枯荣/一睡一枯荣/烧死那对秀恩爱(57)

作者:五加皮蛋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标签: 天作之合 阴差阳错 甜文 现代架空 关键字:主角:原岁,枯荣 ┃ 配角:白青州,女巫,平玉 ┃ 其它:屠灵 一个阳光爽朗的少年被人背叛,变成一个瞎了、哑了、废了、内心阴暗、笑里藏刀、杀人如麻的变态。然后他遇上了一个小可爱——我日夜困囿于荆棘里挣扎,及至鲜血淋漓,也未曾窥见分毫天光。直到她给我送来一轮太阳。 本文又名《皮皮草历险记》、《跟着大佬们抓鬼的日子》、《岁你妹的平安》点击展开

秦若若最是直接,“很明显了,要走的话得死个人,这没办法,只能说,杜明珅是杀人犯,那什么王玲的,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吧。”

莫兰攥紧了自己丈夫的手,她心里自然也有算盘——阮玉是她女儿,钱东人太壮,原岁那小姑娘还有两个大男人护着三个人都动不了,所以最好在秦若若母子和王玲之间选一个弄死。但如果秦若若母子谁死了,回去的途上剩下的那一个绝对会闹。

想到这里,她出声站队,“……王玲,杀宋彻的时候你也帮忙了吧?”

王玲脸上并没有什么意外的神色,她听了一圈除了脸色发白点,竟意外的镇定,好像很多年前她也同样面对过类似的场景。

直到光头佬发话,“其实我不觉得死的一定要是王小姐嘛,”光头佬歪着嘴笑,他突然伸手掐住了旁边阮玉的脖子,在一片吃惊意外的低叫声中,他说,“王小姐长得这么漂亮,死了多可惜,你跟我的话,我可以帮你杀别的替死鬼哟。”

秦若若古怪地看着被捏着脖子呼吸有点不畅的阮玉,又看看短发的王玲,对秦若若来说,死谁没区别,所以她冷漠的耸耸肩,抱着自己儿子低声冷呵,“小坤看,狗咬狗。”

路小坤乖乖地坐着,小短腿悠哉悠哉地晃着,他眯着眼笑,说,“是哦。”

但是令秦若若意外的是,光头佬掐上阮玉的脖子后,莫兰的反应巨大,她几乎是立刻从座位上站起来,声嘶力竭地吼光头佬把人放开。

光头佬根本没理,莫兰急得直接冲了上去。后面的发展简直离奇且快得惊人,秦若若怎么也没有想过,最后死的会是光头佬钱东。

莫兰冲上去抱住钱东的隔壁往外扯,又撕又咬的,光头佬被弄得烦,就想拔着刚才杀了杜明珅的刀收拾莫兰,冷不丁被莫兰身后的丈夫赵言军一个狠劈,夺刀夺得干脆利落出奇意外。光头佬身手何其迅敏,他反应过来松开阮玉两只手上去就是夺刀,赵言军大概也是练过的,对了急招过后失了手,把光头佬直接捅死了。

这个意外连光头佬自己都不可置信。他捂着流血的心脏摔到地上的时候,仍旧满脸莫名其妙和瞪大了眼睛的吃惊,之后断气断的死不瞑目。

秦若若被这一连串的交锋弄得猝不及防十分意外,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单数了。

在天葬台这个地方,人数终于变成单数了。

这是不是意味着,旅程快要结束了?

她几分窃喜的时候,身边的儿子路小坤突然站起来。“好精彩啊,”路小坤虎头虎脑的圆脸挂着天真又可爱的笑容,他走到光头佬和杜明珅尸体旁边,低头用脚踢了踢,慢悠悠地说,“你们别急哦,知道你们很想下山了。”

秦若若一时没反应过来,她急匆匆站起来骂他“发什么神经快过来”,然而话才到一半,秦若若就被吓得咽了回去。

路小坤抬头,露出一张纯真的娃娃脸,眼孔是令人毛骨悚然的完全黑,脸皮上歪歪扭扭地都是缝针,像是有人一针一线,把他破碎的肉体重新缝合成人形那样。

诡谲的、恐怖的,连笑声都是阴凉又死气沉沉。

他手里摸了一把小巧的刀,嗓音乖巧纯稚。

“我把他们切好了,再送你们下山呀。”

第47章 天葬师(十三)

尸体浮空飘起来,路小坤开始下刀。他的刀落得又稳又准,肌肉纹理骨骼走向,他几乎了如指掌,怎么下刀、用什么力度、大小多少,对他而言,就像吃饭喝水一样简单,全是本能。

所以他的动作非常细致且优雅。一刀下去,鲜血滴滴答答,两刀下去,开膛破肚。

他慢条斯理,讲起话也是天真可爱,“这是一份神圣的工作,”他说,“我将送他们渡往轮回,得以归天。”

