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武侠同人)[综武侠]论锦衣卫指挥使的操守(96)
孙学圃终于捡到毛笔坐了回去,似乎对霍香没有出声呛他这一点很奇怪。
都说瞎子的听力和嗅觉要比寻常人敏锐很多,这话不假,可要想孙学圃知道沈百终来了,还是不可能的。
难道你能听到羽毛落在地上的声音不成?
而霍香手上的力气巧得很,孙学圃根本不会被他砸疼,这更像是在宣泄一种不满,霍香故意砸给他看的。
你怎么能带回来别的猫?
老的也不行。
大抵如此。
沈百终也知道这一点,所以半点声也不敢吭,乖乖地搬了个凳子在两位老人家身边坐下。
孙学圃终于觉出不对,惊喜道,“是不是沈百终回来了?”
霍香冷冷道,“你画你的,根本没有人来过。”
孙学圃也笑,“可是妙僧无花的尸体都已被运回来,百终不会比他更慢吧?”
霍香气得吹胡子瞪眼,“百终也是你叫的?你是不是不会念三个字的名字?”
也许是北镇抚司的风水养人,或是这里平和的氛围壮人胆气,曾被万人追捧的画师,曾经的那份底气和傲气又养了回来。
“我为什么不能叫?”孙学圃淡淡道,“我难道不是个老头子么?百终难道不是个小孩子么?”
二十多岁的“小孩子”静静坐着,简直连动也不敢动。
陆小凤背着张三,一踏进院子,就看到了坐得笔直的沈百终——那身飞鱼服实在显眼得很。
沈百终虽然做事很认真,但平时也不会太顽固的,他坐得那么直做什么?
陆小凤没再想下去,他要是再想下去,就要去陈掌柜那里买棺材了。
“霍先生。”
“怎么了?”霍香问道。
他虽有些不满,但沈百终一叫他,却还是慢声应了。
“陆小凤好像带着一个病人过来了。”
张三被放在摇椅上。
霍香捋了捋胡子,疑道,“这似乎是剑伤。”
沈百终点头同意。
“这样的剑气,江湖上没有几人发得出。”霍香一边解开张三的衣服,一边用手按了按那处伤口,“你看这里的皮肉,竟切得如此笔直。”
这话好像是在买猪肉。
“嗯。”沈百终又点点头。
霍香于是拿出了药粉来,“你看见这种瓶子没有,我常给你备着,你若是受了伤,一定要先用此物。”
药粉好像不要钱一样洒下,张三终于忍不住发出一声惨叫。
霍香皱皱眉,从箱子里捡起一块帕子来就堵进了张三嘴里。
“你再看这一瓶,你那里我用的是瓷瓶子……”
陆小凤咳嗽一声,拼命忍住笑,别过头去看天上的云。
张三这样子很难让他不想到待宰的某种动物。
等他再回头的时候,张三身上已戳满了银针,从猪变成了刺猬。
“这……霍老前辈,这是什么手法?”陆小凤忍不住问道。
“止血,治伤,健体。”霍香看他一眼,“怎么,你不满意?”
“自然是满意的。”陆小凤正色道,“前辈请随意治他,治得眼歪嘴斜最好。”
张三虽不敢乱动,害怕针戳到穴道里变成傻子,嘴却还是能说的,闻言怒道,“陆小凤!狗腿子!你这个狗腿子!”
陆小凤却已拉着沈百终走远了,两个人顺着长廊走,他已对北镇抚司很熟悉了,全天下对北镇抚司很熟悉的江湖人也恐怕只有他一个。
“张三的剑伤,你觉得是谁刺的?”
“他自己会知道。”
“我已经问过了。”陆小凤叹道,“他说要杀他的那个人捂得严严实实,脸上还用了易容,更是连半点声音也没有发出来,竟连男女都叫人无法分清。”
“用剑的高手,天子脚下并不难查。”
“不用去查,我只是想听听你的意见。”陆小凤道,“我在路上遇到了老实和尚,他已告诉我要杀张三的人穿的是一双红鞋子。”
“公孙大娘?”
“正是。”
“张三做了什么。”
陆小凤皱眉道,“我也不是很清楚,似乎是偷了一颗珍珠。”
“谁的珍珠?”
“南王的珍珠。”
沈百终停下,道,“珍珠这种东西并不少见。”
“嗯。”
“北镇抚司就有很多珍珠,皇上的内库里也有很多珍珠,就算是寻常的大户人家也不缺这种东西。”
“没错,但他偷的那一颗却不一样的。”陆小凤突然从袖子里掏出一颗洁白如玉的珍珠来,足有半个拳头大,即使是在白天,也隐隐散着光亮,“你看这一颗,除了皇家,别人是用不起的,不但用不起,也不敢用!就算有人想偷偷买一个回家,也根本没有门路,这种珍珠刚从海里被捞出来时,就已订给了皇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