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掌心的小灯盏(96)
“礼安哥,也只差这一个奥运会了。”
她的喉咙有些哽咽。
有一搭没一搭,她又说了好久,直至夕阳暮沉。
她缓缓起身,凑近了陆礼安的耳畔,略有些羞涩地轻声说:“告诉礼安哥一个秘密,几周前,有粉丝看到沈昂进了珠宝店,还特意私信我来着。”
“我猜,那傻子可能会在拿下冠军以后,向我求婚。”
她的脸颊微微泛红,说完这句话的时候,她并没有注意到陆礼安的右手,微微颤了颤。
“所以,礼安哥要赶快醒过来。”
“如果...”她微笑着,却有泪滴顺着眼角缓缓滑落。
“如果礼安哥再不醒过来,四宝可能真的会便宜了那个蠢小子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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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的柏林奥运会,乒乓比赛实行先单打,后团体的赛制。
沈昂毫无疑问赢得了男单冠军,他的单打向来成绩卓越,在国际乒坛可以说是鲜有对手。
拿到金牌下场的时候,在记者的簇拥包围,满场欢呼声中,沈昂径直朝休息区的朱盏走过去。
朱盏的心提了起来,情不自禁开始加速跳跃,之前粉丝有给她发消息,偷拍到沈昂独自逛珠宝店的场景。
后援的粉丝们叫她做好心理准备,说不定这次柏林奥运,夺冠之后会有大惊喜呢。
而开赛前沈昂一直扭扭捏捏的娇羞模样,也让朱盏心里头有了数。
这家伙是真的打算求婚了。
那天朱盏还特意穿了一条纯白的连衣裙,显得清新又动人。
沈昂在一大帮队友和记者的簇拥下,走到朱盏面前,呼吸都还没有喘平静,脸红得跟猴子屁股似的。
他一走过来,朱盏就感觉到,一股腾腾的热浪扑面而来。
他的身体向来是热气腾腾的,就像永远烧了个小火炉似的。
“干...干什么。”朱盏搅动着裙角,红着脸害羞地问。
沈昂挠挠后脑勺,低声说:“我有东西要给你。”
“嗯?”
而此时网上正在全程直播兜售这盘盛大赛事之后的黄金狗粮,评论区流量已经爆掉。
【我感觉盏盏妹已经有所察觉了。】
【妥妥的,你看她今天的装扮,清新的连衣裙,发型明显是去发廊做过,还化了淡妆,一个绝大部分时间都是素颜的妹子,突然化妆,显然有猫腻!】
【楼上分析得相当到位,可以说是很稳了。】
【昂神你还在磨蹭什么!快求婚啊啊啊啊!】
【昂神害羞呢!】
【卧槽,这么多年了,还羞个毛!】
【昂昂还真是中国乒坛第一纯情少男没有其他23333】
直播正在进行,全中国好几亿的网民在屏幕后面为沈昂捏着一把汗,沈昂不急,他们倒是没完没了地催促。
“快求婚啊啊啊啊!”
“别磨蹭了!”
