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可以这样爱(49)
红姐动了动殷红的嘴唇,摸了摸我的头顶:“真是个傻孩子。”
我笑了笑,算是默认了她这句十分中肯的评价,同时惊奇发现,本来渗血的嘴角也没那么痛到无法忍受了。
走出Red咖啡馆,雨已经停了,原本灰色的天空经水洗过后,变得明亮清澈,折磨了我们很多天的酷热在这场瓢泼大雨中被冲的一干二净。
感官不再迟钝了,心上闷闷的钝痛感却越发明晰。没了暂时躲避的港湾,身处人来人往的大街,恍惚茫然的感觉让我经历过的某个瞬间断了点,时间就此断成两截,我努力寻求完整,现实总是差强人意。
我婉拒了红姐开车送我回家的好意,自己坐了公交车,一路上一直对着窗外千篇一律的景致发呆,攥在手里的手机硌得手掌阵阵发疼,我却不愿意放开。
手机突然响起,振地我手心发麻,心也提到了嗓子眼,拿起一看,是郁临深打来的,心又一下子跌了回去。活动几下面部肌肉,我接了电话。
“在做什么?”他的语气没有起伏。
我没来由地想笑,但现在的我明显不适合咧嘴。我清了清嗓子,随意答着:“在公交车上。”
“去哪里?”他还挺能沉得住气,不知道他实际上是不是早急成了热锅上的蚂蚁。我想起他昨天吃醋的样子,那时候我还尽力对未发生的事情持乐观态度,不过一天时间,就自打了嘴巴,想笑的心情也没了。
“公司有事,我得去处理下,应该会到很晚。”我没办法用现在这样的状态见他,只好随便扯个谎,先把这一天度过再说。
“你这个磨人精,”他沉默了几秒钟,忽然压低声音,“到底怎么样了?”
我用手撑着额头,懒懒地回答:“都说了,但我妈不出意外地不同意。”
他长时间沉默,不知道是在想着怎么安慰我,还是想着接下来要怎么办。
我强打精神笑了笑:“我没事的,她要是会同意,我反倒还不敢相信。”
他有些歉疚:“酒媚,这件事是我不对,我应该和你一起去说的,不应该让你一个人面对。”
他的叹息让我的心像被揪住一般,顿时泛起苦涩的酸意,委屈也无孔不入,差点逼出我的眼泪。我拿开手机,抿紧嘴用力眨几下眼睛,确保自己不会真的再哭出来,才敢开口说话。
“不管谁去说,结果都是一样的,别想这些了。我马上要到公司了,有什么事之后再说。”
疲惫不堪地回到家,回想这一天发生的所有事情,还是有不可置信之感,然而嘴角的伤和脸上麻木的肌肉提醒着我,这些事确确实实发生了,似乎还会带来接踵而至的严重后果。
我知道,母亲的反应绝对不会简单止于一个巴掌和一句道德评判,对于她之后的行动,我毫无头绪,但也明白,她不会善罢甘休。等待我的恐怕会是一场比今天还大的暴雨,现在的宁静只是假象。然而奇怪的是,我好像并没有那么恐惧,最难的已经过去了,剩下的无非就是选择扛还是不扛。
都说子女与父母对着干,最先妥协的永远会是父母。可事情放到对我鲜少表露母爱之情的妈妈身上,我却吃不准该不该相信这条被无数人检验过的真理。
记忆中,我写过情书的对象只有两个。一个是高中时,那个我瞎了眼看上的幼稚男,另一个就是我的现任男友郁临深。相比之下,恋爱形态最为正常的那段大学恋情,反倒没了这一环节。
再一细想,我忽然有了小小的自卑感,因为别人口中总是“漂亮”的我,竟然从没收到过一封情书……小学那时候没开窍,初中我爸是我们班的数学老师,没有人敢对任课老师的女儿胡思乱想。高中因为那个男生的荒唐拒绝,我差不多一直是班里受人瞩目的谈笑对象,上了大学,谁还会有闲情逸致采用古老的书写方式去表达爱慕之情?
