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精要报仇(34)

作者:秦筝赵瑟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标签: 情有独钟 重生 甜文 爽文 关键字:主角:裘真心、宋词 ┃冤家难解不宜结 立意:出来混,迟早要还的点击展开

没法子,二人只好“自愿”退学。

而实际上,真心也的确是三分钟热度。

进了九流学校,真心日渐发现,这里简直是天堂。

抽烟的,喝酒的,耍朋友的,打架的……她简直如鱼儿无意中闯进了大海里,兴奋惨了,课也不认真上,到处结交新朋友,加入各种“社团组织”帮会的别称,在社团里表现突出而活跃,很快崭露头角,玩得不亦乐乎。

真心去学校发愤图强誓要成女学霸的时候,老鼠精和蛇妖两个就待在地下道里自己找耍事。

日子很无聊。

金不换如常躺在床上玩手机,正在浏览真心做的抖音短视频,边看边笑。

裘细腰在梳妆镜前打扮,自镜子里看见他投入的模样,扁了扁嘴,起身扭着腰肢走过来,坐在他的床沿边,上半身往他的嘴倾下去。

察觉到床铺凹陷,又闻腥风阵阵,金不换掀起眼皮儿瞟了她一眼:“莫挨老子。”然后背过身去,不给裘细腰一丝亲近的机会。

见状,蛇妖登时很不满,伸手去勾金不换的肩膀,嗲嗲唤道:“不换……”

金不换身体一僵,“不要这么叫我,我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所谓饱暖思淫~欲。

裘细腰是来求欢的。

每次她这样做作,金不换就懂了。

趁着真心不在,金不换觉得有必要将一些话给蛇精说明白。

遂坐起身来,推开裘细腰下了床。

再扯了张凳子过来坐端正,跟谈判似的,正经八百道:“我不喜欢你,我喜欢的是真心,我和她青梅竹马,我们两个狼狈为奸。小的时候她就经常骑在我头上了,我们一起钻地缝,钻碗柜,一起找吃的。从前我们是一对,往后我们也会是一对。我在等真心长大,我迟早是她的人。你这个后来者,就不要来我们夫妻之间横插一杠了。”

之前都是婉拒,还比较隐晦,给她留面子。但今日金不换敞开天窗说亮话,拒绝得很明白了。

其实老鼠精类似的意思表达了不下百次,裘细腰敏感,哪里没看出来金不换移情别恋了?一切都是自再遇真心开始,关系在悄悄变化。

只是裘细腰彼时还是很自信,就她陪伴金不换好几百年,他可能偶尔会脱轨,但他对自己无论如何都是死心塌地的。老鼠精不过是觉得真心是个小姑娘,他一时贪图新鲜,玩玩一阵子,他就仍会回到自己身边。

毕竟,蛇精自认为,自己成熟饱满的身体是最让男人欲罢不能的。

但谁知道,随之日子一天天过去,金不换竟越来越少于碰她了。

此刻听得金不换如此认真地拒绝自己,裘细腰颜面尽失,很不服,“我长得这么美,我比她妖艳,你为什么不喜欢我?”

金不换说:“你们蛇类天生淫~荡,娶你做老婆,我很不放心。”

原来自己在外面的胡作非为一点儿没瞒过他一双贼眉鼠眼……

裘细腰脸蛋儿有些发烫,低头挽着颊旁头发掩饰。

“大家在婚前都是有婚前自由的嘛,我都没管你从前怎么样,你何必话里话外揪着我往日的行为指责?不过你放心,结婚后我一定对你一心一意的,我会为你守身如玉,绝不会再出去乱搞男女关系。”

她信誓旦旦道:“我对你的好才叫爱情,对其他男人,只不过是逢场作戏。”

金不换还是摇头:“蛇类的胃口太大,我实在满足不了你。所谓的爱情太危险了,没准哪天你没吃饱,本来应该只吃一小部分,结果欲壑难填就稀里糊涂,把我整个吞进肚子里去了。”

裘细腰咯咯地掩嘴而笑,“把你吞入肚子里,又不是把你吃了。就算是我把你吞入口中,我那也是为了保护你呀。你想想,你们老鼠的天敌不是比蛇多多了吗?所以你们才要躲躲藏藏地生活,出个门也要先探个脑袋东张西望,活得多累呀。而我可说是横着走,连人类看见了我们也要惧怕三分。我们连大象都能吃,保护你绰绰有余,……你看你这小身板!”

