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岁做我的见证(出书版)(6)

作者:陈蓉蓉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金鳌文学社是梦想和斗争的集聚地,一群意气风发的同学少年们在鲁余凡老师的带领下学习写作、追逐梦想,在金鳌度文学社度过的只有高中三年,这三年是金鳌文学社发展过程中的一段转折,也是鲁余凡老师教学生涯、人生中的一段折转,更是这群同学少年成长中的一个标点。故事在高考后结束,每个人物都会在高考后踏上不同的人生旅程,但是故事中的这段时光,就永久被封存了。点击展开

哦,原来如此啊。

回到家,以沫马不停蹄地开始研究那玩意儿。

纸质比较好,颜色比较柔和,墨比较纯,都是文学社原汁原味的气息。

好像还挺牛逼的,以沫心里酸溜溜地想,不过再牛逼人家也还没收我呢。

上次从百度上看到文学社每期的简报上都会印着很多社员的文章,不过,从笒笒那儿拿来的这几张基本上都是苏幕遮的文章,只有一两个其他的名字,以沫只是略微一眼瞟过。

看来这个苏幕遮应该是文学社里的老大,嗯,以后要和她搞好关系,以沫突然觉得这样的想法很不好。

嗯,以沫不喜欢这样的自己。还是要靠实力,对,还有能力,不然和谁搞好关系都没用!

坐在地板上研究这一堆的简报。月光温柔地匍匐在脚边。

夏雨!!!

看到这个名字的时候,以沫彻底蒙了。

以沫急忙敲了敲自己的头,看看这是不是梦。啊……痛!

这才急忙开了灯。夏雨。这个名字依然安安静静地躺在简报上。

这?这?!

会不会是同名同姓呢?会不会就是那个101呢?这个夏雨该不会是101失散多年的哥哥吧?或者是,101他妈当年超生了就把这个夏雨送人了,为了多年以后还能再找回来所以也取名叫“夏雨”?又或者是……

无数个问号在以沫的脑子里横冲直撞。

以沫看着“夏雨”这俩字发了好长时间的呆。就连这个叫夏雨的人写的文章以沫都没看,就光盯着这俩字了。

脑子终于缓过神来了。借着夏夜亮亮的月光,以沫安静地把那篇署名为夏雨的文章给读了几遍。题目叫《奢望》,写的内容有点沉重,关于家庭,关于一段无望的感情。

“妈,我——”

“什么事?”伴随着略带沙哑的声音,妈妈转过身,枯黄如蜡的脸上,皱纹如螺纹般遍布,黑发中已依稀可见几根青丝,特别刺眼。

一阵沉默。

“没事。”我转身,缓缓上楼。

其实,我是想跟她说要一台电脑,不过我没说。

十一年前,我刚来到这座城市。有一天,我在街上的商店里看到了一辆电动车,一辆十分精美的电动车。我喜欢它,然后拽了拽妈妈的衣服,指了指那辆车。她皱了皱眉头,没搭理我。我当时就哭了,哭得很大声,把全商店人的眼光都吸引了过来。她拉住我的手,头也不回地把我拖出了商店。就这样,她把我带回了家——那个湖边的破矮房。进门之后,她松开了我的手,还是没回头。我还是一直哭,一直哭。不知过了多久,等我哭累了,才发现她还是站在原地,背对着我,一动不动。那种气氛让我有点害怕,我就彻底不哭了。可等我不哭了之后,她的身体便剧烈地颤抖,然后又急忙进了那个又小又窄又暗的卧室,自始至终,我没有看清她的表情。最后,我看到的是地上一摊冰冷的泪水。

我走到了第七级台阶,正是转角处,侧脸看了看楼下,自嘲地笑笑。我明白,我明白她的难处,所以决定不再奢望,我已经长大了。

我已经长大了,从十一年前的那天起,我就长大了,如同刀刻在石板上一般深刻的那天。

其实,人长大不是一个过程。长大的过程,是成熟;而长大,不过是一瞬间,一句漫不经心的话,一幕市井街头的闹剧,一种莫名其妙的冲动,都可以让人在一瞬间长大。

从那天起,我真的是长大了。我不再向他们撒娇,也很少跟他们说我需要什么,看到爸爸给弟弟夹菜吃,我没有噘着嘴表示不满;爸爸洗澡没关门,我也不会故意推开门,给他一个“惊喜”;在弟弟跟我一样喜欢上某样东西时,我总会拱手让给他。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这么做,但我相信,世上很多事情要去做,并不需要理由。

