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来一阵子,我念一辈子(150)
她知道他是个好人,口硬心软,对一个人好的时候死心塌地,恨不得以命相付,对兄弟如此,对喜欢的人如此。
萧肃看笙歌一直不开口说话,试探着上前一步,指了指二楼的方向:“不邀请我上去坐坐吗?”
就在这个时候房东太太正好出来,看到了面对面站着的萧肃和笙歌,很是暧昧的笑了笑。
她显然是误会他们是一对因误会分手的恋人,无比的热情邀请他们一起共进晚餐。
大概人长得帅确实是有好处的,至少会成为人和人之间建立初步好感的通行证,虽然语言不通,但并不影响他们的热情。
房东太太烤了面包,还有烤肉招待他们,大家正说着笑着的时候,外面冲进来一群人,都带着枪支,在美国,居民是可以允许持有枪支的。
他们都被围了起来,一些骂人的俚语,笙歌不太懂什么意思,但知道是在骂人。
他们是来逼债的,房东欠了他们很多钱,房东被两个人压着跪在地上,房东太太和两个孩子吓得直哭。
笙歌也吓坏了,萧肃死死的把笙歌护在自己的怀里,生怕她受到一点伤害。
那个时候她心里怕的厉害,她很害怕,害怕她护不住这个孩子。
萧肃能感觉到她整个人都在发抖,他轻轻的拍着她的背,那一刻,萧肃庆幸自己找到了她,如果没有找到她,那她怎么办,一定会吓坏的吧。
一声枪响后,紧接着是房东太太歇斯底里的尖叫,血如同蜿蜒的小溪往笙歌这边流着。
萧肃捂着笙歌的眼睛:“别看,别看!”
那些人杀了房东之后,很快离开,房东太太和两个孩子抱着房东的尸体哭得厉害,房间里一片狼藉,很快警察过来,例行的问话,笙歌也被叫去了。
但在知道她只是租客后,很快就被告知可以离开。
从警察局出来的时候笙歌腿一软,差点跪在地上,萧肃吓坏了,生怕他出事,整个将她抱起急急的往前走:“笙歌,你还好吧!”
笙歌说不出话,更没有力气推开他,过了好一会才道:“我没事的,你放我下来吧!”
“笙歌,你必须搬走,这里不能再住了!”那些人肯定还会再回来的。
笙歌有些茫然的看着萧肃,其实在房东回家的那一刻她就知道,大概她在这里住不了多久了,只是没想到这么快。
“你别怕,我会照顾你的,笙歌,我什么都不要求,你信我!”萧肃看她整个人像是被吓傻了,越发的心疼。
萧肃举起手指,对这漆黑的天幕起誓:“笙歌,你信我,我这条命本就是你救的,从今天起,我萧肃就是你的哥哥,若对你有任何的非分之想就让我横尸街头,不得好死!”
笙歌听他说最后八个字,抬手拽回他的手臂:“不要胡说八道!”
“我说真的,笙歌,你信我一次!”
第216章 你必须得活着,活着
笙歌抬头看着他,目光闪过一抹犹豫,经过今晚的事,这里确实不适合再住下去了,就算不为自己着想,还有孩子。
如果肚子里的孩子出了事,她大概真的活不下去了,这个孩子是她在异国他乡活下去的唯一信念了。
“萧肃,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我承受不起!”笙歌抬头看他,语速很慢很慢。
“因为你值得,笙歌,别再拒绝我了!”萧肃深沉的墨眸里蓄着淡淡的笑,却坚定无比。
“可是我会很不安的!”
“你有没有想过孩子,还有几个月就要出生,你一个人谁照顾,你也看到了,这里的治安并不好,就算为了孩子,你也不该再拒绝我,至少在这里,我是你最亲近,最值得信赖的人,不是吗?”