窗外高大的经幡旗杆顶部是骷髅骨雕塑,连接着悬挂了无数面褪了色的经幡,桑烟袅袅地缭绕着,把远方的天都燎得模糊。全车人此时都惊得说不出话来,许久过后,他们又突然觉得没有什么好意外——这孩子是鬼。

所以从头到尾,他嘴里说的那些所谓的“小姐姐”只是在借了个壳子,他利用了这个壳子到处煽风点火、兴风作浪。甚至仔细想一想,好几次尸体的发现都有他在哭喊的功劳。

而原岁此刻更是通透——怪不得以她的阴阳眼并没能看见所谓的“小姐姐”,实体的鬼她分辨不出,但没道理虚体的鬼她还看不到。唯一可能的就是,这个“小姐姐”根本就不存在,所以她才会看不到。

大概唯一不能接受的人就是路小坤的母亲,秦若若。没有任何一个正常人能接受,自己的孩子有一天会突然变成一只满手人命的鬼这种事实。秦若若是完全完全呆住了,她瞪大了眼睛,言语犀利、嘴碎又刻薄的她此刻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路小坤开始把骨肉进行分离,然后耐心地敲碎研磨骨头成碎,把它和其他一些东西混合,留下肉片。

“我以亡者尸身为鹰鹫之食、献作荟供,”路小坤垂着眼,他嘴角带着笑,笑得又诡异又神圣,他的嗓音是那种孩子式的纯稚清脆,却一直在念叨着令人感到晦涩的话,“藉无上功德,清净生前罪业,圆满福德智慧……”

他眼里都是炽热的光,有着对这份工作的病态般的热爱:“亡者不堕颠倒恶趣,往生人天善道,以此获得殊胜。”

莫兰震惊看着路小坤的所有动作,然后二十几年前的记忆不断被重新翻开,她几乎是在记忆混乱的混沌中想起来那么一段过往,然后出了神地低喃:“……《教言心签》。”

“若依上述而行持,所送尸体皆献呈,勇士空行三根本,真实享用之荟供,七世无勤得解脱,纵造无间诸罪业,恶趣亦如梦一般,定获善妙人天身。”

当年那个天葬师是个二十几的年轻人,眼底里也是带着光,赤诚而又热烈的,对她这个外来的游客开心地解说天葬。

莫兰是个喜欢四处游玩,贴近并触摸神秘文化的人。她那时住进的藏家,主人家有个很漂亮很年轻的女儿,叫欧珠,意为“事随人愿,如意成就”,是个话少、但性格又非常开朗的姑娘。

欧珠有个情人,叫洛桑,家里世代都是天葬师,洛桑长大了,袭了天葬师这职业,知道莫兰是欧珠带过来的远方客人,在被问起天葬诸事的时候,洛桑也很乐意讲解和叙说。他自己本身,就觉得天葬师这个职业神圣且高崇。

但这个职业,在被藏族人尊崇的同时,也同样被人忌讳——这种忌讳最直接的表现就在于,没有人会愿意把女儿嫁给天葬师,因为天葬师是幽灵与鬼魂的象征。

欧珠的家人是不知道欧珠和洛桑是情人的,直到被莫兰说漏了嘴。这之后,欧珠的家人强行拆散了两个年轻人,如果仅仅是这样,也就罢了,欧珠家人怕欧珠胡来,刚好有个藏家汉子喜欢欧珠,他们便迅速地给欧珠配了亲。

最后的悲剧在于,心里只有情人洛桑的欧珠不愿意,自以为能当救世主的莫兰乱出主意,束手无策的洛桑死马当作活马医——私奔了。

欧珠在跑去找洛桑的路上碰见了狼,欧珠掩护着莫兰去找救兵,莫兰逃走了,跑了之后的她害怕被欧珠家人发现她怂恿欧珠私奔并害欧珠遇狼,万一大家赶过去欧珠已经死了,欧珠家人绝对不会放过她。

一个人遇上狼,活的可能性几乎没有吧?

莫兰怕极了之后鬼迷心窍,竟然没有告诉任何人,自己立刻收了东西就走。

后来无数次午夜梦回,她脑海里都是欧珠那张绝望的脸,她有托人打听去问。欧珠举着火把和狼周旋很久,火把灭了,才被咬死的。地上都是长期盘踞对峙纷乱的脚印。

那一刹那莫兰知道,如果当时她及时去叫了人,欧珠可能根本不会死。

之后欧珠家里人恨极了洛桑,没有人知道欧珠私奔是莫兰撺掇的,也没有人知道去往洛桑家里的那条路上莫兰也在,除了洛桑本人。后来的事情都是莫兰听说的了。洛桑从捡了一根欧珠的断臂,求了达赖喇嘛定了转世轮回,没过多久,在欧珠家门口以死谢罪。

从记忆里猛然回神的莫兰,脸色煞白地看着表情疑惑的王玲和切割尸体的路小坤,似乎是察觉到莫兰的视线,又或者是《教言心签》四个字,路小坤朝莫兰抬头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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