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成新欢+番外(241)
向锦笙张了张嘴,像是哑巴一样,无声的嗫喏了几个字,薄唇微动,他的唇形昭示的,却不再是两个字的名字,而是三个字。
顾以宁……
中午的日光洒进他的办公室里,同时也落在他的身上,将他紧紧地包裹住,然而他却没有感到一丝暖意,反而觉得通身都是冰凉的。
向锦芯推门而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的一副景象。
她的哥哥,一向骄傲淳和的哥哥,像是丢了魂一样站在办公室的中央,怔愣的望着远处的天空。
向锦芯以为他是因为郁欢的离开,受到的打击太大了,一时间无法走出这样的绝望,她蹑手蹑脚的走近他的身边,抬了抬手,却不敢去拉他。
“哥……”锦芯小心翼翼的叫了他一声,却没有让向锦笙回神,仍然怔怔的矗立着。
“哥!”向锦芯有些慌了,急忙去拉他隐在衣袖底下的手,惶惶不安的叫他,声音里都染上了哭腔,“哥,你别吓我,出什么事了?你难过你和我说,你别憋着啊……哥……”
她慌乱躁动的声音终于拉回了向锦笙的思绪,向锦笙转过身,看着面前泪流满面的妹妹,抬起手轻轻地拭掉她脸上的泪,低哑而恍惚的说:“没了,都没了。”
他这样一句没头没脑的话,让向锦芯心里更慌了,更加攥紧了他的手,视线紧紧地锁在他的身上,急切的叫他,“哥,究竟出什么事了?什么没了?你是说郁欢?没关系,我们不稀罕她,我们……”
“芯芯。”向锦笙转过头看着焦急的妹妹,低低的说了一句,“顾以宁出事了……”
他说的很低,声音沙哑而飘渺,向锦芯甚至有一刹那没有听得真切,仿佛是从天便传来的声音一样。
后来向锦芯一直不敢告诉她哥,其实当她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心中有一瞬间是窃喜的。
向锦芯轻轻地垂下头,下意识的咬了咬唇,别过脸道:“她出什么事了?”
“我不知道。”向锦笙摇了摇头,自嘲的轻笑了两声,“都离开了,都要离开我了,真好……”
“哥……”向锦芯挽住他的手臂,一点一点收紧自己的力道,向锦笙却紧紧地盯着她的脸。
向锦笙抬手抚了抚妹妹的发顶,幽幽地道:“芯芯,我要回一趟总部,顾以宁在米兰出事,我一定要回去看看她。”
“哥!”向锦芯有些生气的拉住他,“你为什么要去看那个女人?你还记不记得妈是怎么离世的?你……”
“向锦芯!”向锦笙愕然的打断她,眼里有惊异也有失望,“你什么时候变成这样了?是非不分,记仇善妒?你以前不是这样的……”
锦芯愣了愣,慢慢的松开了他的手臂,若有所思的抚上自己的脸颊,是啊,她是什么时候变成这样的呢……
是从和苏慕城分手之后么……
向锦笙轻轻地叹了口气,绕过办公桌取了一份必要的文件塞进包里,“你自己好自为之吧,我应该很快就回米兰了,我这次去米兰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之后公司的事全都交与你负责,你自己也为将来好好打算一下。”
他收拾的差不多了,拎起自己的公文包正准备离开办公室,向锦芯却在他的背后叫住了他。
“你是不是爱上顾以宁了?”
她的声音很冷,带着抵触和质问,仿佛面前的人已经不是她的亲哥哥,而是一个同她势不两立的敌人。
向锦笙微微侧脸,用余光看了看妹妹愤然的双眼,没有给出任何回答,径自关上办公室的门离开了。
玻璃制的门打开又关上,向锦芯看着哥哥离去的身影,一点一点的蹲下身,紧紧地抱住自己的身体,小声地哭了起来。
为什么,她到最后一刻,还是什么都留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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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亦晨是一定要和郁欢在一起的,这个信念坚不可摧,无法动摇。
可关键就在于,郁欢那边要如何突破。
上一次她提出了让他追她,他也追了,花也送了,郁欢却手一挥,送了他三个字。
不!通!过!
