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多了。”封易随意撇了一眼,眉头皱了起来,“你是吃白糖还是喝粥?”
连糖都不许多加?白糖还不够清淡吗?
凌霄也有那么一点点恼:“以前宋怀安带着我喝白糖粥的时候,都是这么一勺一勺地往里加的。”
室内静了下来。
凌霄心中一突,抬头看封易。
封易也在看着她,神色不明。
话出口后,凌霄其实是有那么一点点后悔的。
无论怎么说,封易昨晚上照顾了她、帮了她,今天让她少吃点糖,也是关心她的身体。她就算是有点恼,也不该和他呛声的。
大概是最近封易对她太好了,让她变得有些……恃宠而骄?
“对不起,我刚刚说话太冲了。”
凌霄很主动地将勺子里的白糖倒了一半回白糖罐里。
“没关系。”
封易抬手解开了衬衫最上头的扣子,半晌后才说道。
封易的语气听起来有点冷,不像是没关系的样子。
只是以封易的个性,也不像是会为这样一句无厘头的话生气。
凌霄拍了拍自己的嘴,警告了自己好几遍以后说话前要过脑子。
凌霄喝完了粥,离开去剧组。
封易看着她离开的背影,坐在位置上揉了揉眉骨。
晋南进来的时候,看到的正好是这一幕。
封易看了晋南一眼,淡淡开口:“宋怀安看上的南边那块地,我们也加入竞投吧。”
让他不快活的,怎么能快活?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又更晚了。
本来我下午可以准备好更新的,可是家里崽子的一泡尿,让我被我妈提溜走给它洗窝了。
任何事情都有A面和B面,养宠物也是一样,尽管崽子真的可爱,但是要教好它真的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虽然在决定养它之前我已经做好了给它擦屁股的准备,但是真的给它洗窝时,我心里还是有一种淡淡的忧桑。
第十四章
结束了现在剧组里的戏份后,凌霄终于迎来了一个还算不错的假期。
原本按照她的想法,遇见假期是要好好睡一觉,当几天的咸鱼,然而万万没想到的是,她刚刚杀青就收到了聚会邀请。
邀请凌霄的是她在港城时的一朵塑料姐妹花,叫做孟情。
孟情和凌霄从小不合,针尖对麦芒,相看两相厌,不过孟情到了南城之后,想到要联系的第一个人还是凌霄。
孟情在南城开了一个酒吧,特地邀请凌霄过去捧场。
今天虽然是酒吧开业的日子,但并没有对外营业,只招待受邀的人。
凌霄到的时候,酒吧里只有零零散散几个熟人。孟情坐在c位,倚着沙发,指尖夹着红酒杯,慢慢地晃着。
看见凌霄来了,她挑了挑眉,打开手机网页,开始大声念道:“凌霄到底是个什么演技,我看她就是个蜡像,我往地上撒把米,鸡演的都比她好——”
孟情掩嘴笑了笑:“岁,我去杜莎夫人蜡像馆给你要个位置怎么样?演蜡像的本领可不能被埋没了。”
凌霄:“……”
她就说孟情怎么会这么好心地邀请她,果然是为了找她晦气。
“怎么,回忆起自己被从裁缝培训班被绑回来,被迫埋没做衣服本领的悲惨历史了?觉得我不能重蹈你的覆辙?”
孟情这人从小没有什么大理想,一心只想做一个小裁缝,上高中的时候瞒着爹妈偷偷报了个裁缝培训班,被发现后给按在校门口狠狠地打了一顿。
她父母犹嫌不够,周一还让孟情站在国旗下,大声喊了十遍“我再也不做裁缝了,不然我就是猪头”才作罢。至此,孟情面子丢尽,连着几个月遇见人都绕着走。
“你这人有没有意思。”
果然一提这事,孟情就炸毛了:“叭叭叭地就你长了嘴能说?高中的事情你一直记到现在你当自己是爱因斯坦脑容量过剩?你累不累啊?”
“不累。”
凌霄看着孟情的样子,心情畅快了不少。
她在孟情身边坐下,还朝着她抛了个媚眼:“这事我准备记一辈子,等我老了,还要告诉我的孙子,保证让它代代相传。”
孟情:“虽然国家放宽了计划生育,但你确定你以后一定会有孙子?”
