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头好(115)

作者:总攻大人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温漾是乐瑶这辈子梦寐以求的男人,是她的心头好,可她在他通讯录里的备注却是——那个永远得不到我的女人。一次偶然的机会下,乐瑶看见了他对自己的备注,她当时不哭不闹,不声不响,但在那之后——助理慌张跑进办公室:不好了温总,乐小姐又写歌骂你了!点击展开

向云欲言又止,有很多话想说,又觉得不能说。

盘腿坐在江边的青年要比他淡定得多,他笑了笑,和缓地安抚道:“别担心,我努力了那么久,怎么会把好不容易得到的一切拱手相让?你只管照我说得做就好,要不了多久,那些想要拿捏我的人,就会跑过来跪下来求我。”

温漾掌控温氏集团数年,早就将集团旗下全部子公司大换血,不说全部是他的人吧,但至少百分之八十都是。而且温氏集团各个子公司的项目,温漾几乎全都亲自经手过。他是那样一个谨慎小心的人,深刻在意着手里的一切,哪怕是个小项目,也会抽时间亲自过目一下。

他每天都要看很多很多报表,做许多别的集团总裁不会做的复杂工作,但他从没喊过累。

他只是想守住他辛苦得来的一切。

事到如今,他建立起来的一切终于到了可用的地步,他过去没想过用这么激烈的两败俱伤的局面,没想过危及到集团利益,但现在想要试试看了。

在他的设想里,长的话一周或十天,短的话几天后,老宅那边就会有人来求他。

他很有耐心。

他现在最不缺的就是耐心了。

向云感受到了老板的深意,不再多言,带着东西离开,前往老宅。

温漾独自坐在江畔,今天是十一月十六号,过了立冬之后天气就开始冷了,今天还下着雨,又是在江畔边,温漾单薄的衣裳根本不足以抵御寒冷,但他就怎么坐在这,一坐就是一整天。

他最近常常这样,休息就真的是休息,什么也不干,就坐着看风景。

这几天他常常会想,乐瑶为什么这么迟才出现。

如今他过尽千帆,地位不凡,她当然体会不到他过去是多么艰难卑微,力不从心。她当然不会理解他为什么不愿再走一条艰难的路。

过去数年的无数个日夜,是他独自辗转反侧难以入眠,是他独自在无数个场景中伏低做小假意讨好,与豺狼虎豹为伍。

如果那个时候乐瑶在就好了。她会知道他以前走的路多辛苦,会知道他曾在温家老宅如何任人欺凌,低声下气。也许这样她就会理解他如今想要“偷懒”的心态了,就会理解他为什么能那么冷酷地拉所谓“无辜”的人进局。

他从没想过真的和别人结婚,可她问都不问,不想理解,就这么弃他而去了。

他都只还是用点简单的小手段而已,他只是想拿到想要的东西之后再摒弃一切,按照心意来过,这是他惯用的招数,可为什么到了她这里,就不行了呢。

为什么呢。

牵手的感受,拥抱的感觉,亲吻的感觉,性的感觉,喜欢一个人的感觉,甚至是爱一个人的感觉,这全部的一切,所有的第一次,都是她给他的。

她对他来说终究是不同的,是他哪怕被打了几个巴掌,哪怕被骂得狗血淋头,也没想过要斩断和伤害的人。

时至今日,但凡换一个人这么对他,哪怕对方是他的骨肉至亲,也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可偏偏是她,偏偏是乐瑶。

在他心里,她是谁都无法取代的存在,是再找一个哪怕非常像她的女人,也无法代替的存在。

温漾缓缓垂下眼眸,眼角有些湿润,不知是雾气还是什么。

他静静坐在那,像虔诚的佛子,容貌端华,气质温雅。

他想,不能就这么结束,

不能就这任她离开。

她拿走了他一切,留给他一个空壳,她不能就这么一走了之。

她要给他一个交代。

哦。

对了,还有一件事。

今天是几号来着……十一月十六号。

今天是他的生日啊。

温漾抬眸看着越下越大的雨,盘腿而坐的雍贵青年脸上渐渐浮起了惨淡的笑意。

三十三年前的今天,他要是没出生就好了。

第七十二章

十一月十六号,夜晚。

乐瑶乘着雨幕回到家中,饶是撑着伞,身上也落了雨水。

她带着一身寒意走进屋里,乐清帮她倒了杯姜丝可乐,乐瑶看了看说:“不喝了,过不久有演唱会,我要保持身材。”

乐清想了想说:“那我帮你煮姜汤吧。”

乐瑶点点头,转身进屋去换衣服了。

新换的公寓比较大,有个大客厅,两个卧室,厨房也很大,乐瑶在卧室里换衣服,乐清便在厨房帮她煮姜汤。

乐瑶换衣服有点慢,乐清姜汤都煮完好久快凉了,也不见她出来。

他有些担心,走过去敲门问:“瑶瑶?还没换好衣服吗?”

