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野+番外(2)
=================
书名:遇野
作者:不耐糖
先婚后爱
内容标签:
搜索关键字:主角:沈迎欢,陆礼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小羊x小狐狸
立意:爱人爱己
==================
☆、归来
盛夏空气干燥闷热,接连几天温度直逼40℃,热得人晕晕乎乎,提不起精神,唯独今日天公作美,零星小雨从“never mind”酒吧二楼露台飘进来,不多时便暴雨如注,将沈迎欢脸上的热气驱散大半。
今天公司结了一个大案子,涉及跨国公司并购,对方派来了两位德国代表,沈迎欢便负责随行翻译接洽。
虽说案子确实很大,但她没有必要亲历亲为,只是不知为何甲方执意要求,沈迎欢也只好亲自上场。跨国公司并购涉及范围甚广,从管理阶层的分配到资产分割,光是查询专业的法律用词就耗费了她大半精力。
Noah知道沈迎欢这阵子顶着巨大的压力鞍前马后,故案子一结束便擅作主张地给她放了一个星期的假,美其名曰“来自资本家的人道主义关怀”,今晚便算是假期开端的剪彩仪式。
沈迎欢早过了十几岁少女怀春的年纪,莽撞是她最忌惮的词汇,对于舞池里捡男人这种事更是不怎么热衷,毕竟最优质的已经被检回家做老公了。
于是在Noah哀怨的眼神中,沈迎欢端了杯酒便溜到露台找清净,酒不知喝了几杯,头竟有些发晕,忽地,一个小雨滴落在脸上引起一阵清凉,脑子清醒了几分,她扬起脸吹了吹风,在雨势变大之前又回了室内。
Noah是个典型的欧洲帅哥,为人风趣幽默,又不失礼仪与分寸,是以此刻身边围了几个身材热辣的美女。他看到沈迎欢进来,左躲又躲终于脱身,“现在怎么舍得进来了?”
沈迎欢抬抬眼皮,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放在服务生的托盘里,神色怏怏地回答,“下雨了。”
她喝完酒之后总是莫名情绪低落,沈迎欢拍拍Noah的肩膀,顺手拿起自己的包,“我先回去了,你自己玩得开心点,一周后见。”
沈迎欢平日习惯化妆,但是今天却只涂了一支口红,双颊因为喝了酒而染上两酡绯红,相较于平日给人的清冷严肃的印象,今天竟有了点小姑娘的人气儿。
Noah抬手一看,居然都十二点了,于是便主动请缨,“我送你回去吧。”
“不用了,打车就好。”
“怎么滴?怕你老公吃醋啊?”
Noah是纯德国人,小时候随父母在中国东北居住过几年,于是便掌握了一腔正宗的东北话,还是刻进基因的那种,以至于回德国之后也没能改过来。
沈迎欢每次看着他那张西方面孔,听着纯正东北话就很想笑,果然,沈迎欢唇角弯了一下,“想什么呢?一对表面夫妻,他有什么可吃醋的,再说了,人现在还在英国,管不着我。”
陆礼结婚第二天就远赴英国,本来沈迎欢还有些刚刚结婚的茫然,陆礼这一走,把她多余的情感也带走了,马上就投入到了单身状态,就连Noah都说她一点已婚少女的自觉都没有。
听到沈迎欢的话,Noah嘴角抽搐了一下,说道,“如果非得在咱们俩里边选出一个人来当陆礼媳妇儿,我觉得我比你更合适。他今天早上的飞机就回来了好吧!好家伙!你居然不知道!”