凌霄:“???”
这什么鬼思路?重点难道不是她孟情的丢脸事迹会永远唱响,代代流传?
两人正吵着嘴,宋怀安走了进来。
他打了个呵欠,看起来精神不佳。
“怎么累成这样,小宋总你头顶好歹还有个大宋总呢,怎么着,日理万机是准备篡位?”
在孟情眼里,宋怀安和凌霄是一派的,于是立刻开火,对他进行无差别攻击。
宋怀安轻飘飘地看了她一眼:“哦,我这个在公司管人的不用日理万机,你这个做裁缝的要?”
说到这里,他顿了顿,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也对,或许你裁缝培训班上得好,成了裁缝头子,每天管理上万台机器,倒也真的是日理万机。”
“你这人可真坏。”
凌霄内心笑得要死,面上却做出一副假惺惺的样子:“我们小情姐怎么是裁缝了?她要是成为裁缝,那得是天上地下独一份的猪头裁缝——”
她偏头看了看孟情的脖子:“好好儿的,还没长出猪头。”
孟情:“……”
Mmp,她一段黑历史要被人反复说到什么时候?这对狗男女到底有没有意思整天戳她的痛处?
像孟情一样,因为一件事情,能吃七□□十百千万次瘪的,也委实难得。
凌霄出了恶气,心情舒畅,关心了一下宋怀安:“你怎么回事,精神这么差?”
“最近工作上有些不顺利。”
宋怀安倒是也没有瞒着凌霄:“之前我看上了南边的一块地,被人截胡了。”
孟情一直竖着耳朵偷听,听到这里,眼睛亮了亮:“我知道,是封易那走了那块地。”
封易?
凌霄有些诧异:“怎么,希尔集团准备搞房地产了?”
“你和封易好歹曾经是未婚夫妻,封易为什么拍这块地你问别人?”
孟情闻言,像是抓住了凌霄的小尾巴,笑得很得意:“说不定封易是看你和宋怀安走得太近了,吃醋抢地。”
“你当封易是你吗?每天脑子都不清醒?”
凌霄翻了个白眼,封易又不喜欢她,何况她跟宋怀安更是清清白白,有什么醋好吃?
“我看你做裁缝没什么天份,这么能编,不如写小说。”
“阿呸。”
孟情冷笑一声:“我要是写小说,还能给你安排这种两个男人为你吃醋的戏码?每天不给你挖肾抽骨髓,让你原地升天算我输。”
凌霄:“……”
这女的还挺凶。
两人话不投机半句多,互相怼了一会儿,过了嘴瘾就各自做自己的事情。
孟情招呼新来的客人,凌霄坐在一边刷微博。
宋怀宁最近在深山老林里拍戏,没有时间黑她,上次的绯闻也消停了,凌霄的微博难得一片祥和。
她心情愉快地刷了会儿,直到微博给她首页推荐了一本小说——
三年前,江灵笑爱冷夜入魔,坏事做尽,终于如愿以偿,成为了他的妻子。
新婚当夜,江灵笑却被推上手术台。冷夜拥着另一个女人,冷冷地看着她:“江灵笑,你以为我是喜欢你才娶你吗?不,我只是为了你身上那颗可以救妍妍的肾。”
江灵笑割了肾,卑微陪在冷夜身边,却没有得到他一个眼神,最后心灰意冷,决然出国。
三年后,江灵笑带着两个宝贝儿子回国。
冷夜悍然出手,封锁机场。
两人再遇,冷夜看着江灵笑,目光中有一丝温柔:“江灵笑,你看,你还不是回到了我身边。”
——“别挣扎了,你的另一个肾,我也要。”
凌霄:“???”
原来以为是渣男遇见斯德哥尔摩女主,没想到是傻叉女主遇见挖肾狂魔?
现在的小说走向都这么清奇吗?
凌霄怔了片刻,仔细看了看江灵笑这个名字,又看了看三年这个字眼——
这狗屎小说该不会是就是孟情的大作吧?
凌霄打了寒战,突然觉得腹中一凉。
她想回家QAQ 。
在回家的路上,苏朝颜的电话打了进来。
凌霄靠边停车,按下了接听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