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执宠爱(57)
“你觉得对呢,就听,不对咱们再研究。”
苏千寻静静的听着,这几句话倒还像点样。
沈苑:“让他相信你爱他,这个事情不能就靠一张嘴,你说了他不一定信,所以要慢慢渗透,让他一点一点的了解你的真心。”
好像真是那么回事,苏千寻问道:“那我要怎么做?”
沈苑抓了下脑袋,“你也知道我没做过,但我觉得你可以每天给他发一条信息,告诉他你想他了。”
“生活中遇到什么麻烦也告诉他,反正就是让他知道,他在你的生命里占据着一个很重要很重要的位置,你离了他,会很难过,很难过,最好难过到活不下去。”
苏千寻被她肉麻兮兮的话搅得起了一层鸡皮疙瘩,“这会不会有点过啊?”
“在国外那三年,我过得还挺好的。”
沈苑:“……”
无语道 :“我是让你慢慢渗透,让他有这种感觉,你别打断我。”
“这样时间才长了,他才能明白,他对你来说是很重要的。”
“大概就是一种……依赖的感觉。”
“对,就是依赖,你要表现出你对他很依赖的样子,没有他,你会过得很辛苦。”
苏千寻笑了:“你从小是不是就对你家三言哥哥这么依赖的?”
沈苑笑得很羞涩:“那当然了,小时候咱也是个心机girl。”
“第一天上幼儿园,我可是连饭都吃不了的,还是三言哥哥喂的我。”
“你知道小时候三言哥哥怎么想我吗?”
苏千寻:“怎么想?”
沈苑:“他觉得我离开他一天都活不了呢。”
苏千寻被沈苑的幸福感刺激到了,“你可真是逮着我们三言一个人使劲薅羊毛。”
“不过你们两个也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想想小时候,只比沈苑大半年的苏竟言,把自己所有好吃的和零花钱都留给沈苑,苏千寻就羡慕的不行。
话题回归,沈苑继续说:“第二步,你再时不时的给他寄点小礼物,看到什么好玩的好吃的都给他带回去点。”
“第三步,做一件让他感动的事,最好铭记于心,永远都无法忘记的事。”
……
苏千寻第一次知道沈苑这么有才,这么短的时间内就给她整理出来一份可行性极强的追夫攻略。
等沈苑都说完了,她忍不住给沈苑鼓掌:“丫丫,真没看出来,你还有这种天赋。”
和沈苑聊完之后,苏千寻把沈苑发过来的资料整理成册,又做了一些补充,就等着找机会实践一下。
这是苏千寻第一次追人,感觉既刺激又惊险,恨得现在就付诸实践。
她还记得当时病房外的那两个保安呢,等她登堂入室之后,非要他们两个好看。
当然了苏千寻现在正处于拍摄的重要阶段,忙的脚不沾地,哪有时间回离市啊。
回不去离市,见不到谦准,自然也就不能付诸实践。
不过她可以先发条信息,慢慢的渗透进他的生活。
沈苑说发一条想他的信息。
苏千寻趴在床上,咬着嘴唇,羞得双颊绯红。
这是她第一次做这种事情,总觉得肉麻麻兮兮的不好意思。
“我……想……你……了。”
不行,不行,太肉麻了。
“你在做什么?”
不行不行,太无聊了。
“我今天晚上吃了肉末茄子,你吃了什么?”
