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十级孤独女孩(75)
“观微,你也知道的,我会等冉筝一辈子,你是我的好朋友,我不忍心看着你这样子。”
“你等你的,我等我的,我们都不要叫对方放弃,除非我们自己累了自己主动放弃。”
……
“欢程,毕业后有什么打算?”
“学校给了我一个出国留学的名额,我想去国外历练。”她大学学的是金融专业,选修是外语,出国留学对她来说是一个很好的机会,记得冉筝说过,他最想学会各种外语,然后去遍每个国家,他的梦想她帮他一起实现了。
“挺好的。”
“那你呢?”
“我已经在s市找好实习公司了,差不多就要去上班了。”马观微大学学的是酒店管理,已经找好了一家五星级酒店实习,只是他没想到许欢程竟然选择出国留学。
“嗯,这样也很好。”
大学四年,许欢程的生活轨迹是学习,兼职,图书馆,马观微则是学习,兼职,去北京。
除了那一次许欢程主动打电话说要给他介绍女朋友,其他时候都是他主动打过去。四年来,他们的关系就是朋友,仅此而已。
机场上,马观微又再一次送别许欢程。
“观微,大老远的还要特意跑过来送我,真是不好意思。” 现在的许欢程跟高中大不一样了,脸上的痘痘好了,牙齿也弄整齐了,除了有些瘦,整个人变得越来越好看了。
“你这一去,我们要三年后才能见面了,我怎么可能不来。” 马观微的眼里是深深的不舍和迷恋,当年送许欢程去b市,他们还可以再见面,他还能随时了解她的情况,现在出国了,一切就没那么简单容易了。
两个人望着对方,都是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观微……”
“欢程……”不约而同的开口道。
“我先说。”
“我先说。”两个人都抢着先说。
僵持中,马观微选择让步,“那你先说吧。”
第六十四章
“观微,不要再等我了,有合适的就接受吧,我希望三年后我回来时,能看到你的好消息,这是我心中第二个重要的心愿了,” 第一个当然是早日和冉筝重逢,“这些年你为我付出的一切我都看到眼里,我很感动,很高兴有你这样的好朋友,我也什么都可以为你去做,但感情和心我真的无法给你,因为我也没有了。”
四年前就已经被冉筝带走了,现在的她也只不过是在为冉筝活着,坚持着,这四年有多苦多累多孤独,只有她自己知道。
在大学里也有人想要追她,毕竟现在算是一个长得不错的超级大学霸,但她除了有马观微一个异性朋友外,连和他们做朋友都不想,更别说谈恋爱了,再难再孤独都自己承受着,从来没有找一个人排解寂寞的想法。
她每天都期待着明天,冉筝出现在大学门口,笑意盈盈的朝她挥手,清冽温柔的唤道:‘欢程,我来找你了。”
可是没有,一千四百六十多个日夜过去了,她连冉筝的一点消息都没有,更别说看到他的人。
在这四年里,她处于被动的一方,只能耐心等着冉筝,只能死死的抓住学习这个绳子,拼命的往上爬,爬到最高处,所以她成绩年年排第一,年年拿奖学金,她把能努力的地方都加倍努力了,但那个说好等她变得优秀就出现的人还一点影子都没有。
她有时会忍不住想,是不是冉筝出什么事了,才导致他不能来找她;有时候又想,是不是冉筝不知道她在哪里,迟迟没有找到她;还会想,是不是自己还不够优秀,冉筝对她还不够满意,所以暂时不想出现。
而这四年来,马观微对她的好对她的付出,整个宿舍的人都知道,都为之感动。
马观微只要一来b市,就给她带着大包小包的特产,分给她的室友,请她的室友吃饭,跟她们搞好关系,拜托她们道:“我们欢程虽然不爱说话,但心是很好的,大家五湖四海聚在一起都是难得的缘分,希望你们多帮帮她,大家好好相处,我谢谢你们了,以后来s市旅游,吃住行玩我全包了,我马观微说话算话,绝不食言。”
