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此一女(62)
老周养的泰迪看见贺北安很热情地冲他咬尾巴,趴到他鞋上蹭他的腿,久久不放爪,好几年过去了,它的发情期仍没结束,这只泰迪的名字很好记又霸气,叫藏獒。
老周一贯地笑眯眯,即使沈芷对他一直保持戒备,也不得不承认他是个好脾气。老周沏了茶,捧出时令鲜果和干果炒货招待他们。
沈芷给老周买了套紫砂壶,老周笑着说破费了,又说“真好,我早就想买一套,一直不舍得买。”这方面,老周要比金美花要好得多,每次沈芷给金美花买东西,她都要说她有,不用给她买,连她偶尔要给老周买东西,感谢他对金美花的照顾,金美花也要拦着,他一个老头子,要什么好。
金美花倒不怎么见老,她依然自己做衣服,从夏天的裙子到冬天的大衣,只是沈芷现在经常给她买衣服,她做衣服的频率才减少了。她今天裙子就是沈芷给她买的,每买一件,她都要炫耀,把沈芷对她的好播撒得人尽皆知。金美花拒绝沈芷的理由还有一条就是外边的人她都不认识,不方便她炫耀。
总之,她留在桉城有一万个理由,而跟她走,却没一个理由。
金美花并没想到贺北安会和沈芷一起来。贺北安同她招呼,她僵硬地点点头,好像是第一次和他相见。
贺北安每年都要来几次,金美花开始以为他是想要沈芷的住址电话,贺北安不提,她也不说。金美花还是落伍于时代了,她不知道这个时代只要想找一个人总能找得到,并不一定要去老家蹲守。贺北安如果真去找沈芷,总能找得到她的住址,可他从没找过。他想,只要生意做得大些,更大些,如果广告出现在她生活的城市里,她到时自然会看到他。金美花不止一次让贺北安下次不要来了,可下次他还来,礼物算得上费心倒不贵重,不让她感到负担,他既没问沈芷的电话,也没问沈芷的住址,他只是来看看,连口茶都不喝,让她连逐客的理由都没有。
沈芷去厨房帮忙,金美花现在跟老周学了几手,已经不只局限于做大酱汤饺子汤各式泡菜。
沈芷在一旁打下手,金美花说:“你在这里呆的时间够长了,体验够了,也该回去了。”
“您就这么急着赶我走?”
“这里不适合你,好不容易出去了,就别回来了。你当时多想出去啊。”
曾经沈芷受够了这个小城的人,每天计算着日子离开。
“您要是跟我走,我现在就走。”
金美花叹了口气:“又说傻话,我是要老死在这里的。”她突然提起了贺北安,“他怎么和你一起来了?”
“贺北安是不是每年都来看您?”
金美花正在拌料的手抖了一下,不作声。她告诉沈芷,她刚找到了一款花生油,和她小时候家里榨的油一个味道。
“既然他经常来看您,您看见他怎么跟不认识一样?”
“他跟你说的?”
沈芷终于确定贺北安每年都来,而且一年不止一次。
“您为什么这么多年一次都没跟我说过?”沈芷的声音不受控地比往常高了几个分贝,金美花这些年已很少见沈芷这样激动。
金美花擦擦手,下意识要在沈芷肩上拍一拍,沈芷已经不是当年那个矮矮的小女孩儿了,她现在比金美花还要高半个头。
金美花收回了手,很平静地说:“他是个好孩子,可跟你不合适。”
“不合适”三个字又让沈芷回到了冷静,其实金美花告诉她好像也不会有什么不一样。以前她和贺北安还有可能走到一起,现在则是完全不一样。
“这个您就不用提醒我了,我自己知道。您要是早告诉我,他早就不来了。”
贺北安关于未来的构想是很桉城男人的,沈芷既不可能每天等他一起吃晚饭,也不可能为他生一大窝孩子,让他过上传统桉城男人都有的幸福生活。
他有钱又有责任心,还是个男的,找到这么一个人应该并不算困难。
第31章 别人
“上次那个男孩子呢, 我觉得他应该挺喜欢你的。你和他是同事,也有共同语言。”金美花上次去沈芷家暂住,其间去餐厅吃饭, 遇到了沈芷的同事陈诺, 那时还不是陈副总。
“人家早就有女朋友。”而且他根本不喜欢她, 只是因为被她抓到了小辫子,才不得已对她友善。沈芷知而不发, 反而让陈副总越来越没底,他不知道沈芷的底牌,只好在沈芷离职后也隔三差五地发来遥远却诚挚的问候。
“老疙瘩, 有个毛病你得改改, 你有十分喜欢, 表现出来只有三分,人家再对你有感情,日子久了也冷了。”
饭间,金美花对贺北安很热情,像对待第一次来家里的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