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太放肆(2)
《爱的太放肆》作者:清悦天蓝
文案:
十七岁,我第一次遇见阿彻
大雨滂沱,他拦路用刀抵着我的腰,满眼阴沉,像是一只恶犬,却又透露出一点奶气
问我有没有钱。
我觉得这个小兔崽子挺好玩的,于是便把他带回了家。
洗吧洗吧干净,发现这家伙还挺漂亮的,奶凶奶凶。
从此,阿彻便成为我的贴身保镖。
在那些艰难的岁月,我走过的每一步,身后都有阿彻的默默保护。
我以为这将会是永远,阿彻永远都是我身边那个摇着尾巴、少年音喊着我“大小姐”、像是一个影子般守护着我的男孩。
直到有一天,阿彻突然掐着我的手腕,把我抵在墙上,目光阴狠偏执,声音沙哑地问我,
“芝微,我该如何才能得到你!”
那一刻,我才后知后觉
原来在漫长的陪伴里,阿彻对我的感情,
早已变质。
【偏执年下小狼狗】×【豪门咸鱼大小姐】
(成年前男女主没有任何感情和亲热,两个人也不是收养关系。)
注:
1、姐弟恋,1v1,古早狗血口味,又甜又虐,玻璃碴里带糖
2、女主结过婚,但是没有任何感情,男主和女主在一起时女主已经恢复单身,不存在第三者!
3、男主后面会变得十分强大,前期只是因为太爱女主,所以才收着点儿才华
4、第一人称
内容标签: 都市情缘 豪门世家 情有独钟 天之骄子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芝微,阿彻 ┃ 配角:邵明章 ┃ 其它:
一句话简介:我只是想爱你,却要跨越千山万水
立意:和平友爱,共同进步
葬礼
五年零三个月,我终于把我老公给熬死了。
也不是我想让他死的,但是他得了癌症,我嫁给他的时候他就已经查出了胃癌,按理说这个病还能拖个五年才死,也是不容易。
金钱的力量。
李家是整个A市最古老的家族,很有钱也很有权。李业作为李家最年轻的当家人,更是权倾天下,想要什么就有什么。
然而他再有势力,有一样东西却是得不到的。
那就是已经死了的人。
李业死的时候三十六岁,在他十八岁曾经邂逅过一个美好的初恋,后来这个初恋出车祸走了,李业伤心过度,就再也没娶,一心一意为事业。
五年前,正逢A市商业大洗牌,林氏集团、也就是我父亲一手创立的公司突然被查出来问题,一夜之间林氏破产。父亲因为受不了这打击,上吊自尽,母亲也跟着疯了。
家族的长辈们为了维持自己手头上的独立产业不被我父亲的事情波及到,于是联手设计,将我卖给了已经坐到A市商业龙头的李氏集团的大总裁,也就是李业。
听起来很古早很玛丽苏是不是?
没错,还有更狗血的,李业见到我后还真的娶了我作为他的夫人。可为什么一心一意爱初恋的李业会打破自己的原则取一个落魄商人的子女呢?
