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先生的朱砂痣+番外(180)
案件侦破后,这19名犯罪人的信息被公开,一度引起全世界的哗然。然而在所有的报道中,秦楚、夜归来与龙舞琉璃等人的名字,却是一次都没有出现过。
他们就像是透明人,除了犯罪人和参与侦破案情的警察,竟是无人知道他们的存在。
每次侦破完一起大案后,夜归来他们都会聚在一起吃一顿满汉全席,这已经是不成文的规矩了。
秦楚站在酒店的盥洗台前刮胡子,手机放在置物架上,正在跟陶如墨将视频。
陶如墨伤情恢复得很好,她已经可以自由行走了,只是后背的伤口刚结痂,不能做撑腰弯腰的动作。
她站在窗户边,一边晒太阳,一边盯着视频中的男人。一旁镜头都显然胖,可陶如墨却觉得秦楚瘦了。她问秦楚:“大楚,你是不是瘦了。”秦楚的脸部线条本来就不柔和,这一瘦,看着就更显锋利无情。
秦楚用水冲走泡沫,露出光洁性感的下巴,他拿着毛巾擦下巴,对陶如墨说:“瘦了差不多四五斤吧。”这些天起早贪黑,睡眠严重不足,秦楚是真的累坏了。
陶如墨心里忽然一疼。“早些回来,大楚。”
秦楚露出一个坏笑表情,“一日不见,如隔三秋,这是想我成狂了?”
陶如墨抿着唇笑了笑,她盯着视频里因为消瘦了些,眉目更显得匪气桀骜的男人,这才说:“快些回来,我给你做大鱼大肉,争取早些把肉给你养回来。”
秦楚笑容渐深,“好。”
两人又聊了两句,这才挂断电话。
秦楚拿着手机回到卧室,他脱了身上的睡袍,穿上衬衫和针织毛衣,又穿上一件风衣外套,这才走出酒店,去聚餐地点。
秦楚到的时候,夜归来他们全都到了。
酒菜已经摆上了桌,就等秦楚来了开席。
秦楚一进包厢,所有人立马站了起来。秦楚右手在空中按了按,“都坐。”夜归来他们动作整齐地坐下。
秦楚站在自己的位置上,从风衣口袋里掏出一个小本子,一支笔。
“老规矩,点名!”
他没抬头,只盯着自己的笔记本,沉声喊道:“夜归来。”
夜归来:“在!”
“龙舞。”
龙舞:“在!”
“琉璃。”
琉璃扶了扶镜框,道:“在!”
“秋月枫。”
秋月枫懒洋洋应道:“在!”
“安格列·布朗。”
“在!”
...
秦楚在每一个点到名的人后面画了一个勾,点名完毕,秦楚唇角一勾,如释重负一笑。“这次行动,我一共从组织内带出来37人。”
他抬起头,目光从一张张精神疲倦,但眼神却炯亮无比的脸颊上扫过。目光收回,秦楚这才说:“幸运的是,我将所有人都完整地带了回来。”
这一次行动,无一伤亡,算是圆满完成。
秦楚端起面前的酒杯,致敬所有兄弟姐妹:“敬生命!护和平!大家辛苦了!”
所有人同时站起来,朝秦楚举起各自的酒杯,宣誓般庄重地说道:“敬生命!护和平!”
一顿饭吃完,有人奔赴机场赶着回家去与家人团聚,有人结伴去外地旅行。站在酒楼门口,夜归来问秦楚:“你要回找墨墨吧?”
