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成了言情小说里的主角(4)
问题是:你为什么会喜欢上你女朋友?
他的回答是:
【谢邀。
她曾经问过我这个问题,我当时说喜欢就是喜欢,没有为什么。好像为此还把她惹不开心了。
其实我到现在依旧不知道我喜欢她什么,我只是知道,只要有她在身边,我永远都不会迷失方向。
现在就睡在我怀里的傻瓜,可能永远都不知道,小学的时候我迷茫要报什么兴趣班,她对我说:“阿姨(我妈)跟我妈妈提过你乐感很棒的,你可以学一种乐器呀,比如钢琴或者小提琴。”
然后我就听了她的话,学了钢琴。后来在省内青少年比赛中还拿了奖,她当时比我还要高兴。
初中的时候有段时间我特别沉迷游戏,甚至导致成绩都开始下滑,父母和老师轮番教育,却让我越来越抵触,但她却对我说:“我也想和你一起玩游戏。但我们玩游戏之前先把作业做完好不好?我每次都有好几道不会的题,你能不能给我讲一下?”
我听了她的话,每天和她一起写作业,写完我们再一起玩游戏。
后来我的成绩又恢复了原来的水平,而她也有了很大的进步。
如果当时不是她及时拉了我这一把,我这辈子可能真的就废在游戏里了。
高中毕业要填志愿的时候,我十分茫然,因为根本不知道自己要报什么专业。
也是她给我建议让我学的计算机,这才有了今天的我。
如果不是她,如果没有她,我不会成为现在的我。
我对她的感情,是这辈子都无法割舍的喜欢和深爱。
我的老婆,也是和我一起长大的小青梅,永远是我心里那盏不灭的灯塔。】
这条评论发表的时间是凌晨三点五十二分。
我是真的从来不知道,这男人居然这么能说道。
6.
IT行业男人很多,季珩在的分公司唯二的两个女人一个是前台,另一个是公司的会计。
季珩刚刚调回来的时候两位女孩子都对他很感兴趣,结果季珩在自我介绍的时候就坦言说:“婚姻状况:已婚。”
后来我跟着他去参加他们公司聚餐的时候听一位他的男同事说当时这句话不但让那两位女孩子瞬间死了心,还让所有男同事十分嫉妒。
因为整个分公司,季珩是唯一一个已婚的男人。
而这个已婚的男人,是公司所有人公认的炫妻狂魔。
我其实真的算不上一位贤惠的妻子,因为我经常不管做什么事都做不好。
但季珩却一直都很捧场。
每到周六日学校没课我闲的没事就喜欢在家里做做饭炒炒菜,然后做成爱心便当给季珩送到公司放到前台。
一开始大家羡慕季珩有爱心便当可以吃,后来有人无意间看到便当里有点糊的煎蛋终于找到了借口和理由进行自我安慰,结果季珩直接往那人心口上插刀子,说:“糊的煎蛋都没人给你做。”
同事:“……”
“季珩你过分了啊。”
有时候我也会心血来潮早上在她出门去公司前给他打领带,但奈何手法不好,每次给他打完领带,结总是歪的。
然而这人却毫不在意,甚至还觉得非常好。
一开始他就这样让领带歪着去公司上班的时候还有人提醒他,但每次都会换来他迷之自豪的语气:“有吗?我觉得挺好的啊,这是今早我老婆专门给我打的领带。”
提醒他的同事猝不及防被喂了一嘴狗粮,默默地不说话了。
来来回回几次后,大家就都知道了一件事情:只要季珩的领带是歪的,肯定是他老婆也就是我这个手残的杰作。
所以在我和他的同事们都没正式见面之前,就凭借“总是把鸡蛋煎糊”和“总是把领带打歪”出名了……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止归零的地雷×1
感谢mavis_ting的火箭炮×1
第3章 日常甜03
7.
有次我问季珩我最大的优点是什么,这人大言不惭地来了一句:“选男人的眼光不错。”
等等,这位同志你不要抓住个机会就变相自夸好吗?
8.
家里的橱窗里放着一个陶瓷做成的狗狗,底座上有它的名字——肉肉。
这个陶瓷是八岁那年季珩送给我的,这么多年,我一直都带着它,我去哪里就带它去哪里,上大学的是把它放在了我的寝室,实习的时候我就把它放在我租的房子里,结婚后它跟着我搬到了新房。
肉肉其实是我小时候养的一条小土狗,那时候家庭条件还没那么好,我们两家在村子里是邻居,只有一墙之隔。
肉肉很活泼,每天都会跟着我到处跑,我上学的时候它会一路跟着我到村口,放学回来的时候远远就能看到它守在村边,每次看到我后就会兴奋地狂奔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