萧肃这番话,确实打动了笙歌,是啊,她只是个平凡的人,没有三头六臂,没有超能力,她需要朋友的帮助。
笙歌提出要搬走房东太太并不意外,外国人的丧葬议程没中国人那么讲究,但笙歌和萧肃还是跟着张罗了下,房东下葬后,笙歌才搬走。
还是住在萨默维尔,不过,这次周围的环境要好些,笙歌刚到国外居住,之前租房的时候确实没有考虑到当地的治安问题。
一房一厅还有间小小的厨房,笙歌照理先打扫干净,不过,这次有萧肃帮忙,半天就收拾好了。
笙歌承担不起更高的房租,所以,只能租得起这样的公寓,萧肃为了方便照顾笙歌,晚上就住在客厅的小沙发上。
笙歌早上起床看到他的脚都露在沙发外面,实在是于心不忍,毕竟,他可是放着池非宽敞的公寓不住,来这里照顾她的。
他有情有义,她也不能冷心冷肠,绝对到二手市场买了个折叠床回来。
萧肃看到她要买的东西是折叠床的时候,心里别提多高兴了,晚上睡在小小的折叠床上时,感觉比kingsize的大床都舒服。
从萧肃找到她到现在又是一个多月过去,笙歌的肚子差不多八个月大了,只是因为她偏瘦,看着并不明显。
从搬到这里之后,笙歌就不再做家庭教师的工作了,只靠稿费维持生计,为了多存点钱,她开始加大工作量。
萧肃自然不忍看她这么辛苦,可笙歌拒绝他的帮助:“萧肃,我总要一个人面对这一切的!”
他帮她是情分,不帮是应分,她不能所有事情都依靠他,就现在这样,已经很麻烦他了。
池家在这里确实有产业,萧肃有时候会消失一两天,就是去处理池家的事。
虽然萧肃没说,但笙歌猜,池家在这里的产业是介于黑白之间的灰色地带,因为她发现,萧肃有枪。
虽然很小心的藏着不被她发现,但她还是发现了,他不主动提,她也不说破。
只是,萧肃偶尔消失的时候她还是会忍不住担心,人非草木,孰能无情,这样一个死心塌地对她好的人,她也做不到麻木不仁。
季南风到部队半年多,没有往家里打过一个电话,整个季家一片死气沉沉,因为能给季家带来欢乐的两个人都离开了,冯叔每次看到仓库里那两辆自行车都要唉声叹气许久。
这半年多季南风黑了,瘦了,但更结实了。
一个月前,第一次执行任务就立了三等功,全团表彰。
这是他拿命换来的勋章,季南风却是麻木的,只有他自己清楚,他这么拼是为了什么,只可惜,她看不到。
都说四月是最美的季节,可季南风却没什么感觉,因为从夏笙歌离开的那天开始,对他来说就只有一个冬季季节,他的心终年被积雪围绕。
他像往常一样,训练结束后再加练一个小时,在攀爬训练的时候,没来由的一阵心疼,密密麻麻如针扎的疼痛席卷而来,人直接从上面掉了下来,季南风身体并不觉得多疼,只觉得胸口的位置又疼又闷,在跌下来那一瞬,他好像看到了笙歌,他下意识的伸手去抓,嘴里忍不住的叫着时光,时光……
美国萨默维尔。
笙歌从梦中惊醒,她梦到小哥了,梦到小哥有危险,笙歌惊得一身的冷汗,尤其是下半身,湿黏的厉害。
手摸到床单的时候发现不对劲,床单也是湿的,出汗是不可能把床单打湿成这样的,难道是羊水破了?
不知道是太紧张,还是到了要生的时候,笙歌感觉肚子也跟着疼了起来,疼痛越来越明显,她不敢耽搁,忍着疼,开门出了房间,她打开灯那一瞬萧肃就醒了,手下意识的往枕下摸去。
“萧肃,我好像要生了!”因为肚子一阵一阵的抽疼,笙歌的表情有些痛苦。
萧肃一低头,看到有血从笙歌的大腿处缓缓的往外流,他整个人一下子从床上起来,抱起笙歌往外走:“我马上送你去医院!”
这里到医院差不多要半个小时的路程,萧肃一边开车一边不停的安慰笙歌一定会没事,马上到医院。
他们昨天才去医院检查过,医生说预产期还有一个礼拜,却没想到才过了一晚却突然要生了。
笙歌冷汗涔涔,全身像是泡在水里一般,手紧紧的抓着车座套,硬生生的忍着没有叫一声疼。
“笙歌,医院马上就到了,你别怕,不会有事的!”萧肃看了眼笙歌渐渐被血染红的裙子,他甚至比笙歌都紧张,他很怕,很怕。
笙歌在被推进手术室之前,突然抓住萧肃的手道:“萧肃,你答应我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