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知秋嗓音平静:“出来了。”
老爷子:“考了多少?”
“六百五十一,”陆知秋说,“是今年的文综状元。”
“念念这么厉害啊,”老爷子摸了摸下巴,“难怪昨儿我和老常打电话,听他笑呵呵的,原来外孙女争气,考了个高考状元。”
陆知秋喉结滚了滚:“念念确实很优秀。”
“以前你们上学的时候,别人都夸你们成绩好,现在和念念一比,你们也就那样吧,连个探花都没有。”
老爷子扫了他一眼,话锋一转:“知秋,你在笑什么?”
陆知秋放平唇角,收敛了笑意:“我——”
“他高兴呗,”陆知夏插嘴道,“女朋友考得好,他面上也跟着沾光。”
陆知秋:“……”
“女朋友,嗯?”老爷子愣了下,“知秋找女朋友了?”
陆知秋:“…………”
“嗯,爷爷,我今天来就是和您说这事,”他也不隐瞒,“我和念念半个月前在一起了。”
老爷子:“……”
老爷子:“哪个念念?”
陆知秋:“就我们刚刚聊到的那个,余念。”
老爷子:“………………”
陆知夏放下勺子,作出搀扶的姿势,生怕自家老头因为过于震惊而犯了心脏病。
然而,出乎所有人意料的,老爷子没有什么特别大的反应。
他沉默了许久,忽的冒出一句:“谁追的谁?”
“啊,”陆知秋顿了下,“我追的她。”
老爷子看着他:“你喜欢她?”
“喜欢,很喜欢,”陆知秋说,“爷爷,我是认真的。”
老爷子:“爷爷知道,不然你不会主动告诉爷爷这件事。”
陆老爷子一把年纪了,对年龄差这种东西不是很敏感,听到陆知秋和余念在一起,除了有些惊讶,倒没有生出别的想法。
他和常家夫妇是多年挚友,世家这么多女儿里,他最偏爱的就是余念,人生的好看,性格又乖巧,怎么看都讨人喜欢的。
现在得知余念和自己的小孙子在一起,他心里自然是欢喜的,但欢喜之中,还多了几分忧虑——
“念念年纪小,高中刚毕业,什么东西都不懂,”老爷子说,“你别欺负人家小姑娘。”
“怎么会,”陆知秋说,“我喜欢念念都来不及。”
陆知夏听他俩一问一答,惊呆了:“爷爷,你居然没什么意见?”
“我能有什么意见,我当然赞成他们在一起——念念长的好,人又优秀,是我们家知秋捡便宜了,”老爷子说,“与其问我,不如问问你常爷爷,念念可是人家家里的掌上明珠。”
“常爷爷还不知道,念念说她不想这么早让她外公外婆知道她谈恋爱的事,所以就先告诉你们,”陆知秋看着他,“爷爷放心,只要念念同意,我会立马登门拜访常爷爷常奶奶,试着让他们同意把念念交给我。”
见他这幅认真的模样,老爷子心里最后一块石头也落了地。
“老常那边,我会时不时和他提几句的,”他说,“你好好对念念,如果以后出了什么事,我第一个饶不了你。”
-
志愿填报后不久,余念收到了S大的录取通知书,周双双也运气爆棚,不仅上了S大,还压线进了余念所在的专业。
电话里,周双双的声音洋溢着喜悦:“念念,咱们大学又是同班同学了!”
余念也兴奋的不得了:“恭喜恭喜,你爸爸妈妈也很开心吧?”
“是呀,他们还奖励了我好大一个红包,”周双双笑嘻嘻道,“今天晚上我们出去逛街吧,我请你吃饭。”
余念晚上正好没什么事,收拾收拾出了门。
在车上的时候,她给陆知秋发了消息——
【念念:我出门啦】
【念念:今天双双请我吃饭】
【陆知秋:她考上S大了?】
【念念:对呀,她爸妈开心的不得了,给她包了个大红包】
【念念:她现在是小富婆了】
陆知秋没说话,过了会,给她发了条转账信息。
余念看了眼数额:二十万。
【陆知秋:微信一天只能转这么多】
【念念:???】
【念念:给我转钱干什么呀】
【陆知秋:红包】
【陆知秋:我们念念考的好,也要有奖励】
到了商场,余念和周双双碰上面,手挽手一起去买奶茶。
奶茶店人很多,两人取完号,找了个位置坐下。
“哎,”周双双用肩撞她,“你最近和陆知秋怎么样?”
