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说,要和谐(9)
“那算了,我回去和妈妈说……”我坐回位置,摇摇头,惋惜的说道。
“好啦,怕你了,拿去,省着点用。”聂迩无法,从钱包里抽出一张红色的,递给自己妹妹。
“算你借我的,还是算给我的?”我把那张钱捏得紧紧的,杜绝一切聂迩反悔拿回钱的机会,抬眼无辜的问聂迩。
“给你的,给你的。”聂迩杵着下巴无奈的说。
谁让他把妹妹在医学美容系的事透露给雷暴老爸,害妹妹在全院师生面前丢了脸面,自此,他就没有一天好日子过。
哎,他上辈子是做了什么杀人越货的事情,才招来这个妹妹。
“对了,你们教授说今天的解剖课12点上,记得不要迟到。”聂迩想起刚才跑来的学生要他转告的话。
“十二点?”
那就是半夜!半夜尸体解剖,唔,我会被班里的同学用唾沫淹死的。
第六贴 鸡脚很好吃
隔天下课时,我兴高采烈的跑到学校门口的小吃店,点上了一大盘泡鸡脚,开心的狂吃,今天怎么着,也要把那张红色大钞给糟蹋完,明天再去打劫名叫聂迩的大钱包。上次看中那家玩具店里的遥控飞机,让聂迩去帮我买单吧。
“ 欸?”
我叼着半只鸡脚,瞪大眼睛看着元一。
“……白白……我喜欢你……”他似乎很窘迫,断断续续的说出了校园剧的台词。
“欸?”
我努力装出很惊讶的表情,然后把鸡脚啃完,抓过面纸,蹭了两下。
愚人节都过完了,还玩,不累吗?嘛,不过我也能理解啦,这所学校里的人,什么无聊事都会干出来。譬如真心话大冒险之流的,上次咬着包子回学校时,我目瞪口呆的看着临床医学系的学长从她眼前裸奔过去,就知道了这群未来的精英份子,游戏的底限有多低。
“……白白……我真的喜欢你。”元一似乎看出了我完全不在状态的样子,想要伸手上前,抓住我的肩膀,我一侧身,就让他的手落了个空。
“大妈,给我打包一份泡鸡脚。”我起身转头喊道,顺道把盘子里最后一只鸡脚拿在手里,直接无视元一的存在,走到小吃店老板娘处,取走要带走的食物。
热情的大妈麻利的把打包好的鸡脚递给我,还偷偷和我说,“白白,那小伙子挺俊俏的,别错过。”
“呵呵。”我干笑两声,不予置评。把A来红色钞票递给大妈,换来一堆花花绿绿的。
有点心疼,不过鸡脚很好吃。
呵,只要花的不是自己的钱,吃起来格外开心。好久没发生这种吃不够,再续摊的事了。
接下来,打电话把路小可叫出来,去吃火锅。
至于什么错过,不错过的。对我来说,没多大区别,男人嘛,看看我哥那种‘仗靓行凶’‘催花败柳’的事迹,就能看出帅男人从骨子里就是世间一切坏因子的集合体。世间险恶,我要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时刻准备着,再说,我可是院系里最想捉弄到的女生排名NO.1,自然是要更加小心,丢了脸不要紧,怕的是丢了心。我还没练就铜墙铁壁,还无法管住自己那爱四处流浪的心。
当然,男生里也有少数例外,但如果那些少数也拥有天生姣好的容貌,哼哼,谁会知道有什么事发生呢。
哎,我摇摇头。可以让我聂白白完全俯首称臣的人还没出生呢!
忽然,力拔山河、气吞云梦泽的声音在我耳畔炸响:“聂白白!”
只见那个在我眼中被归类为穿女装会比女孩子漂亮的可爱男生元一,竟然笑的那样火树银花,不怀好意。可惜了那张清纯的脸蛋。
顿时,我有撒腿就跑的冲动。但,转念一想,为什么要跑,我又没做亏心事。
“干嘛?”我用更凶恶的口气吼回去。
“我们交往吧。”元一的理所当然让我相当不能理解。
闻言,我用鄙夷的眼神把元一上下大量了一会儿,哀伤的眼神飘向元一,强忍着悲恸和心碎,说:“本以为君出淤泥而不染,原来不过是吾错看。”
啪,一个纸卷从后面袭击了我的头。
我恼怒,刚准备张牙舞爪扑上去,但,发现对方是不能扑的人,嘟嘴埋怨:“宵宵哥哥,下手不会轻点,我的头又不是钻石做的。”
第七贴 也许应该去买彩票
来人乃医学院独立戏剧社的社长,人称医学院临床医学系一哥的轩辕震宵,一个连名字都嚣张到不行的男人,当然,容貌也嚣张的让人想提一桶硫酸把他毁容。据他本人说,他一毕业就是三高男,女人心目中最想结婚的对象。当然,他说的女人里,不包括我。我霉运还没走的那么离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