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丝分裂(123)

作者:白兰氏鸡精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都市情缘 破镜重圆 天之骄子 业界精英 主角:苏卿予,陆清彦 ┃ 配角:楚析,甄洛 ┃ 其它: 追妻火葬场已开始 立意:女性独立自强,活出自己的风采 : “等你成为影后,我们就结婚。” 陆清彦酒后一句话,苏卿予信了三年。 但她得到影后桂冠后,陆清彦送给她的,只有一盒堕胎药。 “乖。”他在电话里喑哑地说,“别反抗我。”点击展开

陆清彦上车的第一件事就是把自己的外套脱掉,来了一句,“今天不是你的首映吗?不应该穿好点?”

苏卿予笑出了声,指着自己身上颇为应付的衣服,“我就穿了一套裙子,今天连红毯都没有,不用那么隆重的。”

陆清彦沉默了片刻,指挥着苏卿予说:“前面踩一脚刹车,我买件短袖。”

于是,苏卿予在车上等了几分钟,就见到从头到尾换了一身装扮的陆清彦从店里走了出来。

白色的短袖,搭配着西裤,让他看起来年轻了不少。

“可以,我带你出去,不丢人。”苏卿予踩了一脚油门,将方向盘向左打。

陆清彦将手中的袋子扔到了后座上,“当然,作为苏小姐的男伴,我可不能给你丢脸。”

两人你一句我一句的互怼,让整段路程没有那么无聊。

如果秦望或是其他曾熟悉两人相处方式的人在场的话,恐怕大跌眼镜。

苏卿予和陆清彦,这一对曾经相敬如宾带着些许疏离感的情侣,竟然有一天会这么接地气的相处。

陆清彦下了凡,而苏卿予敞开了心。

到了首映场,已经有不少人在等候排队进场了。苏卿予和在停车场等着他们的节目主办方汇合,通过员工通道进入了影院。

作为小众题材电影,易云伟其实一开始就没想着赚钱,他就是想把自己写的故事拍出来,那就足够了。

“很感谢各位能够来到这里,能够来看我的电影。”易云伟站在台前,他的身边站着电影的男女主角,其他主创则是坐在影院的前三排,“李妮和凌云的故事,源于我在很多年前认识的一对情侣,他们之间的差异,让我一直想写这个故事。”

“那么,请大家先欣赏这部电影吧。”

电影时长一个小时五十分钟。

电影开局,是李妮女儿的一段独白。

“我的母亲李妮,是村上小学的一名老师。在这片曾经贫瘠的土地,她的出现,让这里的每个孩子的未来都有了希望。父亲是从城里来支教的大学生,因为和母亲结合,就此留在了这里。但有一天,我发现,端庄大方的母亲,也许她所展现给我的,都是一场笑话。”

就像是帷幕拉开一般,黑色的画幅从两边一下子拉开。

田间地头,一个埋头在地里干着农活的姑娘手脚麻利地收割着麦子。远处还有个女人大喊:“你这赔钱货,干活怎么那么慢?还不快点,回来给你弟弟煮饭?”

然后,那姑娘从地里抬起了头。

摄像机没有滤镜磨皮,直接怼到了姑娘的脸上。

这甚至让部分观众小声惊呼了一声。

这是苏卿予?

只见画面上,一个标准西北农村打扮的姑娘,脸上带着泥土的污渍,高清摄像机甚至将她的毛孔都拍得一清二楚。没有了平日的优雅,她就像是个农村姑娘一样,朴实的,带有生命力的,生机勃勃的野性。

陆清彦看到这一幕,抓住了苏卿予的手。

然后,故事开始进展。

比起拍摄李妮时的直白,在凌云出现后,导演的镜头又变的温柔起来。凌云就像飘在天上的云,甚至在以土黄色为基调的屏幕中,他一直穿着白色的衣服,就像是和这片土地产生了割裂。

而李妮也就在此时,发生了变化。

从不在意形象的她开始注重自己的穿着,那些土气的花棉袄被她藏了起来。每次见到凌云前,都会翻出自己唯一那间洗得发白的衬衫,手中握着一把鲜花,翻山越岭地跑去见他。

苏卿予没有看过全片,她和这里的观众是一样的,都是第一次看这部电影。

从李妮情绪中走出来的她,在看这些的时候,就像是在看其他人饰演这个角色。

她思索着李妮演技中的一些问题,默默记下来,打算回去再好好斟酌。

但突然间,陆清彦却慢慢收紧了握着她的那只手。

苏卿予有些奇怪,不过在看到屏幕上上演的那一幕时,大概猜到了原因。

李妮不知道从哪里听来,城里人求爱会用玫瑰,她不知道玫瑰是什么花,问了村长,那人说是红色的话。可那个时候哪里还会有红色的花。李妮跑遍了全山,最后好不容易找到了几朵红色的野花,然后送到了凌云面前。