也不行,好尬。
苏千寻写写删删,到最后也没想好到底要发什么。
眼看着时间越来越晚,她明天还要起早拍戏。
苏千寻一咬牙,又把“我想你了”这几个字打了出来。
手指一抖就发了过去。
不知道谦准会怎么看这条信息,苏千寻没敢多想,关了手机就闭上了眼睛。
狗男人这么长时间都没联系她,给他打电话不接也不回。
苏千寻心里是很气的。
但是听了桑梓的话,想到狗男人给他成立的工作室,又觉得没那么气了。
况且还有那枚价值三个亿的宝石呢。
呜呜,如果她不能和谦准在一起,那枚宝石肯定就属于别人了。
对了,不止一枚。
谦准有一屋子的包包衣服和珠宝呢。
她可不想便宜了哪个女人。
这么一想,之前受的那点气好像也就不气了。
苏千寻睡着之前还是没忍住看了一眼手机。
没有回信,她失望的叹了口气。
看来狗男人还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追到手的。
此刻的谦准刚从公司加完班,正在回去的路上。
他靠着椅背,眯着眼睛,神思却被拉的很远很远。
第一次见到苏千寻是他刚到谦家的那天晚上。
女孩扎着马尾辫,穿了一条粉色的公主裙,鬼鬼祟祟的站在栅栏旁边悄声喊:“谦休哥,你过来一下。”
那个时候他对苏千寻并没什么感觉。
和谦休关系好的人,他向来不感兴趣。
女孩却对他表现出了极浓厚的兴趣,大眼睛扑闪扑闪的,看着精灵又古怪,视线落在他身上久久没有收回去。
谦休很快走到苏千寻面前,看见她手里抓着一本练习册,很有耐心的问道:“又什么题不会做了?”
苏千寻冲着他呲牙一笑,女孩的牙齿又白又整齐,好像修剪过的一般。
她指着自己问谦休:“谦休哥,那是你弟弟吗?”
“看着有点冷啊。”
谦休虽然表现的很温和,但谦准还是从他眼里看到了敷衍,“嗯,你哪题不会?”
谦准没听他们讲题,看了一眼就回屋了。
第二天见到苏千寻,是在放学的路上。
小丫头背着一个粉红色的大书包,蹦蹦跶跶的从他身后跑出来,脸上带着犹如阳光一般的笑,问他:“你叫谦准?”
“是谦休哥的弟弟?”
“那你比我小吗?”
“你会叫我姐姐吗?”
谦准只觉得这个小女孩很烦,而且,他明明比她大两岁,叫什么姐姐。
他并没有回答小女孩的问题,甚至连个多余的眼神都没给她。
因为他不喜欢和谦休走得近的人。
后来小女孩经常出现在他面前,但他们依然没有任何来往。
直到全小区的人都在传他虐死了哥哥养大的宠物猫。
而那天晚上放学,他被同小区的孩子围住,纷纷指责他是个小变态。
他不会为自己辩解,甚至连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
就在这个时候,女孩像个小太阳一般忽然冲到他身边,挡在他身前,跟那些比她大很多的孩子据理力争。
争不过,甚至还动用了武力。
因为她抱着一杆一米多高的水弹枪,那个时候玩这种枪的孩子不多,大家都不知道怎么回事,听见枪声震耳欲聋,都很害怕。
而且那子弹打在皮肤身上火辣辣的。
而苏千寻小太妹行径是出了名的,没有哪个孩子敢惹。
自然的那些孩子就被她赶走了。
之后有小孩子觉得丢了面子,想回去找场子,又被女孩爷爷的菜刀给吓回去了。
那个时候,谦准觉得,苏家的人都好可爱。
小他两岁的女孩帮他赶跑了一群暴力他的“坏孩子”,他忽然感觉女孩长得特别可爱,好像全身都发着无法掩饰的光芒一般。
就那么骤然照亮了他浑噩不堪的人生。
也因此,他竟然发现了活着的意义。
甚至还知道了反抗。
会用拳头对那些暴力他的人说不。
但这件事也不全是完美的。
只因为一句话。
他问苏千寻:“你真相信猫不是我杀的吗?”
一双澄明的大眼睛不含任何杂质,女孩看着他重重点头:“嗯。”
那一刻,他根本无法形容自己什么心情。
女孩是这个世上第一个相信他的人。
就算全世界都说他虐猫杀狗,是个小变态。
女孩也是相信他的。
如果女孩不说出后边的一句话,他相信他一定会更开心。
谁知道女孩却在这时补充道:“毕竟是谦休哥哥的弟弟,哥哥那么好,他的弟弟肯定也是好人。”
谦准浮现了一半的笑容,就被这句话生生的给打了回去。
原来女孩相信他,也不过是因为他是谦休的弟弟。
女孩帮助他,也不过因为他是谦休的弟弟。
因为他是谦休的弟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