她笑着推攘了下金不换的身体。

顺势就要往他怀里倒去。

金不换侧身一让,并且站起了身,裘细腰便给扑在了地上。

“金不换!”裘细腰有些恼怒。

金不换毫不怜香惜玉,只淡漠地俯视着她。

“细腰,说实话,这些年跟你在一起,全靠你保护我,让我觉得很没面子。我从前一直在问自己一个问题我真的爱你吗?我本来以为我会和你永远在一起,但是跟真心重逢后我才发现,原来,我还是比较喜欢娇小的女人。因为跟真心在一起,只有她那样的才能激起我的保护欲,让我觉得自己是个真男人。”

裘细腰的媚眼儿一抛一眨:“你喜欢像真心那样身材娇小的女人吗?那我也可以变成她那样的呀。我不但身材可以变,脸蛋儿我也可以变成她那样子的。你知道我们蛇类每年都要蜕皮,每蜕一次,就是一次新生。以后我不再使用妖力变幻,我就心里想着真心的模样,一次次蜕皮后,我定然就能跟她长得差不多了。我如果变成她那样子的,你总该满意了吧?”

“你根本不懂爱情啊,”金不换觉得可笑,叹气道:“就算你外表上长得跟真心一模一样,但你是蛇精,她是蝎子精,本质完全不同。反正总之,我以后不会再碰你了,我们俩到此为止吧。”

“哼,少提什么爱情了,其实是你已经厌烦了我的借口吧?”

“如果你非要这么说,那就算是吧。我跟你在一起都几百年了,也是时候该分手了。大家好聚好散,以后仍旧是好姐妹。”

“你去死吧,谁要跟你做好姐妹?我的好姐妹只有真心一个!”

那厢裘细腰求欢被拒,对金不换怀恨在心。

这厢,她的好姐妹真心也有点不开心。

因为她放学路上,竟然撞见那个在媒体报道中已经远赴美帝求学的宋词,正被她学校里一个年级大姐大堵在胡同里,还给压在墙上不能动弹,他清瘦精致的下巴被她勾起来,“说,你到底要什么时候才会答应做我的男朋友?嗯?”

☆、第 39 章

已经小半年没见过宋词了吧。

真心实在没想到再见到的宋词,他会是这样一幅落魄样子。

落魄?

何出此言?

看对方的穿着打扮,是最直接能看出一个人的现状的。

宋词此时身上穿的就是映水中学那套丑陋粗劣的棉质校服,映水中学是本城出了名的烂学校。

真心不是曾经幻想上初中的时候,要人家国际私立学校的校长免费招她入读吗?所以她花了点心思研究了下本城的知名中学。

C城虽说不是一线大城市,不过也称新一线城市的。这么大,就只说主城区,就有将近上千所初中。这么多学校,肯定有个排名,有口碑。

而往往,最能让人记住的肯定是那个带“最”字的学校有口皆碑中,那最好的学校和最差的学校。

最好的,有觉悟有门道的家长挤破脑袋都要把娃儿送进去;最差的,避而远之,还要当做教育典型,不时拎出来警醒孩子,“你要不好好学习,将来就只能进映水中学去混个初中文凭,一毕业就出去打工挣钱,自己求生活!”

懂了么?

在这个研究生文凭都不吃香的社会,进了映水中学,初中就是求学的终点了,连普通高中都考不上的。

当然如果家里有钱,心疼孩子,那你也可以继续供孩子上职高,反正职高基本就是交钱就能上的。但,有什么意义呢?不过多浪费几年青春罢了。

而真心为什么又一眼能认出来宋词穿的是映水中学的校服呢?毕竟C城这么大,而且她既做了研究,肯定不会巴巴地跑去参观这所烂学校啊。

这可真是巧了,因为映水就在她就读的小学附近啊,就隔着两条街!

旁的不展开多说了。

因为已经见过最好看的,没上学前还心水过其他学校的校服,目光养刁的真心,就算不知道映水中学烂,她也已经能从校服的材质和颜色搭配,看得出来这个学校好还是不好。

就见宋词穿的这套校服,棒球服款式。两条袖子是深红色的,其他部分的颜色看不出是深蓝还是黑灰,反正灰不溜秋,一眼看着脏兮兮的。而红与深色混搭,穿在身上,整个人阴郁又心思沉重,面目晦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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