这可多亏了我那些叔伯们的功劳,他们为了自己手上的钱可真是煞费苦心,几乎把李业的兴趣爱好扒了个遍,李家太强大,基本上百毒不侵。
唯独有一点,他们发现我跟李业死去的初恋,长得很像。
而李业那个时候应该是已经查出来得了癌症,知道自己活不久,三十出头的年纪什么都有了,就是没有爱情。所以他想飞蛾扑火一把吧,见到我第一面后,就当即决定放荡自己一次,把我娶回了家。
就这样,我做了李氏的总裁夫人。
但是李业终究知道我不是他那个死去了的初恋,所以结婚的五年零三个月,他除了每天看看我的脸,把我当个花瓶般摆在那里。
从来没碰过我。
连嘴都没亲过。
我跟他年龄差得也挺大的,他比我大11岁,几乎快可以成为我半个爹了。
我跟李业的相处,可以说更像是父女吧,没有爱情,两人之间的那些氛围,更像是亲情。
后来,李业就死了。
我经历过了父亲的死,母亲的疯,家庭的败落,亲情的破灭,好不容易换来的李业给了我五年的平静生活。可这个男人却突然死了,你说我虽然不爱他,可是突然发现自己再次变成了孤零零一个人。
身为一个柔弱的女子,总是会觉得有些难过。
李业葬礼的那天,四月底,天空下着大雨,我穿着一袭黑色的西装,站在了李业的墓前。
李业的墓地选在了A市后南山最贵的墓园,他们李氏从清末就开始拥有自己的第一座西药制造厂,发家发的早,那么有钱,当然死后肯定不会和普通人合用一片墓地。
人家有自己的私人墓园。
雨下的很大,我身后是一干李氏的其他几房的家主。李氏既然是大家族,免不了有众多的分支。大户人家在民国时期会娶好几房太太,太太生一堆儿子,儿子再生一堆孙子孙女。
这么加起来,李家的远近亲戚,实属能把一个跟足球场差不多大的墓园子给站满。
李业是他们这一辈最大的一个,长房长孙,所以我作为他的未亡人,站在新建立的墓碑前,还没有人敢与我并肩,最有权威的长辈也都退到了距离我两米处的青石板。
紧身的西装将我的身材勾勒的玲珑有致,我背对着身子都能够感觉得到身后那一干男人的眼神。他们是李业拥有血缘关系的亲人,
更是血口大张的男人。
大家族里,人多、关系也乱。哪有什么干干净净?我很清楚有些人是怎么想的,因为早在李业活着的时候,就不泛有叔父辈或者堂弟辈的男人悄悄给我献殷勤。
我从来没有同意过,他们就恶狠狠地对我说,李业活不久了,他死了,你不照样要成为我们的玩物?
现在李业真的死了,
他们的目光果然已经先行动起来,昭示着内心对我的渴望。
淅淅沥沥的雨浇淋在我的肩膀上,冻得我发抖,恐怖贪婪的视线包围着我,让我作呕。
站在我身后,为我撑伞的人,突然移动了一下身子。
将那些虎狼目光,全部挡在了世界的另一端。
*
这个为我挡风雨的人,是阿彻。
*
阿彻是我的保镖,我俩从小一起长大。
他是我从林家带来的,我认识他的时候也是在这么个大雨天,那时候我刚上高中,青春叛逆。有一次晚自习放学回家的时候偷偷躲开了家里来接送我的司机,想要一个人回家。
结果就被一个小混混给打劫了。
用一把匕首抵挡着我的腰,低声让我把身上的钱全部交出。
可能这个小混混并不知道,我是我父亲的独生女,为了防止我出意外,父亲从小就送我去学跆拳道来防身。
小混混被我反手打倒。
我把这个小混混给带回了家,顶着父母的呵斥,硬是把他给留了下来。
为什么如此倔强?
因为那个小混混绑架我的时候,用几毛钱的刀片抵着我的腰,在我耳边摩擦着雨水低声说出的那句“别动!”
声音实在是太好听了。
霸道阴狠。
满足了从小就是富家公主的我在青春期时对坏男生的所有幻想。
后来事实证明,我当初的决定是完全正确的。我让家里的仆人给小混混洗干净脸,换上一身家里下人的整洁的衣服,再次带出来站到我面前。
突然发现,这个小混混长得可真是好看。
深邃的眼眶,带着些许欧美人的冷厉,棱角分明的脸庞,白皙的皮肤,略微褐色的头发下,是一双倔强的双眼。
迷人且危险。
我鬼迷心窍,被父亲拿着鞭子给打了一顿,把这个小混混给留在了身边,让他作为我的贴身保镖。
还给他取了个名字,就叫做“阿彻”。
他有一双狠戾却又清澈的双眼。
父亲说我脑子糊涂了,这家伙看起来才十二三岁,怎么可能做我的贴身保镖?身手都没我好。我只是笑了笑。
其实我哪儿需要什么贴身保镖啊,我就是想要一个属于自己的玩具。
出生在林家这种豪门,是很难拥有真情实意这个东西的,与我交往的人都是带着其他心思,我和他们在一起,感受不到真诚。
而阿彻,就是第一个属于我专门的玩偶,他只能听我的,只能服从于我一个人。他不能背叛我,因为他是我的,我可以轻而易举就毁了他这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