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后依然(93)
庭院处处有花,花开不败,以原木为柱,高大的树叶为顶,说这里是理想国也不为过。
依然的手机连续震动了两下,她关闭了屏幕,“听老板娘的口音不是云南当地人。”
“我是湖北武汉的,自从来到泸沽湖一次,就彻底爱上了这个地方,所以干脆在这里开了家客栈。看着你们小年轻的表情啊,就像十几年前刚到这里的自己,也是如花美眷的年龄。”
秦既明真诚地赞美着,“老板娘现在也是如花美眷。”
“哈哈哈,小伙子嘴真甜,现在只能算得上是半老徐娘了。”
“这里的水土润养得好,老板娘哪里和老字沾不得边。”
“哈哈哈哈,太会说话,这泸沽湖又名格姆女神的眼泪。传说,格姆女神喜欢夜间与众男神在这流连谈情,雄鸡报晓前飞回北方,可有一次他们玩到了东方既白,再也回不去了,便留在了这里化成了山,守护当地百姓。”
依然闻言挑眉,“你的到来,对她可真是不祥的征兆。”
秦既明的右眼不停在跳,他也有一种不祥征兆。
依然喝了口茶,“这里的晚上得多美,才值得男神女神夜夜流连。”
“我到在想,这女神得多美,才值得那么多男神生死追随。哭出来的湖都这么美,想来人也是极美的。”
“果真是男人。”
“食色性也,你就不想和我一起看看夜晚的美人泪?”
*** ***
星夜笼罩下的泸沽湖,静谧、空灵、通透、温柔。
加诸一切美好的形容词都不为过。
周围的芦苇荡在浅吟低唱,走在湖边的人如不和谐之音,打乱了芦苇丛的合奏。
“比起山,你更眷恋水。”
“是吗?我自己都不知道。良辰美景大抵都是喜欢的。”
与天无关,主要是人。
看着远处的湖面与天上的星河相接,星光闪烁如坠落,荡起一圈圈水波涟漪,好想用芦苇编织成一艘登天的浮筏,与眼前人同游弋于九天星河,任是何人于此时此地见此景都想化身诗人,吟哦上一句“醉后不知天在水,满船清梦压星河”的骚句。
“本来带着情人滤镜看这里就够美了,你说以后还会带上回忆滤镜加成,得美成什么样。”
依然轻呵出一口气,“这好像还是你第一次主动提以后这个词,以前都是我在提。”
后来,不敢提了。
依然低头笑看湖中自己的倒影,“说来奇怪,和你在一起,我反而爱上了这个怯懦的自己。”
“胡说,那不是怯懦,是温柔。” 他捡起地上的一块石头,打了个水漂,不想此刻太过宁静,“我才奇怪,和你在一起,一个无神论者居然真的开始相信命运论了。”
是,人与人有千丝万缕的联结。
是,蝴蝶效应、小世界理论,数学模型、社会学研究多的是科学解释“联系的普遍性”。
可不早一秒也不晚一秒的那次遇见,那不及亿万分之一的概率,定数里的变量,他只能解释为命运。
“秦既明,我一直特别想向你请教说情话的技巧。”
“遇见你想不会都难。” 秦既明温声道,“我也想问你,你什么时候愿意再唤我一声既明。”
少女清脆地唤了声,“既明。”
此刻就愿。
他开心地应着,“嗯。” 眼神比此刻的湖光山色还温柔几许。
从天光乍破,到暮雪白头。从日照山川,到星垂平野。
从寻常的生活小事,每一堂课、每一盘棋、每一首曲、每一顿饭、每一次锻炼。
到浪漫的每一次奔赴,每一场演奏、每一场比赛、每一段旅程、每一次离别重逢。
没什么惊天动地,没什么曲折离奇,却好像也没什么好遗憾了。秦既明清越的声音悠悠地说着,“一切美的就像镜中花水中月,真怕一眨眼,一切都消失了。”
依然在湖边垫脚亲吻了他的唇,风吹着鬓发微乱,对面少年的睫毛扇动着。
“你眨眼了,我还在。”
秦既明捧着她的脸,闭上眼深情亲吻着,将她推倒在了高高的芦苇荡里,他想就这么以天为盖地为席,与她宿眠于夜色的怀抱里。
接着,此瞬便永恒。
可惜,“依然,我们可能需要往回走了。”
依然揪着手边的芦苇,仰头望向弯月,“是文然的消息吧,” 她的手机响了一天了,她都不曾看一眼,她从未无视过文然的消息的。
从未。
“帮忙告诉他一声,飞临沧,我还有最后一个心愿想完成,你说过的,要不留遗憾地离开的。”
故事如果非要有个结局,那也一定要足够壮丽辉煌,才配得上这一场荒唐。
第107章 第三乐章(2)
2016年5月18日,秦既明一早醒来,入目皆是文然的信息:
——我到了,人呢!