屋子里半晌才响起一个声音:“嗯。”有些敷衍意味,“放着吧哥,我一会自己出去喝,你去工作吧。”

乐清最近下班回家总会工作一会,他听乐瑶声音好似没什么问题,但还是很担心,可他作为哥哥,不是姐姐,有些话并不方便说,犹豫半晌,还是决定不逼她了,转身离开。

房间外面安静下来后,乐瑶才缓缓松了口气。

她坐在床边,其实早就换好了衣服,只是一直不想出去。

她垂着头,看着床上包装精美的礼盒,看了很久,才伸手打开了。

这是她原本打算送给温漾的生日礼物。

如果不是他们后来发生了那么多事,现在应该已经在他手上了。

不知为何,乐瑶忽然想起温漾说过,他小时候有次过生日,很想让温柔陪他,等了好久好久,等到绝望也没等到任何回应。他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不再对未来抱有任何期待的,也不知今夜的生日会不会让他想起不好的事。

应该不会的,以他现在的尊崇地位,别人巴结他还来不及,怎么还会伤害他呢。

哪怕是他母亲也不会像以前那样了,所以她实在没什么可担心的。

至于这份礼物……

精致的礼盒里躺着一支流光溢彩的鸢尾钻石胸针,设计很别致,虽然是花的造型却一点都不女气。这是乐瑶特地找人定制的,用来搭配温漾的西装再合适不过。

为什么是鸢尾呢?鸢尾的属名iris在希腊语里是彩虹的意思,因着这个它在音译后有个俗称,叫做“爱丽丝”。

爱丽丝是希腊神话中的彩虹女神,她是神明与凡尘的使者,希腊人把鸢尾花称为彩虹之花,因为它就像彩虹一样灿烂绚丽,高挂天空,美丽而遥远。

它就像乐瑶心里的温漾一样,犹如雨过天晴后美丽虚幻的天虹,真真假假,美好得让她沉醉,也冰冷得让她心灰意懒。

这段时间在人前她总是很冷淡沉静,但只有她自己知道,没人的时候她也会很伤心。

到底是自己那么爱过的一个人,有这样一个结果,又怎么会不难过呢。

也不是没有屈辱地想过回头,但她控制着自己,强忍着不动声色,什么都不做。

今天听见赵彤转告的向云的话,她大约知道他可能不会继续他的计划了。

他不会和别的女人联系,不会和别的女人订婚或者结婚。

但她一点都高兴不起来。

因为她知道这一切都和她无关了。

仿若她做的一切都只是为别人做嫁衣裳,只等下一个他喜欢的人出现,就可以将她玉石俱焚才教会他的一切肆意享用。

那种自己努力许久被其他人坐享其成的感觉,实在是太差劲了。

乐瑶从不是个大方的人。

过去不是,现在不是,将来也不是。

但她又能做什么呢。

只能认命罢了。

她是绝对不会再回头了。

“狗东西还挺难忘。”乐瑶拿起盒子里的胸针,这胸针花了她不少钱,毕竟是用来送给温漾的,他那种男人身边的东西都昂贵不凡,她总不能拿廉价的礼物玷污了他,可现在,这钱明摆着就要打水漂了。

她不会把胸针送给别人,但也不想留着碍眼,于是她想将它丢到垃圾桶里,眼不见为净。

也就在她举起手要丢的那一刻,急促的敲门声响了起来。

“瑶瑶,你出来一下。”乐清的声音有些严肃,“来客人了。”

乐瑶愣了愣:“什么?”她站起身开门,“来客人了?这个时间?是谁?”

他们的新住址没几个人知道,他们兄妹俩也没什么朋友,乐瑶唯一能想到的就一个。

“是师兄回国了?不对啊,他不是还有半年多才能回来吗?”乐瑶有些疑惑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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