

他现在还在微微地喘息。她的手指还带着略快的心跳和紧张的情绪在她的掌心中轻轻地震动。他把西服外套搭在手臂上,身穿一件白色纯棉衬衫,外加黑色马甲,马甲前面是纯毛花呢,后面是泛光的亮绸,绷得紧紧的,棱角分明,是骑士一般挺拔的身姿,她都不相信自己有这么好的运气嫁给了这样一个漂亮的新郎。她笑中带泪,说:“人来了就好。”

没有人看见宋熙正从侧门进入。聚光灯只照亮了舞台上的一对新人,四周像夜一样地沉寂下去。他找到角落里的位置坐下,看着餐桌上配给的香烟,就问旁边坐的人:“你要不要抽烟?”那人说:“可以来一支。”

他打开香烟,抽出一支给旁边坐的人,手不禁有些颤抖,划了好几次火柴都只是擦出了零星的青光。那人径自拿过他手上的火柴盒,“哗”地一下,淡蓝色旺盛的火焰,在黑暗中照亮了他光洁的面颊。他用手护着火。低下头去点燃了香烟,说:“谢谢。”

“你是男方的朋友?”那人问。

“嗯,你呢,你是女方的朋友?”

“嗯。”

宋熙正望望台上,张哲成和束河正在交换结婚戒指,一番动人的景象,就是不关他的事。“会幸福吗?”他突然问。

“当然,答案是肯定的。他们当然会幸福。”旁边的人答他,看宋熙正一眼,问。“你还好吗?”

“很好。”难道他的样子怪怪的?

后来,张哲成和束河换上礼服过来敬酒,轮到他这一桌,宋熙正随着众人一起向他们表示祝福,微弱的声音却被清脆的碰杯声给吞没了,只剩下一张茫然张动的嘴。张哲成朝他的胸口开玩笑地打了一拳,说:“好家伙,该找个女朋友了吧,你要是再不恋爱我真要怀疑你是弯是直!”宋熙正只是笑笑,同那年往高考志愿表上填志愿一样,是那么地迫不得已。他那时是多么想跟张哲成一块儿去北方,一起去感受那极度的寒冷和极度的炎热。也许他们一块经历过了苦难,才会成为一对真正意义上的好朋友。那时多么绝佳的机会,比同他呆在一个公司里上班更好的机会,却被他给错过了、

——他的母亲已经失去了他的父亲,不能再失去他。那时候谁也不知道,他的家已经变得支离破碎,他的父亲已经好几个月没有汇过钱回来了。

束河走到下一桌时,又回过头来看看站在宋熙正旁边的人,那人是远路风尘的故人,黝黑而且结实,束河简直有些认不出他来了。他微笑着向他摆摆手,说:“小薇,要幸福哦。”束河点点头,说:“许子夏你也是。”

她的验光看向宋熙正,宋熙正地小兔,使劲往嘴里塞菜。谁也不知道,那时他在心里对张哲成说:我会记得你的,最美好的时光,我们一起长大。

后来,许子夏再见到宋熙正时,告诉他,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悲伤的眼神。所以决定,邀请他来看看他的玫瑰园,他一定会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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