沈昂羞红着脸,手伸到刚穿上的外套小包里,摸了半天。
朱盏的手都要伸出来了,然而,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没有戒指,没有求婚。
沈昂直接从包里摸出一根大金链子戴到朱盏的脖子上。
“媳妇,这是我给你买的,24k纯金项链,我一眼就相中了,觉得特别配你。”他说完还扯了扯自己脖子上的金牌:“我觉得我戴金牌,你戴金项链,我俩特别般配。”
特...特别般配。
面前闪光灯咔咔咔,朱盏的脸彻底红透。
不过不是因为羞涩,而是...羞耻。
【金...金链子?】
【你他妈仿佛是在逗我?说好的求婚呢?】
【昂神你要承包我今年全部笑点是不是!哈哈哈哈居然送金链子。】
【土豪一出手,就知有没有!】
【煤老板很6666666】
【哈哈哈哈哈哈心疼我盏妹。】
【神他妈特别配,我感觉盏妹都要哭了有木有!】
朱盏低头,看着脖子上挂着金光闪闪的粗大链子,又看了看身边不断对着她咔咔拍照的记者,她觉得自己心态要崩了。
“盏妹,你喜不喜欢?”沈昂期待地看着她,讨巧地说:“我选了好久的,你喜欢吗。”
“喜...喜欢。”当着所有记者和队员,朱盏努力让自己回忆今天上午微博上看的段子,努力挤出一个难看的微笑:“昂哥,你送的我都喜欢。”
沈昂直接把朱盏抱起来,原地转了几圈,开心得跟条狗似的。
【心疼盏妹。】
【心疼+1】
【+10086】
【+身份证号】
安静的病房里,电视机传回了柏林奥运会的现场直播,沈昂拿下男单冠军,害羞地站在朱盏面前,似乎要搞什么大事情。
陆礼安依旧安静地躺在病床上,容颜如初,不曾有半点改变。
他的母亲调大了电视的音量,柔声对他说:“安安,再不快点醒过来,喜欢的女孩可能就要嫁给别人了哦。”
然而她这句话刚刚说完,电视画面里,沈昂给朱盏脖子上挂了个金光灿灿的粗大项链。
此刻就连解说员都傻了。
而陆母愣了愣,才不可置信地问陆礼安:“那个男孩,莫不是个傻子?”
自家儿子居然会争不赢他?
她不禁对朱盏的独特口味肃然起敬。
然而就在朱盏极其勉强地说了“昂哥送什么我都喜欢”这句全国人民都听出来是违心之言的下一秒。
陆礼安的手指头,动了动。
第69章 我等着你
奥运会打得并不是一帆风顺, 沈昂的个人场表现的确出众,可是在团体赛的最后一场上, 他算得上是遇到了劲敌。
凯恩利斯, 一位经验丰富的沙场老将,其反手能力很强, 反手发球、防守、快撕几乎一气呵成。
被称为是欧洲近十年最有希望的新星。
沈昂从来没有跟他打过, 但是凯恩利斯曾经和陆礼安对战过好几场,有胜有败, 最后的一场,陆礼安仅以一球之差败给了凯恩利斯。
后来陆礼安因伤退役后, 凯恩利斯在世界乒坛几乎可以说是没有敌手。
在比赛开始之前, 凯恩利斯和沈昂热身拉了几颗球, 用英语问了他一句话:“听说陆礼安是因为你受伤的?”
听到他提及陆礼安,沈昂手颤了颤,但他并没有回答凯恩利斯的话, 而是兀自进行着准备工作
比赛采用五局三胜的赛制,第一轮沈昂赢得轻松, 但是第二轮,第三轮,他渐渐就落了下风, 凯恩利斯属于消耗型选手,越往后面,他越来越进入状态,发挥也更加稳定。
而沈昂完全不一样, 他属于进攻型选手,打法猛狠,很多场比赛几乎都是一鼓作气击败对手。
无论是进攻还是防守,陆礼安的发挥异常稳定,凯恩利斯也是,所以他们能够打成不遑多让的相当水平。
而沈昂一直都是陆礼安的手下败将,凯恩利斯深知这一点。
所以在沈昂输掉第三局比赛的时候,凯恩利斯经过沈昂身边的时候,无意地说一句话:“陆是为了救你受伤,真可惜,至少跟他打,还会有点意思。”
真可惜,跟他打还会有点意思。
沈昂的手紧了紧,一滴滴汗珠顺着他的鬓间滑落。
没有办法,他似乎有又到了当年在省队被陆礼安击败的场景,面对今天的劲敌凯恩利斯,感觉是一样的。
“不出三年,我一定打败你!”
那场大雨中洗净了他所有的荣耀,当初年少轻狂,他这样对陆礼安叫嚣着。
“我还会回来,我一定打败你!”
“陆礼安你等着我。”
我等着你。
“我等着你!”
安静的病房里,陆母手里的水果盘突然坠地,发出一声重响。
陆礼安睁开眼睛,看着天花板,他开口说的第一句话,是:“我等着你。”
等着你回来打败我。
朱盏接到电话的时候,沈昂即将上场,与凯恩利斯进行第三场的对决,这一场至关重要,如果继续输球,这场比赛就真的毫无悬念地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