秦楚嗯了声。
夜归来又说:“我真羡慕你,有个人等你回家。”
秦楚侧身盯着夜归来,想到夜归来的坎坷身世,心里也不好受。
秦楚与夜归来认识了十几年,是真正的兄弟。夜归来并不是中国人,他其实是一名越南人。
夜归来的存在,是一个污点。
夜归来的母亲是村里的孤女,还患有精神疾病,她16岁那年被同村的男人侵害,才怀上了夜归来。
因为精神失常,年少的女孩子并不知道自己怀孕了。直到她肚子里的孩子有六七个月,显怀十分明显遮不住了,村里人这才知道她怀孕了。
因为没钱去医院引产,夜归来的母亲只好生下他。他被生下来后不到三天,就被母亲丢弃在村外的田野里。
而他的生母,在丢弃他后,便一个人离开了村庄。
第306章 鉴定完毕,是个蠢货(4)
村里一个善良淳厚的单身汉老人不忍信见夜归来饿死,就把他带回了家,用牛奶养大。生活虽然清苦,但夜归来好歹还是活了下来。
7岁那年,夜归来的养父病死,夜归来又成了一个孤儿。
村子里没有人肯照顾夜归来,夜归来便流浪到了城里,靠偷鸡摸狗捡垃圾过日子。
10岁那年,夜归来遇见去越南查案的楚爷,夜归来这种流浪孩子最适合做一些盯梢跑腿的活,楚爷见他机灵,就找他帮了两回忙。
后来楚爷抓到了罪犯,准备离开的时候,夜归来偷偷地躲进了他的后备箱。等楚爷发现夜归来的时候,夜归来因为中暑已经晕了过去。
楚爷把他送到医院,救了过来。他问夜归来到底想做什么,夜归来如狼一样的视线紧紧盯着楚爷,他说了三个字,他说——
【我想活。】
楚爷被孩子那双求生的双眼给触动了。
大抵是因为生了怜悯之心,总之楚爷最后还是把夜归来带回了守门人
那之后,夜归来就一直把守门人当做自己的家。他改了名字,叫夜归来。因为他是在一个繁星点点的夜晚,被楚爷带回守门人的。
夜归来比秦楚还要大一岁,去年便满了三十岁,他至今还是个童子鸡。
秦楚叼着烟,盯着夜归来这人看了几眼。
夜归来是个真正的糙爷们,冬天这么冷,他就穿了件白色的背心,外面是一件皮夹克,下身一条工装长裤,脚踩一双...15元一双的绿布胶鞋。
头发还是最没有造型的寸头,跟劳改犯似的。
秦楚忍不住说:“好好收拾收拾,你也是一个帅哥。男人一帅,就不愁没女孩子爱。”也不知是为何,夜归来一年四季都爱穿绿布胶鞋,那是农民伯伯们最爱的鞋子了。
夜归来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着打扮,没觉得哪里不妥。“别看不起我的胶鞋,15块一双,12双换着穿,能从年头穿到年尾。耐操、还便宜。”
秦楚还想再说夜归来几句,两人身后忽然传来一道嗤笑声。
秦楚回头,看见了秋月枫。
秋月枫这妹子虽是倭国人,但那高挑霸气的身高与唯我独尊的气势,与倭国那些软妹子相差甚远。
秋月枫穿着一件长到脚踝的黑色菱格纹羽绒服,黑发绑着,唇上涂着梅子色系的口红,整个人傲的不行。
她意味深长地看了夜归来一眼,忍了又忍,实在是忍不住,便对他说:“你就不能换双鞋?我来第一天就想说了,我看你那鞋不爽很久了,真的!”
秋月枫第一次看到夜归来的时候,这家伙刚从外面查案回来。那时候是夏天,他穿了件白色背心,薄长裤的裤腿卷到了小腿上,脚上踩着一双绿布胶鞋,肩上扛着一个大麻袋,那形象...
两三年过去,秋月枫始终忘记不了。
被一个女孩子当面这样说,夜归来难得的露出羞赧表情。
秋月枫知道夜归来不会听她的,索性不再说了。她侧身看着秦楚,说:“老大,说好的给我介绍对象呢?”
秦楚归心似箭,急着飞去洛杉矶见陶如墨。闻言他随手一指,指向了身旁的夜归来。“这就是我给你千挑万选的对象。”
夜归来眉心一跳,立马反驳:“你开什么玩笑!”
秋月枫一撇嘴角,不满二字写满了整张脸。
“他这样的,也叫千挑万选?”
秦楚说:“他有车有房,父母双亡,是再好不过的对象人选了。”秦楚看了看时间,说:“我得去机场了,不然赶不及航班了。”他匆匆走了,决定离秋月枫这个魔鬼远点儿。
秦楚一个人潇洒离去,把他的好兄弟独自丢在了路边。
夜归来望着秦楚的车咬牙切齿。
秋月枫视线又重新回到夜归来的身上,像是在打量一个包包、一只口红,目光挑剔又带着思量。
夜归来被她看得头皮发麻,“这么看我做什么?”夜归来心里有种不妙的感觉。
秋月枫忽然靠近他。
夜归来有一米八几,秋月枫走到他面前,穿着高跟鞋的她,竟然跟夜归来差不多高。两人面对着面,秋月枫目光望进夜归来眼睛里,她忽然说:“听他们说,你还是个童子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