闻言沈迎欢愣了几秒,无语凝噎,不是说一个月吗,怎么这么快,她拿出手机点开和陆礼的聊天记录,信息还停留在一个月之前。
【陆礼:我今天要飞英国,一个月后回来。】
【YO:好的】
那天短暂的交流之后两人便没有再聊过天,沈迎欢第一次觉得一个月过得可真快。
--
Noah在东北居住的那几年不仅学会了东北话,连带着东北人民热情好客的美好品质都刻进了骨子里。
他不放心沈迎欢一个人回家于是叫好代驾,一路跟着回了华庭名邸,直到目送沈迎欢进家门才放心地跟代驾司机说,“好了大哥,咱们也走吧。”
外面的雨势不减,但是好在从大门口走两步就能到室内,沈迎欢不顾身后Noah鬼叫,在男人刚打算拉开车门给她撑伞的时候就钻进了家门,不得不说,有时候不会看眼色的绅士风度确实让人有些苦恼。
沈迎欢在玄关换好鞋,抖了抖身上的水珠,身上黏糊糊的很不好受。
喝了酒之后脑子的运行速度不受控制地变慢了,于是理所当然地认为家里只有自己一人,将陆礼回来的消息抛掷脑后,干脆地踢掉两只高跟鞋。
玄关亮着一盏小灯,昏黄的灯光照得那一小方区域安静温暖,她肆无忌惮地解开衬衫,一只手摸索着打开客厅的吊灯。
啪——
灯光骤然亮起,露出细长白皙的双腿,沈迎欢有锻炼的习惯,双腿细但是肌肉线条流畅,并不属于传统意义上的骨感美女。
沈迎欢全神贯注地做自己的事儿,揉揉肚子打了个酒嗝,堪堪站定发现沙发上正坐着个人。
男人一身居装扮,双腿随意交叠在一起,眸子幽深,俊朗的脸上没有多余的表情,对上沈迎欢的眼神之后微微扬了下眉,好像在说——没想到一回家就有脱/衣福利。
沈迎欢不知道陆礼已经观察多久了,她认为自己也并不在意。
陆礼今早九点左右到了华庭名邸,不出所料沈迎欢果然不在家,他只当她还在工作,于是一个人便在家里补觉倒时差。
他这一个月为了集团在欧洲的发展问题忙碌,再加上长时间的飞行,身心俱疲,他将沈迎欢乱丢的衣服简单收拾了一下,一觉便从上午十一点睡到了下午六点,结果睁眼之后沈迎欢还没回来。
直到他在朋友圈看到图片,闪烁的五颜六色的灯光下,舞池里男男女女尽情地扭动身姿,沈迎欢站在角落里端着一杯酒,与周围纸醉金迷的气氛格格不入,陆礼这才知道,原来她和Noah在一起。
心中莫名地升起一股烦躁,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坐在这里等沈迎欢回来,但是看到她的时候又觉得自己毫无立场要求她做些什么。
沈迎欢对上陆礼的眼睛,对方丝毫没有退让的趋势,她的眼睛眨巴了两下,然后后知后觉地抬起手捂住了自己的身子。
耳朵慢吞吞地红了。
最后脖子上也染上一片绯红。
在白皙的皮肤衬托下更显诱人。
真可爱。
陆礼鼻腔里发出一声轻笑,大大方方地将沈迎欢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
如果说平时的沈迎欢是百分之九十的理智,那醉酒后的沈迎欢就是百分之百的幼稚。
她眸子含水,自以为凶巴巴地瞪了陆礼一眼,活像个炸毛的小狮子。
外面雨势不减,沈迎欢打开花洒,雨声和水声混杂在一起,心情竟然渐渐平静。
在童年记忆里,雨天总是潮湿、阴晦的,后来上了小学,对夏天的记忆变成了从路边房檐上滴下来的雨珠——混着泥土和房顶的脏污渗进头发里,凉意激起一身鸡皮疙瘩。
每到雨天,沈迎欢总是一个人躲在房间里睡觉,听着外面的轰轰雷声瑟瑟发抖,后来长大还是会怕雷声,但是却不是每次下雨的时候都能闷头大睡了。
洗完澡,沈迎欢坐在镜子前面完成一系列复杂的护肤工作,紧接着又吹干头发缓缓迈步出了浴室。
陆礼不知何时已经进来了,此时正靠在床头看财经杂志,沈迎欢睡在里侧,想着绕过他上床。
她刚一抬腿,忽地,裸露在外面的手臂被人拽了一下,紧接着天旋地转就被人压在了身下。
“啊——你压到我头发了!”沈迎欢痛呼,“松手!好疼!”
陆礼没有松手,而是替她拢了拢长发,紧接着细细密密的吻便落了下来。
从沈迎欢进门开始陆礼就没有说过话,一副阴恻恻的样子,看得让人心颤,人都是会变的,以前那个接吻之前都会小心翼翼地征求同意的纯情少年,俨然已经成长为吃人不吐骨头的狼,眼睛里闪烁着面对猎物时势在必得的光。
沈迎欢对于这种事向来是不主动的,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主动就是大学的时候和陆礼阴差阳错,没想到五年之后,两人的攻守就交换了位置。
陆礼的舌头伸进沈迎欢的口腔扫荡,耐心地吮着她的舌尖,甜腻的酒味仿佛还蔓延在口腔,嘴唇一路向下,从脸颊到脖颈最后落在白皙的胸上,陆礼意味不明地问了一句,“喝了很多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