愚梦国度+番外(210)

作者:金呆了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标签: 都市情缘 欢喜冤家 近水楼台 破镜重圆 关键字:主角:QQSS ┃ 配角:周沫,余味,檀卿,胡倾城 点击展开

余味一早就打算生日礼物是花火大会的机票和门票,可想到这不是去年的约定吗,于是决定今年重新准备一个。

周沫喜欢热闹,他张罗了一圈,就为了“热闹”二字。

她在北京朋友少,偏偏最亲近的杨博书还跑到上海去见网友了,气得周沫锤了一晚的床,“死羊仔,我没有他的网友好看吗?”

“网友可以发展发展,你不行。”这是杨博书的原话,余味只是复述,结果被周沫按在床上不分青红皂白地锤了一通。

幸好胡倾城在,余味带她们去吃饭时,趁周沫去洗手间,问不好意思、眼神乱摆的胡倾城,周沫生日送什么好?

余味已经对周沫这几年的品味失去了了解,他的重心都是打工和学业,诸多疏忽才导致他现在这般愧疚,所以想着找补,胡倾城说,死物不如活物。她的小说书里,男主角都是给女主角送猫狗的。

余味否定了。周沫不喜欢动物,她小时候被西巷的狗追过,吓得做了两天噩梦,还尿了床,之后101号都知道她怕狗,也没人养过狗。

“她怕狗?”胡倾城惊讶,“可是学校后面的二黄跟她很要好啊,她经常逛完街都要去跟它打个招呼,吃晚饭带点肉给它啊。”

“......”余味顿时觉得自己真的不了解周沫。

女大十八变,周沫也不过是去卫校后变了一些,又在来到北京后变了一些,就这慢慢凑成的一点点,让余味对周沫的喜好难以把握。

“那......你买了狗你放在地下室养吗?”

余味摇摇头,“我准备换个房子,不过先别告诉沫沫。”

“好啊!”胡倾城惊喜,周沫的苦日子好像就要过去了。

两人偷摸决定,次日等周沫上班后去宠物店看一下。

许是周沫不断在胡倾城面前强调余味很穷很辛苦,所以她一直把余味往金毛那处带,一千一只,温顺可爱,体格健美,再也不会有张岩类的色狼敢觊觎周沫的青春美貌了。

余味却不这么认为,周沫喜欢干净的东西。他走到一圈围栏前,一团团白雪在地上喝.奶,余味看见一只不喝,手拱拱它,却见它翻转肚皮,圆滚滚地在地上滚了一圈。

余味是热爱小动物的,但周沫从小顾忌太多,他爱好也多,无暇顾及,此刻静下心来生活,倒是有很多之前忽视的喜好。

胡倾城还在玻璃格子里逗着小金毛,一回头,余味已经沦陷在萨摩耶这里,她赶忙制止,“不行的,不耐脏。”一个上学打工,一个三班倒,换了个环境还是忙。

余味抱着那只小萨摩耶去喝奶,目光柔柔地回头,说:“可是你不觉得,它黑溜溜的眼很像周沫吗?”

胡倾城语塞,心中还飘过一阵甜甜的感动。第一秒还真的信了他的邪,有点像,但转念一想,博美不是也一样吗?狗狗的眼睛不都是乌溜溜的吗?

可余味已经在付钱了,她脑袋一道惊雷劈过。

有些人即便穷了,他的少爷本质还是在。周沫说的时候口气是不满的,她没理解,这会她懂了,大哥!还价!送点狗粮!这只出了什么问题怎么退换......

最后她死皮赖脸地站在那处,同老板商量这一晚将狗寄在这里,明日来取,又要了一堆奇奇怪怪的东西。

余味出门后又确认了一眼方才挑食的那只狗。说实话,五只白狗真的分辨不出谁是谁,万一老板换了他也不懂,可偏偏一回头,那只小白正隔着矮栅栏瞧着他,乌溜溜地眼睛,勾人心魄。

那一瞬间,他名字都想好了。

“那直接放到新房子里吗?”

