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海(47)
“你是故意的?”廉慕斯问,慢吞吞把奶茶的小票扔进树桩模样的垃圾桶。
简涵明显僵了一下, 尽管她可以做到神情懵懂无辜,或者气氛于这种污蔑,但最后还是轻轻点头。
这欺骗不了廉慕斯。
简涵说不上听到廉慕斯拆穿自己的小心思时是怎样的心情,她轻描淡写, 仿佛不以为然的语气像极了戎予安——也许有钱二代都是这样,并不会把他们放在眼里。
“你这样不行,”声音很轻,脸色苍白的女生淡淡注视着对面来来往往的人群,“演技十分满分我只能给三分,太僵硬了。”
简涵:“我只是想提醒你……”
“以前女友的立场?”廉慕斯好奇地问,“我说假如,假如我回答‘不’或者无视你,你该怎么做?去戎予安面前哭诉,还是背后搞事?还是觉得我会心烦意乱,找戎予安的麻烦,让他想起你?”
这问题太开门见山,稍微懂得人情世故的人都不会这么说,像没有情商的人问出来的一样。
简涵涨红了脸。
“抱歉,”廉慕斯笑了笑,收回了咄咄逼人的刺,“我以为你喜欢这么直白呢。”
她们还是待到喝完了奶茶。
廉慕斯有一茬没一茬地跟简涵聊着,语气随意,聊的话题天南地北。从小说到男生,从男生又到当今国际社会的政治趋向。简涵发现对方几乎什么话题都能聊得起来,就算提到了她不了解的牌子或者话题,也会不在乎地笑笑,一语带过。
除了眼神有时候看着瘆得慌外,她似乎能和任何人打上交道。
太贴心,也太懂她的想法。明明只相处了一杯中杯奶茶的时间,却好像是多年的好友。只是神色的轻微变化,廉慕斯就能立刻轻易地转走话题,整个过程愉快又心慌。
她甚至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
等奶茶见了底,廉慕斯摇晃了透明杯子里的黑珍珠,把空瓶往垃圾桶一扔。咚的一声轻响,仿佛敲进了简涵的心底。
“以后别这么做了,”她说,“害怕就别逼着自己。而且你现在并不是戎予安的女友,没必要心存侥幸。你知道戎予安是什么样的人。”
简涵想反驳,话语却像是被堵在了喉咙里。
我比你更了解戎予安。
挺拔英俊的少年,冷淡又体贴的少年。那只帮助她避开危机的手,以及轻巧的分手。现在这场梦碎了,好像一场镜花水月,到头来不过是一句“求不得”。
他太好,好到她舍不得。
“……”
小女生盯着手中的奶茶。
廉慕斯没有多说,望了眼远方:“况且你知道,他现在是我的。”
简涵猛然抬头,廉慕斯沉敛的表情总是淡淡的,有些心不在焉,此刻对上一双漆黑的眸子,眼里带着笑意和一些看不懂的东西。
“你清楚这一点就行了。”
“你是故意的吧,说什么买奶茶。”
其实就是等她冷静下来再警告。
“对啊,”廉慕斯淡淡道,“我干嘛请他前女友喝奶茶啊,我要真这么温柔年级传言不都是假的了。我就是想把你退路断了,免得好像我们还能做朋友似的。”
简涵盯着她,觉得这人还是在说谎。
不过,算了。
……
戎予安亲吻廉慕斯的时候被她轻轻推开,他停了下来,盯着怀里人的眼睛望。
“怎么了?”他问。
廉慕斯神情自然,像是无事发生,但说的话却像是投下了一颗炸弹:“你四班的前女友让我好好对你,被我怼回去了。”
“……”
她说话的语气清淡又敷衍,在他怀里微仰着头,显得心不在焉。
戎予安定定看了一眼,见她又在淡笑,手指掐在了有弧度的唇角,被咬了一口。他不介意,继续掐,直到对方不假笑了,而是瞪了他一眼。
廉慕斯皮笑肉不笑的时候就这样,好像任何情绪都能藏进笑或者冷淡里。这让戎予安想起他养的一只猫,平常看不出脾气,然后悄无声息给人一爪子。有时候让人感到略微的烦躁和欢喜。
他想知道更多,更多掩藏的另一面。
但这一面还是算了。
手抚上了眼睛,将她的视线盖住。
“对不起。”
廉慕斯把他的手稍微往上移了点,放在了更舒服的位置。男生的大手热乎乎搁在眼帘上方,眼里看到的、鼻里闻到的,身体感知到的都是他的气息。这种安定感很好,温暖和幸福感充斥的时候,好像有种可以与世隔绝的相依为命。
“戎安,”她说,“戎安。”
“嗯。”
过了一会儿,又叫了声:“戎安。”
“在。”
一个喊着名字,一个应着声。
廉慕斯想知道戎予安是个怎样的人。于是她去问了。想和他的圈子亲近不是困难的事,那些都是热情不错的人。虽然姜承悦又退让了回去,但其他人很乐意为她提供消息。比如戎予安喜欢的食物、他喜欢的书籍类型、以及他喜欢酸味的果汁。
还有他的初恋。
“戎哥的初恋啊,我想想……”
男生思考着,然后被女友敲头。
“对不起,哈哈哈……他是笨蛋。”那俏丽的女生干笑,连忙解释,“戎哥对初恋绝对没有任何怀念,也没有白月光朱砂痣!”