——出来!臭小子!老子这次一定要卸了你不可!
——滚!!!出!!!来!!!
2016年5月18日,依旧是阳光明媚的一天,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不过是一个平平无奇的礼拜一。依然一如既往被临沧的鸟啼蝉鸣叫醒,睁开眼就能看见一张温柔的笑脸,他在她的额头浅吻,“早安。”
依然闭上眼,亲吻了他的眼睛,“早啊。”
依然一边刷着牙,一边开心地规划起了今天的行程,秦既明在她身后熟练地编着一条条细长的麻花辫,静静听着,表示附议。
秦既明的服饰简单的多,里面多以纯色T恤为主,外罩着各式各样的坎肩或棉麻的衬衫,每天换好后不厌其烦地陪依然折腾她的今日穿搭。
她今天换上了套藏青色长衫与白色短裙,长衫大领对襟款式,领襟、袖口和衣摆处点缀以精美的水云纹,头发上用彩绳编满了小麻花辫,脖子上和手脚挂着简单的银饰,踩着绣花鞋,伴随着丁零当啷的阵阵脆响。
她拉着秦既明下楼,还没出酒店,就在大厅里遇见了文然。
许久不见,他变黑了好多,也长高了好多。
“胆子肥了,敢无视我的消息了哈。” 文然看着依然的打扮,在她身边绕了一圈,“你这到底是买了多少身,才能每天不重样的拍照?”
“没刷你的卡,你管得着。”
“有冤大头买单就是不一样,给我也挑两身?”
“行啊。”
三人下楼,一同走在古城的青石巷道上。她熟门熟路地和文然介绍,“这家店的衣服布料真的很舒服,我和秦既明的衣服很多都在这买。”
“这么便宜?我去试两套看看。”
“我们在这家店里亲手扎染过衣服。”
“别告诉我你身上的衣服是在这里自己做的……”
“这家果酒的味道特别好,没有酒精味儿,喝起来就和饮料差不多,在老板娘那儿弄点冰块,这天喝起来正惬意。”
“这颜色你确定是纯天然无公害吗?”
“既明,表演段手鼓给文然听听,给他看看我的教学质量。”
还同以往那般颐指气使,许是身上穿着的缘故,让她不再如往常那般的清冷,反而俏皮活泼得宛如山里长大的野丫头。也只有在文然和既明面前,她才这般肆无忌惮。
“简单~我也来一段!” 说着文然接过了鼓也玩了起来。
她踩着一路的记忆,脚链留下一串银铃声响,“你呢?在部队生活的这一个月还好吗?”
“别提了,每天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第一天就跟上了噩梦五公里负重越野,脚底直接冒了一堆水泡,差点没疼死。”
陆靖宇还非常熟练地把他脚底的血泡全部挑破,再硬生生地搓掉,将里面的脓水挤干净,真恶心到没边了,亏他做得那么顺其自然。
进了部队后,他发现陆靖宇这个二世祖原来真的很溜,尤其一手枪械练得出神入化,各项训练都在营里的佼佼者,他骄傲地说,“我爹当年就都是第一,我能给他丢人?他在看着呢。”
文然身上遇到的大小伤痛几乎都是陆靖宇处理的,动作手法娴熟,根本用不到军医。
“你变黑了这么多,我刚刚差点没认出你。”
文然气得梨涡变形,上来就在依然脑袋上盖一拳,“会不会说话,这叫变得有男子汉气概了懂吗?还有,这不是黑,这叫古铜色,实验室里养两年就白回来了。”
“以前白点还好,现在由内而外散发着匪气,Sam看到大概会哭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