“房子要七月一号才入住,这会人家还没搬走,我先放古默那儿,跟他说好了。”

计划是这么计划的,可次日早上余味哪有空去抱狗,周沫一件件小裙子试,地下室里没有放全身镜的空间,本来行李堆在角落已经碍手碍脚,于是余味成了她的镜子。

“好看吗?”“好看。”

“这件好看吗?”“好看。”

“那这件呢?”余味心里想,这好像刚穿的,但嘴里还是说:“好看。”

一条白裙子兜头扔了过来,“你个骗子,这裙子我穿了两遍!”昨晚还抱着她说以后会耐心对她,再也不吼她,结果24小时不到就来这么一出不专心。

余味将衣服取下,放在鼻子下嗅了嗅,是香氛的味道,即便在这样的环境里,周沫还是能把自己的生活状态维持得得体从容。

他抱住她,“那就这条。”

他将裙子放在她手上,了然地说:“因为你穿了两遍,肯定是喜欢。”

周沫捏着白纱织的连衣裙,气鼓鼓又暖洋洋。

余味将周沫送上车,说自己要去学校一趟,果然周沫很听话地理解了,并且再次看不懂眼色地要求坐地铁。

“沫沫,今天是你生日,我没有南瓜车,就一个出租车都不行吗?”

等荧光蓝绝尘而去,他Q上敲了下胡倾城,两人一起将萨摩耶拎上了出租车。

周沫开门时,脸上的笑意足够融化世界的冰川,甜的好像夏日冰淇淋,但是当看清余味怀里的小白时,表情冻住了。

一时也忘了吞咽,她手扶在门把上,下意识地将门的缝隙拉小了点,视线里只剩下胡倾城的半张脸。

余味一下便知胡倾城判断错误,周沫可能只是同卫校后面的狗投缘,但不是对所有的狗友好。

半晌,周沫做好思想准备将门拉开,努力淡定地说:“这是什么?”

拜托是买给古默的礼物,或者是送给胡燃的见面礼。

“你的生日礼物!”胡倾城抢答道。

周沫和余味对视5秒,空气中灰尘飘过都能感受到,单影从厨房偷吃完笋片,见门口拥了人,走近一瞧,目光正对上一只超级可爱的狗,圆滚滚地身子在余味的怀里安静着,眼睛溜溜地打量四周。

“哇!太可爱了吧!”单影一声惊呼,吓到了狗,也吓到了周沫。

小白跳到了地上滚了一圈,周沫下意识的撞进余味怀里,却扑了个空,他弯腰去看小白受伤没。

周沫一半身子撞到了墙,一半撞到了胡倾城的肩。

她不敢置信地看着余味的背,单影整个人都恨不得埋进萨摩的毛里,齐峰一直看着周沫的表情,没有惊喜地样子,“不喜欢?”

余味听见也抬头看她,其实很怕她说不喜欢。

“不......不是......”她知道如果不喜欢狗这样的萌生物,一定会被认为不够美好不够善良,所以咬牙,“喜欢,就是......我们现在的住宿条件好像......”

“没事,我会安排。”

古默做了菜出来也和狗狗玩了一会,一早得信要有只小狗来暂住,玩着玩着小白狗身边聚的人越来越多,主要是它还走不稳路,两步就跌了,甚是好笑,周沫揪着桌布看着黑压压一群男生围着狗狗。

胡倾城拉拉她:“对不起啊,余味说你不喜欢狗,但我坚称你喜欢狗,可能也正中他下怀,所以......”

“我只是喜欢二黄!因为大黄对我喊,它帮我喊回去了!它对我有恩!可是!我从来没有摸过它啊!”

周沫欲哭无泪,她就说正常情况下余味怎么会买狗,小时候的事情她不可能事无巨细都交待给室友,她也想维护一点美好善良的形象,所以没对此事解释过,这些好了,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又不是一条裙子,不喜欢退掉或者忍痛不穿放那处积灰。

这是狗,是活物,是生命,要吃喝拉撒延续生命的,她怎么办,她......不喜欢。

濮金拿起手机对着小白一顿拍,大家你一言我一语说起家乡的狗,赞叹还是城里的狗好看、贵气,走起路来还摇摇晃晃。

古默问:“这狗叫什么啊?”

“既然是给沫沫买的,应该沫沫取名字吧。”

单影主动帮周沫想,“叫小白!蜡笔小新里的狗也叫小白,你不是喜欢动漫吗?”

周沫微微一笑,没反驳,但心里悄悄说,蜡笔小新那是动画。

齐峰看了眼周沫兴致不高的模样,“要不叫周扒皮,狗吃得多,之后得省吃俭用养它了。”

周沫觉得很对,太可怕了,萨摩耶她见过成年的,放在地下室尾巴一扫,估计能撞翻一堆东西,看着是贵气,可是主人还住着地下室呢。

余味到底在搞什么,她越想越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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