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火(4)

作者:老夫子的口红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标签: 都市情缘 姐弟恋 关键字:主角:兰迢递,路清野 当黑夜降临,赢弱的人以自身躯体作为小火苗的燃料,成为照亮夜空的烈火。他不被世俗接受,却献身于世俗。他是你们眼中的草芥,却是我心中的英雄。点击展开

那声音响亮又连续,路清野在那声音的刺激下,全身骨头像是被人刮过似的,一阵一阵发麻。

他从口袋里摸好久,摸出十五块钱。他把钱放在桌子上,说:“谢谢你的帮助,这个是给你的重谢。”

兰迢递停下手中的活瞅一眼那皱巴巴的十五块钱,不知怎么地,嘴边就露了笑。

可能是觉得他白痴吧,他猜。

“拿走吧。”

路清野没依,慢慢走了出去。临到门口,洗大肠的大娘拎着个小袋子跟出来。她将袋子塞进他手里,说:“她说就当是你买东西了。”

路清野的手是湿的,塑料袋上全是水,路清野不敢想这水哪儿来得。一想到大娘洗过大肠,他就想哭。

那袋东西拿在手里,丢不是留也不是。他就这样为难地走了一路,来到浩子家门前。

浩子是他在酒吧认识的,全名耿浩秋,以吃喝玩乐为人生宗旨,是他最铁的哥们儿。

路清野才到门口,就已经疼得没力气了。

他蹲坐在墙边,从兜里摸出烟,点上,抽了几口。

门吱呀一声开了。

路清野扭头,是浩子的妈。

浩子妈看到门口蹲着个人,以为是浩子在外面的仇家追上门来,吓得想要关门。定睛一看,是路清野,便也松了口气。

路清野将烟熄灭,站起来。“大娘,浩子在吗?”

自从这两人在一起后,浩子惹的祸明显少很多,可却比以前更会闹腾了,一整天要么就像吃了药一样在家唱歌,要么就狂魔乱舞,像疯了一样。

见大娘好像不太高兴,路清野献宝似的拿出十五块钱换来的大肠。

“额,我买了点东西,想跟浩子吃个饭。”

浩子妈以为是什么好东西,笑脸才挂上没一秒,看到是大肠,嫌弃:“什么弄了个大肠过来。”

路清野呵呵一笑。

浩子昨晚出去嗨得挺晚,路清野进他房间时,他还在睡觉。

浩子的房间还是一如既往的,被各种莫名其妙的味道充斥着,不爱干净的单身狗都有这样的味道,不过路清野除外。

“浩子,赶紧起来。”

埋进被子的浩子动了下身,没回应。路清野知道,他已经醒了。

“我带了点大肠来,你去弄点菜给我,饿死我了。”路清野说道。

听到大肠,浩子果然有动静了。

他翻开被子,顶着个鸡窝头,双眼迷茫地看他。“大早上的,你哪儿来的大肠啊?”

想到昨晚的境遇,路清野摸着下巴,露出一个风流的微笑:“昨晚……碰到了个姑娘。”

浩子呵呵呵几声,“难不成太虚了,要买大肠来补?”

路清野二话没说,拿起枕头就往他身上打。“有这个精神跟我闲扯,还不如起来给我煮东西吃。”

“你干嘛不自己去啊!”

“我是病号。”

浩子掀开被子,猛地坐起来,这会他眼里的迷茫已不在。

“那几个小子又来找你麻烦了?”

路清野又饿又疼,实在是没力气跟他扯。“少说话,赶紧做事。”

浩子见他脸色不好,说是病号,不像做假,便跳下床,上下瞅他。

“哪儿伤着了?”

路清野指了指腹部。浩子掀开,看到绑带上的一大块血迹,倒吸一口气。“这……这,谁弄的?这么狠。”

“欧尚。”

“妈了个吧的,这小子这么狠。上次那一刀还没好,又过来找你茬了?”

路清野将衣服盖回,说:“行了,别老妈什么的,赶紧干正事儿去。”

“你丫的是不是又去找那女人了?人家猪撞了南墙都知道回头呢,你都被她羞辱这么多次,还贴着热屁股去找她,你脑袋是不是有病啊你?她爱怎么作践她自己,那是她的事儿,跟你无关。你看看,你非要去找她,人家欧尚能放过你?”