理由很简单,沈总追妻的方式很奇葩,他所谓的追……就是开着他的车,追着郁欢的车跑了整整一个多小时。
郁欢的手指直往他的额头上戳,你见过这样追女人的吗?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看电影去学会不会?看书去学会不会?
反正不追到她满意,什么复婚,女儿,都成了他的白日梦。
追女人,无非就是一个制造浪漫的过程,沈总开始绞尽脑汁的想一些浪漫的事,也很费心思的上网去查了很多,可是那些别人认为浪漫的,在他看来都很白痴,也很小儿科。
比如什么摆蜡烛,在街心公园的大屏幕上表白。
且不说郁欢不接受,就是她接受了,他日后不被童非那几个魂淡数落后半辈子,他都不用活了。
最终他接受了静言的建议,从小处入手,攻女人要攻心,细节决定爱情。
沈亦晨的小手段来的很细致,他七八岁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学习楷书,写得一手好行楷,字体潇洒豁达,尽管郁欢也写得一手好字,不过她更善于写软笔,蝇头小楷才是她的长项。
对于郁欢来说,情书,是她情窦初开的时候,最希望得到的东西,那仿佛是她少女时代觉得最能代表爱情的物件,然而这一天却来的太晚,延迟了十几年。
她收到的第一封情书是夹在文件夹里的,助理把文件夹递给她的时候,嘴角带着小小的笑意,郁欢只当是小助理正处于热恋时期,也没有过多的去在意,可是翻开文件夹,里面却滑出一封信。
信纸是浅黄色的,上面带着淡淡的清香,郁欢放在鼻子下嗅了嗅,很熟悉的味道,她想了许久才恍然,那是沈亦晨办公室里清新剂的味道。
信封上并没有写任何内容,郁欢蹙着眉,对着那封信翻来覆去的仔细看了几遍,又拿着小手电筒照了好半天,才确定没事。
她是被安妮薇那件匿名的包裹吓怕了,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不防不行。
郁欢用美工刀划开信封口,里面只有一张薄薄的纸,上面有一句很简短的话。
那时候我们太年轻,又骄傲,完全不懂得如何卑微的去爱别人。而我们渴慕并需索着对方。大概只因那时我们的内心,有那么多温柔需要释放。
他的字一向都是她熟悉而又渴慕的,尖锐有力,带着他与生俱来的倨傲与狂肆,在年少那惊鸿一瞥之后,其实她就记得了他的人,后来也记得了他的字,而这一记,就已经过了这么多年。
这句话她听过,是小说《八荒》上的话,然而却完完全全的道出了沈亦晨的心声。
郁欢细细的抚着纸张,其实她想的情书就是这样的,简单,明了,没有那么多的黏黏腻腻,只是诉说对方的心声而已。
她把信悉心的几折叠好,放回信封,又找了一个很精美的盒子将它装起来,这是她收到的第一封情书。
沈亦晨一直没有和她说过给她写情书的事,可是却定时定点,每天都会有一封,信的内容很简短,可能是一句台词,可能是一句名家的话,也有可能是他实实在在的心里话。
他不会肉麻的写多么爱她,也不会肆意的信口开河去给她许诺未来,仅凭着这些小段子,就将自己全部的心意都叙说给了她。
他知道郁欢是喜欢的,她向来都是内敛矜持的,自然也会喜欢女子都向往的风月,只是她更喜欢这样平淡的情感。
转眼间盒子里的信已经攒了好几封了,他写情书追老婆的举动,算是被郁欢通过了。
和沈亦晨想象的没有什么出入,美国那边,评论官已经认罪,只是中国这边还没有抓到乔乾,无法彻底还给郁欢清白。
乔乾成了沈亦晨心上的一根刺,一根一定要拔掉的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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