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远古搞基建(42)

作者:南屏姑娘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灵魂转换 平步青云 种田文 励志人生     主角:程扬┃ 我在石器时代发展基础设施     立意:带领原始人类过上幸福美好生活 : 从部落孤儿到第一个王朝的建立者(架空) ——  程扬作为一个富二代,平时最爱旅游冒险,没想到却在一次荒岛求生中玩脱,再次醒来,已成为异世部落里的孤儿。看着身边的族人,个个披头散发,手中高举石斧,恍若野人!点击展开

陶碗捧在手里,暖意隔着陶片传递到手心,驱散身上的寒意,炎三人感觉舒服多了。

姜汤喝到嘴里有股辛辣味,从未尝过这味道的三人感到微微不适,皱着眉头将嘴里的姜汤吞下去,胃部像是有团火在燃烧。

炎感到有一股热流从自己胃部涌向四肢,身上立刻暖烘烘的,格外地舒服,他没忍住,发出一声喟叹。

感觉这一日的疲累全部都消失了。

“唉。”

程扬见炎深深叹了一口气,心里有了想法,知道头人今日估计进行得不太顺利。

魃陀没忍住,不等程扬开口问,便自个儿说了出来。

“这些部落没有一个愿意的!”

他心里有些不忿,那些流人曾抢过整个北部的食物,可是这些部落有了新食物后,就将此事放在脑后,一点血性都没有!

“难道所有人都拒绝了?”

“这倒是没有,不过也差不多了。”

除了蓝山部落以外,其他部落都是直接将他们拒绝了。

虽然蓝山没有直接拒绝,不过魃陀心里没有抱太大希望,他又不傻,当时好多蓝山族人的反应都落在他眼里,气得他牙痒痒。

程扬松了一口气,只要没有直接拒绝,那就还有希望。

第39章

“头人, 你、你真听朔风部落的啊?”

几个族老不敢置信地看着叟公, 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趟这趟浑水,那些流人哪里是那么好对付的, 他们蓝山离着密林那么远, 那些野兽想要跑到他们这儿来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要不然他们以前也不会为狩猎而烦恼。

对他们蓝山来说,因为距离密林是最远的, 平时狩猎格外地麻烦,没想到现在倒成了安全地了。

若是真的有野兽过来, 不还有其他的那些野兽挡着嘛, 他们蓝山急什么?

叟公叹了一口气, 眼里情绪莫名,是族人看不懂的心事。

如今的蓝山部落,虽然比起前几年强大了不少, 但是在他看来,也是问题不少,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后继无人。

部落里虽然有不少英勇的汉子, 但是能能站出来主事的却是寥寥无几,就连部落里的几个族老, 在叟公看来, 也不是能干大事的人。

他的年龄毕竟是大了,要是他不在了,这部落里有谁能来接他的位置呢?

叟公的脸色晦暗,不仅自己部落里能主事的少, 外面还有不少虎视眈眈的人。

要是蓝山部落露出颓势,可能立马就有部落盯上他们的地盘,届时群龙无首的蓝山该如何自处。

当务之急还是要找到一个合适的盟友。

在叟公看来,这个盟友一定要有些分量,要不然镇不住那些虎视眈眈的人,其次品行也是很重要。像他们的老邻居有熊氏,一开始就被叟公给排除了。

有熊氏不落进下石就不错了,怎么敢指望他们能搭手相救,倒是朔风是个不错的选择,一方面朔风的实力不低,虽然这两年比不上以前了,可毕竟是强悍过的,不是一般的小部落可以比得上的。

但是人家朔风凭什么要来帮助他们蓝山呢?

叟公之前为这个想了好久,正愁没有搭上朔风的路子,没想到这朔风部落竟然自己送上门了,可是想到朔风提出的事情,叟公也不敢冒然答应,去密林里攻打流人,这可不是一件小事啊,要是有个什么闪失,对他们蓝山可能就是灭族之灾。

叟公的眼里有些疑惑,这朔风部落平日里也不是很狂妄,竟然想要打那些流人的主意,难道他们有什么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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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风部落。

炎早就对部落族人说了要攻打流人的事情,大家都知道这件事情的危险性,谁也不敢掉以轻心。

虽然对密林里的流人心存惊惧,但是那些人抢了他们食物,还令野兽来部落骚扰他们,他们若不出击,岂不是让那些流人气焰更嚣张?