她们经常劝她,像马观微这种又帅又暖的男生真的很难得,你性格内向,他外向,他在逗你在笑,有什么事他挡在你的面前,你不擅长的他帮你解决,你们真的很般配,欢程,珍惜眼前人,不要错过了。像你说的那个冉筝,你们又没有在一起,又不算是男女朋友,如果他真的那么喜欢你,他怎么舍得离开你,怎么忍得住不来找你,说不定他早爱上了别人,早和别人在一起了。不要那么傻了,人心最容易变的,没有谁值得一个人永远的等下去,你也该为自己打算规划未来了,你这样把所有的心思希望都寄托在一个认识两年的人身上,太冒险了,你会受伤的。
室友们的话,许欢程并没有反驳,只是默默地听着,她知道她们是为了她好,可是她们不知道冉筝有多好,不知道她有多爱他,她已经不能回头,也不想回头了,没有冉筝的未来对她来说没有任何意义,不管怎么样,她都要找到冉筝,她已经做了最坏的打算,那就是用一辈子去寻找。
至于马观微,她可以把他当朋友当家人,就是当不了爱人,希望他想清楚,早日放下执念。
马观微看着许欢程为难不忍的样子,一脸痛色,他知道许欢程想说的就是这些,这几年来她已经说了很多遍了,所以他想阻止她,他想把自己的心里话说出来,他想说:欢程,如果三年后小白还没回来,我们就在一起好吗?你等了他那么多年够了,放过你自己,给我一次机会,我会爱你一辈子对你好一辈子的。
可是许欢程坚决的话让他明白就算说出来也没有什么意义,只会徒增两个人的烦恼,他爱她,怎么舍得她为他担心苦恼。
只好说道:“那些事以后再说吧,最近几年我要忙我的事业,没钱怎么给人家女孩子安全感,怎么给人家一个好的未来。”
“那你是答应了?”许欢程的脸色好了点。
“答应什么?”
“就是遇到合适的就考虑考虑。”
“嗯。”马观微勉强的点了点头。
许欢程松了一口气,笑颜逐开,在世上她和冉筝已经够不幸了,所以她希望他们共同的好朋友马观微能够幸福一点,再幸福一点。
马观微的眉头却依然紧皱着,心想:如果这样说能让你开心点,那我可以违背自己真实的想法,去撒下一个又一个的谎,只要你一天没找到冉筝,一天没结婚,我就一天不死心,就等你一天。
三年后,h市的国际机场里,一个年约二十五六的男子,穿着名贵笔挺的黑色西装,身材挺拔高大,剑眉星目,鼻子挺直,面容俊美,戴着一副金丝眼镜,显得稳重斯文,只是那略薄的嘴唇有时会流露出几分玩世不恭的意味。
在人来人往的机场里,他气质华贵,从容不迫,俨然成了一道独特的风景线,来往的人目光总是不由自主的投向他,而他仿佛没注意这些,时不时的抬起手表看一下,偶尔看向出站口的人流,好像在接人。
此人正是是h市陶氏集团的少爷陶思则,h市是中国最时尚最繁华的城市之一,陶氏集团是h市著名的企业,名下涉及金融投资、房地产、连锁百货等多个产业。
突然,他在出站的人流看到了熟悉的身影,那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女生,留着齐肩的头发,身材纤细,穿着蓝色宽松毛衣和牛仔裤,脚上穿着一双白布鞋,打扮十分清爽简单,看着很显小,说她是高中生也不会有人怀疑,但又像是一位饱读诗书的才女,知性温柔,腹有诗书气自华,这让她的气质自相矛盾,在人群中显得与众不同,引人注意。
他嘴唇一勾,招了招手喊道:“欢程,这里。”
许欢程顺着声音望去,有些惊讶,随即唇角轻扬,走了过去。
问道:“师兄,你怎么亲自来了?”她和陶思则是在美国读研认识的,他们两个刚好在同一所大学,陶思则比她高一级,她习惯了叫他师兄。
刚去美国的时候,人生地不熟,很多方面都不习惯,在一次聚会上认识了陶思则,两人同在异国他乡,有着共同的话题,很聊得来。
陶思则说他不习惯美国的饮食,来到这里都瘦了好几斤,特别怀念中国各式各样丰富的美食,她向陶思则打听美国哪里可以找兼职做,陶思则了解她的情况后,问她会不会煮菜,她说会一点,陶思则听了后兴奋说道他本人现在就要招一个会做中国菜的妹子,报酬丰厚,于是陶思则包了她在美国的吃住问题,两个人成为了室友,而她则负责打扫卫生做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