“挺好的呀,”余念说,“一起吃吃饭逛逛街,他忙的时候我就去白夜堂陪他。”
周双双羡慕道:“真好,我都分手快一个月了。”
“对了,”她忽的想起一件事,“陆知秋是不是要参加一个什么PTA刺青大赛?好像热度蛮高的,我上次还在微博上看到了。”
余念点点头:“是,还有一个月不到就初赛了。”
初赛的比赛地点在上京,摄影棚和场地已经搭好了,比赛官宣也出了。
这一次PTA是铁了心走流量路线,一连买了好几个热搜,反响很不错,有好几个参赛者已经成了热门选手。
其中就包括陆知秋。
“哎,我都猜到了,你男人那张脸,想不火都难。”
听余念说完,周双双感叹道:“上次我搜他名字,好像都有粉丝团了。”
“是吗,”余念说,“我上次听白夜堂的人说过,没怎么在意。”
周双双:“你和陆知秋在一起的事,有多少人知道?”
“不多,我这边的话就你一个,”余念想了想,“陆知秋那边,他最好的几个朋友,还有他的家人,都知道我和他在谈恋爱。”
“也就是说,他网上的粉丝不知道他有女朋友咯?”
余念点点头,“嗯”了声:“我让他不要说的,初赛是要粉丝投票的。”
“你心怎么这么大。”
周双双戳了戳她的额头:“你都不知道网上有多少人觊觎你男朋友。”
“觊觎又怎么样,”余念笑了笑,“陆知秋只喜欢我一个人。”
……
买完奶茶吃完饭,离回家还早,两人在商场里闲逛。
走进一家饰品店时,周双双忽然问:“你要不要宣誓下主权?”
这个问题,陆知秋也和余念提过,她眨了眨眼:“怎么宣誓?”
“嘴上不说,行动上说总可以吧?”周双双给她出主意,“你要不给他手腕上套个皮筋儿?”
余念:“?”
余念:“皮筋儿??”
“今年很流行的呀,男生手上有小皮筋,说明他是有女朋友的人,因为皮筋是女生扎头发用的。”
周双双说:“就像打过疫苗的猪,会戴个小圈圈,证明自己是安全的猪。”
余念:“…………”
余念转过头,看着满墙粉粉嫩嫩,blingbling的小皮筋儿,想象了下如果陆知秋戴着它们扎刺青……
画面的冲击感不亚于张飞李逵戴着蝴蝶结唱爱的爱的魔力转圈圈。
余念抽了抽唇角:“这,这不大合适吧……”
“哎呀,有什么不合适的,”周双双推着她进店,“咱们先进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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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
店里人很多, 一水溜儿的小姑娘挤在货架前,叽叽喳喳的挑选心仪的饰品
余念站在一整墙头绳前,犹犹豫豫道:“男生戴这些, 真的合适吗?”
“怎么不合适,”周双双毫不在意, “我之前买头绳都是一盒一盒买的, 谈一段恋爱发一根。”
余念:“……”
最后,在周双双的强烈安利下,余念妥协了,买了根黑色的小皮筋。
很简单的编织款, 没有多余的颜色, 戴在手上当手链也不显突兀。
出了饰品店, 周双双还在念叨:“你应该买那条粉色的头绳,上边还有只白色的小羊,多可爱。”
“别了,”余念唇角一抖, “这种五六岁小姑娘戴的玩意儿,你让陆知秋戴,就好比黑社大哥在手臂上扎了个HelloKitty, 太违和了吧。”
周双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