我常常笑,笑声很大、很放肆,因为我要让大家都知道我爱笑。我不想让身边的人太过担心。

我常笑,但不代表我爱笑。事实上,我是一个很冷的人,冷到骨髓里。无论是小学和我朝夕相处了五年的玩伴,还是初中同窗了三年的同学,在过了一个暑假之后,我全都可以忘得一干二净。这并不是刻意地去遗忘,而是当你怀着“他们不过是路人”的想法,他们就自然在你脑海中销声匿迹了。

无论是人还是事,当你无所谓它们是否存在时,就没有任何值得留恋的。

我在乎的是自己的亲人,也就是我身边的人。所以,我常常想,要是有一天,他们都不在了,那我还留着干吗?

这里就不得不提一下我高一时的班主任,她常常对我们说,你们的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里,要好好学习,长大了做自己的主人。

她自己就是以这种心态去活着,所以她活得很自在,因为她知道自己是自己的主人。而我活得很辛苦、很累,她相信的,我不相信。

我只知道,命运的手掌真的具有翻云覆雨的能力。

跨过了最后一级台阶,把手从冰冷的铁管上收了回来。我没有开灯,只是沿着墙壁缓缓地走向房门,不知什么时候起,已经习惯在黑暗中的感觉了,甚至,我还喜欢在黑暗中听到自己紊乱的喘息声和心跳声。是的,我喜欢黑暗,喜欢那种一片混沌的感觉。

打开房门,依旧一片黑暗。我没有开灯,只是凭着感觉来到了窗前。窗外,没天没地的黑暗,仿佛和房内的黑暗编织成了一张大网。远处,有几丝闪动的灯光,朦朦胧胧,它是始终无法到达我面前的,这是命。

有一种人,能很容易地过滤掉生活中的所有阴影,无视命运的流离与人际的隔阂。我注定不是那种人。

早些时候,我就很想买一台电脑。那时的目的是为了能玩游戏,不过我没跟他们说,一来是因为我知道这只是我的奢望,二来如果让他们知道我想玩游戏,这会使他们担心。我不想让他们担心,毕竟他们是这个世上,至今为止,我所在乎的人。

而这次想买电脑的目的,是为了一个女孩,她和我,有着一样的爱好,还有近乎一样的性格。我相信,两个有着相同命运的人,一定能互相取暖,互相搀扶着对方走到更远。

我承认,我对她产生了一种莫名的情愫。但我很清楚,这只是我的又一次奢望罢了。我和她是天南地北的两个人,她有着上北大、清华的资本,而我却还在为着考三本而苦苦挣扎。她的性格虽然有一丝冷漠,但仿佛有一种空谷幽兰的气质,与生俱来,让人忍不住想要靠近。而像我这样的人,在人群中一抓就是一大把,没有个性,没有相貌,没有健康,我比平常人还不如。

第3章

很小的时候,我就知道,人与人生来就不平等。我知道,但我还是抱怨,我已经失去了很多,但我为什么还没有得到回报?

我知道,比起一些人,我还是很幸福的。但不知怎么,心中总被一种不甘所充满。也许我真的不懂如何满足吧!因着这种不满足,我总是保持着一种退后的姿势,这是一种本能的自我保护,别人进一步,我就退一步,保持着一定的距离与隔阂。

对已失去的,要学会怀念;对于未失去的,要懂得去珍惜。我很早就明白,不过,我常想,到底是命运让我失去的多,还是我在无意中失去的多呢?

奢望,是一种没有希望却疯狂的期待。

窗内,我泪流满面。

窗外,黑暗依旧。

“我从来都知道我和她是天南地北的两个人,但我还是了无指望地喜欢着她。”当读到这句话的时候,以沫心里像是有什么东西晃荡一下跌落了。她拨弄了下额前的头发,顿时感觉自己像个忧伤的小精灵。

这样的想法把以沫自己都吓了一跳。她拿出手机,想打个电话给夏丛熠。拨出了号码,却迟迟按不下呼叫键。

以沫觉得自己心里似乎有什么东西怪怪的。

好久没和夏丛熠联系了。以沫偶尔心里会想打个电话给他,但拿起电话的时候又总是想,干吗不是他打电话过来。

我怎么这么小气呀。以沫有时会这么想,但还是不肯主动打电话给夏丛熠。

就在这百无聊赖的时候,以沫忽然收到一条短信:“金鳌文学社明天会有一堂课,对外开放的,以沫,你也过来吧。By梦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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