凌云接过了花,吻了吻这个漂亮的姑娘。

然后,李妮眼中满是最诚挚的爱情。

苏卿予其实在接这部戏的时候,没有将剧情联想到自身。可这一幕,现在看来,和她最初和陆清彦在一起的时候,有些相似。

无非都是,傻姑娘递上了自己的全部,献上了自己的爱。

黑暗中,苏卿予只感觉自己的手被陆清彦带了起来,然后一个轻吻落在了她的手背上。

“我不会放手的,”陆清彦用只有他们二人能听到的声音,再次诉说着自己的承诺。

作者有话要说:爆更爆更,我明天要多更!我想早一点正文完结,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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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章 【一更】

当屏幕上, 李妮认识到凌云并不是她眼中那朵高高在上的云的时候,易云伟用了特殊的打光手法,一下子让凌云从那个虚幻的景象变得现实。镜头将凌云真实的一切都收录进去, 他不规律作息导致的黑眼圈,脸颊的微微泛油, 常年画画被染黑的指甲……凌云不再是李妮心中那个身上带着无限光辉的男人了。

从城市回到大山, 李妮站在家门口, 父亲和母亲还是之前那副样子,只不过在经历一切后,她面对母亲重男轻女, 嘴角讽刺的勾起一抹笑容。

“你这姑娘, 怎么?被有钱人从家里赶出来了?”母亲一开口, 就是在讥讽。

但李妮没开口,她再次看了一眼这个生她养她的地方, 最后拉着行李箱,再一次的离开了自己的村子。

画面突然一黑, 时间直接来到了三年后。

并不如常规剧情那般, 欺骗了他人的凌云也没有得到惩罚, 相反, 家世好长相佳的他在艺术这条路上, 反而越走越远, 年纪轻轻,一幅画就拍卖出来超高的价格。

除了画画之外, 凌云还会被邀请参加各样的活动。

在一次画展上,他站在一幅画前有些失神。

“凌先生,是很喜欢这幅画吗?”画展的主办人走到他身边,询问道。

“这是谁画的?”凌云问。

“是个新人, 刚才还在这里,我帮你把他叫过来。”然后,主办人冲不远处的青年招招手。

那是一个毫不起眼的男人,站在凌云面前的时候,他甚至有些胆怯,“凌先生。”

“这个模特,你是在哪里找的?”凌云内心的迫切,连他都不知道。

男人想了想,说道:“我去村子里写生的时候,遇见的姑娘。”

凌云问男人要了具体的地址,然后早早结束了自己今天的行程。只不过在走的时候,他高价买下了并带走了那副画。

夜晚,坐在家中的时候,凌云端起杯子,重新执起画笔,想要将李妮的模样画在画布上。

三年时间,已经足够久远,让他想不起李妮脸上的细节了。

他将那副今天购买的画放在架子上,一时间恍惚。

比起他记忆中的李妮,眼前的李妮眼睛太过透彻了。按照她的年龄来算,明明二十多的姑娘,却带着不属于这个年龄的通透。

凌云不擅长人物画,可眼前的李妮,却有了让他动笔的冲动……哪怕和李妮交往的时候,他都未曾将对方的面容在画布上留下过一次。

背着行囊,凌云上路。

李妮他虽然回到了村子,可却又不是她出生的村子。

这是一个比出生的村子更加偏僻的乡村,凌云捏着男人给的地址,翻山越岭在向导的带领下终于找到了那个村子。

只不过当他在进村之前,有一队人先行吸引到他的注意力。

那是一个穿着浆洗的发白的衬衫的姑娘,她一头乌黑的长发编成辫子盘在脑后,下半身还穿了一条裙子和白凉鞋。这在大家都是灰扑扑的村子里,显得有些特别。

而更特别的是,她像个鸡妈妈一样,带着一群脸上满是笑容的孩子们,像是做游戏一般,跟他们讲解着课堂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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