他伸手戳了戳他的胸口,“你要在这么贱,以后就别认我这兄弟了。”

路清野笑,咬着牙站起身。“得了,浩爷,我知道错了,赶紧去煮饭吧,等哥吃饱了,随你骂成不?”

“怎么就跟你这种奇葩摆了把子。”浩子嘟囔着,却很听话地去了厨房。

路清野再也支撑不住,倒在他的床上,两眼发黑。

这次,他脑海里不再有那些东奔西跑的画面,取而代之的,是兰迢递月光下,冷艳的背影。

还有昨夜那满地的月光。

☆、第三章

兰迢递刚从外面送货回来,看到自家门外有个男人在等候。

那人穿着一身洗得发旧的暗蓝色外套,下身搭配黑色西裤,脚上的皮鞋也是年岁已久,脚底带了不少泥,想来该是长途跋涉而来的。

他脸上带着几份岁月打磨的沧桑感,给人一种生不出戒心的面相。

兰迢递下车,男人就站在台阶之上看她,一会儿才开口:“请问你是兰师傅的女儿吗?”

兰迢递看他,试图想从他的表情里读出某些信息,可他脸上眼里,除了那份沧桑感过于浓重之外,看不出其他的表情。

所谓知人知面不知心,兰迢递不敢掉以轻心。

“我是,请问您是?”

“我是你父亲的朋友。”他看着兰迢递,目光隐含激动。末了,他又自我介绍道:“我叫魏宗。跟你父亲相识有长达十三年之久……你父亲有没有留下什么东西?说日后会有人来拿?”

兰迢递愣半秒,就这半秒的时间,魏宗便知道了答案。

“那个东西很重要,你能把它给我吗?”他目光急切道。

兰迢递淡笑:“我爸给我留的东西挺多,我实在不知道您在找哪个。”

魏宗的笑容凝滞几秒,目光略带质疑:“你爸爸不会没有什么特别的东西交给你的。这个东西很重要,事关很多人的性命,我希望你能把它交给我。”

两人对视良久,兰迢递最终屈服,她转身开了家门锁,说:“他是留了样东西,你等会儿。”

魏宗站在身后,苍凉的脸上浮现出喜意。

兰迢递回到房里,拉开床板,从底下摸出那把钥匙,单手捏了一会儿,揣进怀里,走出房门。

一会儿后,她又回来了。

她扯过书桌上的纸条,按照父亲的字迹写下了“522”三个数字,就出去了。

魏宗看着手里的字条,觉得不可思议。“你爸爸就留了这个给你吗?”

兰迢递:“是的。”

魏宗捏着那张纸神色难辨,与方才的喜意截然相反。

兰迢递知道他必定会很失望,但也不想过于相信他人,将父亲以命守护的东西随便交出。

如果他真是父亲等的那个人,光凭着“522”这个数字,应该也能找到些信息。

魏宗打量兰迢递半会儿,确定她实在没有骗他,才离去。

看着他远去的背影,兰迢递将手揣进怀里,摸着那两枚冰冷的钥匙。

兰迢递重重吸了口气,转身回房。

杀猪的人向来是昼夜颠倒,都是白天补眠晚上干活。

兰迢递洗了澡,随便下点面条吃下后,就上床睡觉了。

将她从睡梦中叫醒的是三姨的电话。

之前父亲去世时,三姨总担心她一个人过得太孤单,念叨着要替她找只可人的小猫回来养。

这不,刚好她邻居家的猫下了仔,三姨就替兰迢递订了只。小猫长得结实些了,她就赶紧叫兰迢递来接。

兰迢递一向不太敢接近小动物。

她学医那几年,为学解剖练手术刀法,对无数只死去的小动物进行不少“肢解”行动,导致她对小动物有着莫名的害怕。

怕她总是忍不住拿起解剖刀,对着它一通摧残。

兰迢递推辞很多次,三姨都坚持她的意见。

到三姨家一通寒暄之后,兰迢递小心翼翼抱着怀里的小奶猫在三姨的叮嘱下上了车。

兰迢递将小猫放在副驾驶座上,职业病又犯了的她,在将它放下的瞬间,伸手探了下它柔弱的小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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