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她从没想过,突然之间,淬不设防,犹如劈头盖脸的重锤,打得她措手不及。
有关李格非的答案就这样到来,仿佛嘲讽针对她那些寻找的日日夜夜里不切实际的希望和祈祷,她不信任何神明,却暗地里不知祈祷了多少次,希望李格非或许就如小说电影里常常看到的情节,只是失忆了,只是不记得她,不记得属于自己原来的生活和前尘过往,然后在某个不知道的地方安然度日,娶妻生子,等他们都白发苍苍的时候,或许他来,或许她往,乍然重逢,相对一笑。
那也很好,至少活着。
然而现在这个希望就像个笑话。
谢风华忽然就觉得眼前视线变得模糊,听力也变得不可捉摸,仿佛整个世界开始像融化的塑料泡泡纸,一点点被灼开,燃烧,烧出丑陋的边界线。在这样的时候,她听见自己的声音,居然很冷静,干涩,像没上松香的弓在弦上拉扯着,她问老谢:“真的是他?”
老谢叹了口气,郑重地点了点头。
“怎么确定?法医也才刚到。”
“法医鉴定是没出来,但格非以前右臂骨折过,骨头里打过钢钉,那个残骸,是右臂。”
“右臂骨折打过钢钉的人多了。”
“是,但还有其他的证据。”老谢面露不忍,但还是果断地说:“你送给格非的手链还在残骸上,老李也认出来了,所以他一看到就心脏病发,昏了过去。”
老李是李格非的亲叔叔,曾经做过民警,因为受伤早早办了内退。李格非不见后他也曾尽心尽力帮忙找过,他失踪那天穿什么戴什么,老李再清楚不过。
谢风华记起来那条手链。李格非是一个极有情调的人,但凡他愿意,能把每一天都过得像纪念日。他手巧,喜欢做木工活,给谢风华做过很多小玩意儿,大到树桩形状的挂饰品架子,小到梳子发簪,都能做得像模像样。为了庆祝谢风华当上刑警,他不只在哪找到一块沉香木料,自己一颗颗磨成珠子,串成一串送给她。
美其名曰保平安用的。
那时候的谢风华终于后知后觉地察觉了李格非对她的爱意,她变得不好意思起来,觉得来而不往非礼也,但她没那么巧的心思,也就趁着去近郊游玩的时候,在满景点那些卖到烂大街的旅游纪念品店里,花了点钱,拼了一个男式手链,有黑曜石、黄晶、老虎眼之类。她也知道这东西拿出来不是那么别致,反正万万比不上李格非送她东西时所花的心思,于是良心发现,正好店里有刻字服务,便请老板刻上格非两个字。
因为这两个字,整条手链勉勉强强也算定制了,尽管粗糙得不行,但李格非爱若珍宝,拿到礼物的那一刻问了两三遍“真的给我吗?”、“你挑的?”、“你让人专门刻的字?”之类毫无意义的话,然后像个傻子似的一整天都合不拢嘴,快活从心底满溢出来,压都压不住。
一直到他失踪那天,这条手链都从没被取下过。
第15章
这天真奇怪。
一直乌云密布,明明该春光明媚的日子,却非要积压这么厚重的云层,将整个天空都压低,低到仿佛触手可及。太阳光被遮挡得严严实实,一丝一毫都不曾泄露出来,湖边甚至起了雾,薄雾轻飘飘聚集过来,将四下笼罩得影影绰绰,到处充满了末世感临近的心慌意乱,惶恐无措。
但是一滴雨都没有下。
一滴雨都没有下,就好像老天连一个宣泄的假相都不肯施舍给人。
谢风华能感觉父亲的焦灼担忧,他有千言万语,但此时此刻却都显得苍白无力,憋半天只能憋出来一句:“别忘了,你是警察。”
老谢大概是词穷,才会想用职责要求她克制内心的悲伤。然而在职责之外,她首先是个人,没谁能在这样的打击面前还能镇定自若,安然无恙,即便是她也不能。
谢风华茫然地点了点头,轻轻推开父亲,一步一步走向湖边。
她都不知道自己怎么走到钓鱼台那,每一步走得都像在踩棉花一样软,一样飘,眼前一切都跟做梦似的不真实。视线始终是模糊的,看谁都像隔着一层纱,或者更确切的说,是隔着一层半透明的,啫喱状的,随时会扭曲的东西。
依稀仿佛,她察觉到所经之处,每一位公安干警都会停下手里的活,默默地起身,不无担忧地注视她。刑事案件来到现场的同事都是市局刑侦队与她共事多年,大家都知道她在寻找一个不见了的人,一直没有放弃,哪怕大伙背地里对这事看法不乐观,但没人在她的执拗面前说过一句闲话,说到底,谁没有个倔脾气的时候?