廉慕斯失笑:“我知道了。”
可想想,他有很多女友;她却只有过一场初恋,这带来了一种不公平的复杂感。但他也没有那么游刃有余,她想起了那天通红的耳根,和略微傻的笑脸。
也许她想知道戎予安更多的事,从而明白他是怎样的人,又是为何喜欢她。
廉慕斯想,让她把眼睛遮住吧。
一旦视线重合,好像会发生可怕的认知。
戎予安抱住廉慕斯的时候,总是小心翼翼的。他入神看着怀里的人,掌心下可以感受到睫毛扫过时带来的痒意。这是活的,也是他喜欢的。
他一直很少喜欢上什么东西。
这是一种天生的缺陷,和他的父亲不同,也和他的母亲不同。
他们爱死了对方,好像世界就只剩下爱情,但他们的孩子却截然相反。这是可笑又可悲的事情。
当这两个人失去音信后,戎家老爷子眼皮也懒得抬:“随他们去”他说,好像没有感情波动。戎予安一度以为自己继承了老爷子的冷血。估摸着身边人的价值,对方对戎家有益或者是否对自己有益——根本无需犹豫,这只是一种本能。
后来看到廉慕斯,他仿佛看到了另一个自己。
现在,却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
她是他的反面,却变成了和他一样的人,这种认知令他感到着迷。
戎予安想起小时候的一节生物课,老师带来了一盒茧,放在柔软的布中。蚕把自己裹在丝里面,然后蚕就不是蚕,而是茧了。这就是作茧自缚。是某种痛苦或者冷意,一点点缠绕住了她的心,让她病了,也多了难以愈合的伤口。
他注意到了,廉慕斯也注意到了。
男生俯首,将额头抵在手背上,隔着一层手,温热的呼吸互相缠绕。身下的人大多数时候什么也感觉不到,但还是迈出了一步,抓住了他的手。她从不怜悯,也不同情,那是一种略微有些狡猾的坦然,像雨滴低落进尘土,然后消失。
廉慕斯是个温柔的人。
所以他说,对不起。
对不起,但你要待在我身边。因为我抓住你了,我会剥开你的那层茧丝,等你费力地爬出来,哪怕颤颤巍巍,哪怕挣扎着匍匐前进。
到那时候,你一定会也朝我伸出手吧。
因为我是真的、真的喜欢你。
*
我一直在等候着呢,这一刻,等了一千年
你可要痛快地咬住我的脖子
那里是我的要害
白毛飘舞
血红低落
雪脏了。天近了。
两颗眼珠上映现出彩虹,我淡笑着,死了。
我一直等候着呢。这一刻。
作者有话要说:*后来自平田俊子的《兔》
深更半夜的更新,日更哦
慕斯这样好像女二,然后突然男主回心转意发现喜欢的是原本不在乎的女一【拖走
病病的恋爱真不错啊
过几章再把封淮拖出来
Steady Me
这首歌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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