其实没什么奇怪的,长大后的男生追求一个心仪的女生,多的是倾吐爱意的方式,无论哪一种都比写情书来的更直接了当,甚至更能让女孩子觉得男友力十足。
这样想下来,心里稍微好受了那么点儿,毕竟我没收到过情书也是事出有因,客观原因导致的……
我早就不记得高中写的那封表白信里面记录了些什么东西,毕竟太过久远,结局又是那么让人啼笑皆非,完全没有让我铭记于心的份量。
至于写给郁临深的那封,我倒是字字句句记得清清楚楚,因为看过太多遍,多到连我时常摩挲信纸边缘留下的痕迹都深深刻在记忆中,想忘都忘不掉。郁临深大概做梦也想不到,我还写过这样一封字字表达一见钟情心动感觉的信,还打算亲手交给他。不过后来一系列阴差阳错之下,注定了这封信不会有被送出去的机会。
洗完澡,我拿出这封没送出手的情书打开来看。褪了色的浅粉色信纸上,不多不少的几百字稚嫩得简直让我羞愧。
“某某先生:
你好,我不知道你的名字,暂且就用某某先生称呼你吧,希望这不会让你觉得我是个没有礼貌的人。
你收到这封信一定感觉很突兀,或者说荒唐吧。但是没关系,至少你看它时的表情,我是没有机会看到的,而且这的确很荒唐,不是吗?
我的名字叫酒媚(还记得你买过一本书,书名叫《我的名字叫红》吗),这听起来也很荒唐,哈哈。所以这是一封一个名字很荒唐的女生写给一个她不知道名字的男人的荒唐情书。
言归正传吧。我偷偷摸摸注意你很久了,第一次见到你,你站在离我不远的书架旁看那本小说《我的名字叫红》,我就被你吸引了。这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却真实击中了我,我想,这应该叫做一见钟情吧。你可能不知道我跟踪了你很多次,每次在书店见到你,最后我都会跟在你背后,目送你离开,然后继续期待下一次的遇见。
你很久没来书店了,我不知道现在的你身在何处,又在做着什么,还是说你已经有了心爱的人,没有时间再踏足这里。我很后悔,上一次见到你没有主动找你说话,那么或许现在的我就不用这样纠结了。
事情很不可思议,我知道,但我还是决定写点什么,下次如果再见到你,不管你愿意还是不愿意,我一定会把这封信递给你。偶尔我就是这么不可理喻,我自己也拿我自己没办法。
某某先生,如果你已经有了女友或是已经结了婚,那就当读了一个别人的故事,一笑置之就行了。但如果你还单身,并且不怎么讨厌我的话,那就打我的手机吧,至少发条短信告诉我也行,我的手机号是1XXXXXXXXXX。
祝一切安好。
酒媚”
读着读着,我不自觉地微笑起来,牵扯到嘴角的伤口,也浑不在意。
以前的我,出了上语文课不得不看点文章,其余时间绝对不会想着多看几本文学作品培养自己的文艺气质。难得写封情书,一字一句都像是刻意拼凑出的,十分稚气不说,连感情也被打了折扣,情真有那么点儿意味,意切就不大看得出了。但不可否认,我又从它这里获得了一些力量——一些能让我扛下去的力量。
第二天,脸上挨过巴掌的地方基本看不出异样了,嘴角的伤痕也很浅,不仔细凑近看的话,根本看不出那里曾流过血,只有偶尔不小心牵动到那一片的神经,会疼上一会儿。
中午和柯梁爱在公司附近一家餐馆吃午饭时,我尽量避开那块地方,但她一开口说话,我就毫无预兆地呼痛了。
“阿媚,我怀孕了。”
然后,我伸进嘴里的筷子一滑,刚好不偏不倚戳到那个该死的嘴角。
周围客人的目光都被我这声惊叫给揽了过来,柯梁爱也吓了一跳:“你没事吧,这么激动?明青知道的时候都没你这么大反应。”
我吸着冷气,扯了扯嘴角,等那阵痛感过去,才解释:“不是,嘴巴上火。”
“哦……唉,一想到家里又要多个孩子,我就头疼。”
我哼一声:“吃饭的时候别唉声叹气的。还有,我谢绝你在我面前所有形式的秀恩爱。作为你的得力下属和知心好友,你这样做,太不道德了。”
“我哪有,真冤枉,你不知道,生孩子带孩子多麻烦。以后你自己生了孩子,就知道其中滋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