程扬加紧工程,已经将部落族人的弓箭造出,并将它们发放到族人手里。

部落里虽然先前是抓到了很多的山羊,但并不是所有山羊都有角,而且也不是所有的角都可以拿来用,除去还养在羊圈里的那些山羊以外,程扬找来的羊角造出来的弓,只能供部落里的一小半人用。

所以目前部落里是两三个族人分到一把弓箭,程扬将射箭的要领交给他们,让他们先来练习箭术。

并不是部落里所有人都要当弓箭手,除了有天赋的那些,其他族人可以充当战士。

不管是射箭手,还是战士,只要发挥得好,都可以保护部落的安全。

那些最终被选为弓箭手的人,将可以拥有一把羊角弓的使用权。

听说只有箭术好的人才能拥有弓箭,一时间部落里的族人都急了起来,纷纷加紧学习的步伐,倒是在无形中增强了部落里练习箭术的气氛。

程扬也和族人一起练习,他已经有一定的技术,要不然也不能将那几只野狼射杀,不过这个箭术是可以再提高的。

若是射程越远,那么便能越安全地射杀敌人。在敌人尚未近身时,弓箭手才最安全。

而离目标越远,想要射中的难度也就越大。

“中了!中了!”

“又中了!成羊又射中了!”

“天啊,成羊也太厉害了吧!”

训练场上摆放着不少用茅草做的假人,当作练习射箭的靶子。程扬站在不同的距离,将手中的箭矢射向靶子,每支箭矢最后都射在了靶子的正中央,十分地精准。

大家围着程扬,惊叹不已,那么远的距离,成羊居然都能射中,族人们个个都很惊讶。

先前他们还笑话山雀,可轮到自己时,他们才发现这射箭真的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明明瞄准了方向,那箭却不按心中的方向射出,更别提还有族人的箭矢是歪歪斜斜地掉在地上,和之前山雀射出的箭矢一模一样,这下轮到这族人红脸了。

山雀笑得最大声,之前大家伙儿还笑话他呢,现在一个个也没比他当初好多少,倒是他现在适应了山羊弓,倒也射得像模像样了。

射箭是讲究臂力的,程扬是因为年龄太小,力气不够大,才苦练了很长一段时间,像山雀这种经常狩猎的人,根本不缺力气,只要找准了准头,想要射中倒是不算难。

可要想射得和程扬那样好,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那些远处的靶子,山雀根本就把握不好准头,可即使这样,在族人中也是厉害的存在。

程扬和族人一起练箭,也是存着指导他们的目的,他将自己掌握到的一些技巧告诉他们,怎样才能射中目标,这都是有技巧的。

“成羊!成羊!快来看看!”

蝅姑手里拿着一块白色的片状物,举在手中朝程扬挥了挥,她一脸兴奋,不等程扬看清那是何物,便一路抓着它跑到练箭场,转眼就到了程扬跟前。

程扬看着蝅姑手中之物,觉得分外眼熟,这不就是……

“嘿嘿,这是我用你那纺织机织出来的!”

蝅姑显得很激动,以前她也用白虫吐的丝织过东西,不过都是很小的一块,而且因为是用手织的,蚕丝之间缝隙很大,根本不好看,当时不过是她在冬日里闲着无聊才弄出的东西。

没想到有了程扬的纺织机,却截然不同,那个用木头造成的东西,可以将蚕丝织得又密集又整齐,摸在手里感到很顺滑,舒服极了。

蝅姑对手中之物爱不释手,但想起是因为成羊的纺织机,她才能这么快地织出这块蚕布,她要将这块蚕布送给成羊!

程扬看着自己手里的白色蚕布,没有什么花样,摸上去光滑顺手,还有一种冰冰凉凉的感觉,这不就是丝绸吗?

他眼里很惊喜,没想到他的羊绒还没开发出来,这丝绸就先一步地出现了,看来族人也是不容小觑的嘛。

虽然他见过的东西比这些人要多,但所有的知识都是前人摸索留下的宝贵遗产,在程扬看来,蝅姑自己一个人捣腾出来的丝绸,可比他弄的那些东西有意义多了。

往深了讲,这简直就是人类的进步。看着蝅姑递过来的蚕布,程扬丝毫没有客气,接过就揣进怀里,生怕会不小心丢失。

部落里第一块丝绸,多有意义啊,一定要收好。

看着程扬那么小心翼翼,倒是引起了身边族人的主意,可任他们怎么看,那也只是一个很普通的片状物嘛,滑不溜手的,还没身上的兽皮保暖呢,族人摸了两把后,瞬间就没兴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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