谁也不希望目睹这样一场寻找以这么惨烈的结局戛然而止,大家一时半会都不知道如何安慰她。
有人走了过来,谢风华抬头,认出是他们刑侦队的队长凌队,凌队四十几岁上下,与她有半师半友之谊,此刻看着她充满不忍,徒劳地说:“小谢,其实结果还没出来,DNA 检测也得几天……”
谢风华打断他,哑声说:“我知道,我就看看。”
她越过凌队,走向残骸,刑侦队三位穿着白色工作服的法医见到她都起身让开来,大家都沉默着看她,谁也没冒然说出一句话。
谢风华看着地上那个黑色塑胶袋,很普通,大概就是超市随处可见的加厚垃圾袋。因为在湖里泡的时间久,沾了水草长了苔藓,有些边角已经破损。塑胶袋打开着,从她的角度只看到一只人类的断臂,被什么利器齐肩切下,下臂骨折后补上的钢钉清晰可见,手腕上戴着一串陈年褪色的手链,尽管黯淡无光,但只需要一眼谢风华就足以认出,那是她送出去的东西。
她原本对这串东西也没那么印象深刻,当时买完了就送人,谁会记得那么多,是李格非收到后一直不断告诉她,补充有关这串手链的新细节,他找到新玩具的孩童,每天都兴致勃勃地找到新发现,比如原来黑曜石不是纯黑,黄虎眼不是纯黄,格非两个字是楷体,红绳不是丝质。
每次他不单单要说,还要把手腕伸到她眼皮底下教她看,看得多了,她也差不多要被洗脑,以为这玩意儿不是她在旅游商店随手买的大路货,而是一串独一无二的,价值连城的,全天下只此一件的宝贝。
后来她才恍然大悟,其实这哪是什么宝贝,它被如此反复观察,反复揣摩,不过是因为佩戴它的人对它过分珍视罢了。
冥冥之中她似乎听见这串东西在召唤她,在替李格非说,我回来了,不好意思,让你找了这么久。
没关系。谢风华回答它,只是我的寻找有什么意义呢?原来在我不知道的时候,你已经被人残忍杀害,尸体肢解成一块一块,在我心力交瘁遍寻不见的日日夜夜里,原来你就在这,在冰冷的湖水里无人知悉。
忽然间,她的胸口涌上一阵剧痛,痛得不得不弯腰,这时候她莫名觉得脸上一阵湿意,用手一摸,才发现全是水。
可是天没下雨啊。她想了想,恍惚意识到原来自己不知不觉间已经泪流满面。
——————————————————————————————————————
“很久以前,曾经有个傻小子,他在森林里砍木头卖柴火为生,有天他像往常那样走进森林的时候,正要开始干活,忽然听见一阵呼救声,他赶紧找了过去,发现不知道从哪窜出来一只大狗熊正准备扑上去吃一个小姑娘。”
“这故事不对。”
“那你说。”
“砍柴的是小姑娘,她住在森林里,力大无穷,靠砍柴就能养活自己和老父亲。有天她像往常那样去森林干活,忽然听见一阵呼救声,她赶紧找了过去,发现不知道从哪窜出来的一只大狗熊正准备扑上去吃一个过路的……”
“过路的小王子?”
“才不是,过路的平平无奇小年轻,虽然他平平无奇,可也不能白白叫狗熊吃了呀,于是小姑娘过去举起斧头,冲旁边的树一砍,树一倒,哗啦,狗熊吓跑了。”
“于是小姑娘救了小年轻?”
“对,救了他,还请他喝蜂蜜吃面包,完了还送他出森林,告诫他别再来了,这地方危险。”
“然后呢?”
“还什么然后,就这样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