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故不归(12)
正当你回国找她的时候(这个消息是我后来听别人说的),我得知以思暴露身份,有尝试劝说,但显然,她并非一个如我一般,贪生怕死的小人。所以,死亡成为了她不可避免的最终归宿。
我是在巷子里找到她的,彼时,她已经奄奄一息,我无力挽救她的生命。我见证了她的死亡,见证了她的生命随着血液一点一滴地流逝。
我这些年一直遭受着梦魇的袭击,我的魂灵备受诘责,我无法忘记她的瞳孔在我眼前一点点扩散。
她的手无力地垂在我腿上,鲜血浸润我的衣服,触及我的皮肤,我能感受到血液钻入我的每个毛孔。
她常常对我说起,她哥哥的顾汶姐姐,我因此知道了顾汶自杀的消息。她告诉我,她不是不害怕,恰恰相反,当看见顾汶离去的时候,霎时想到自己也吃下药片,垂死的模样。但是她不能害怕,因为何从游,因为沈故,她的害怕只能在梦中。
我想,那时的以思同现在的我一样,每晚都回到顾汶死亡的时刻,而我是回到以思死亡的时刻。你没抱着死去的人,感受她的尸身逐渐变凉的感受,你不会见得这份敬畏和可怖。
她现在葬在我们去过的汴安寺旁边的林氏祖坟,尚有二十五颗子弹镶嵌在她的墓碑上,你大可以自己找到。
她的遗言是她很累,可不可以睡一觉,我还没来得及回答,她就自作主张地长眠下去了!
我不知道,你会在什么时候赶回来见她,无论你是否婚生,这是你所必须追溯的有关她的一生。你得去爱她这样一个人,无论她是否为人称赞,无论她是否是一个英雄。她有自己不可磨灭,值得尊敬的尊严。
若有来生,我更希望她爱上的是我,起码我不会叫她这样失掉爱的死去。尚未遇见黎明的曙光,便叫暗夜夺取性命。
林雨逍,
1946年3月16日留笔
读完信,沈故紧紧攥着信纸,他从未想过,自己居然这样无知。在何以思第一次表达想要进□□队伍时,在自己要出国时,自己不应该如此迟钝。
给何以思的爱实在太少,对她的魂灵如此不敬,对她的人格这般轻瞧。她拥有的坚毅是自己乃至林雨逍都比不上的,她如此圣洁。
看着子弹,想象着它划过火花,刺破空气,滞留在何以思身上的任意一个部位。沈故把它捂在胸口,感受子弹穿越时光带来的温度。
林雨逍不知道沈故看到信会如何做想,也不在意他如何想。摩挲着何以思的照片,林雨逍想到何以思说自己会孤独一生的预判。
林雨逍的确孤独了一生,他爱过一个正值佳年的豆蔻少女,可惜少女的爱是不问对象的,少女是易逝的昙花。被子弹击中的少女是林雨逍此生的爱,爱人既已远逝,又与谁相伴余生呢?
林雨逍对着照片感叹到“以思啊,以思!你怎么知道送的戒指不是我的真心呢?可惜你爱的不是我,我给你带戒指,也不知你情不情愿。”
沈故还在书房,呆滞地看着窗外,手心紧握子弹。
沈彻上楼叫沈故吃饭,见他久久不应,沈彻很是心慌。
沈故说“彻儿,你不必担心,只是你现在十六了,有能力照顾好自己吗?我想我找到她了!”
沈彻错愕,接着是点头。他从来到沈故身边就知道何以思的事情,他知道何以思是如何一个瑰丽少女。现在,沈彻愿意让沈故去寻他的以思,只因这是他的一生。
沈故笑笑,安排律师把财产全部给了沈彻,就坐上去北平的飞机。
找到了汴安寺,去密密的碑石里找属于何以思那一块。二十五颗子弹悉数镶嵌在碑石上,看上去像她此生不羁的勋章。照片上的她永远留在芳华,笑着迎接这个世界的黎明。
沈故把带回来的那一颗子弹塞进它原来的孔洞之中。然后到汴安寺削尽了头发,做了一名僧侣。青灯长伴,唯有不断诵经之时,才可以忘却故人的苦痛。
林雨逍时不时来看沈故和何以思,直到他们死去那一天。
两人的骨殖被葬在何以思坟墓的左右,从此与相思长眠,共度春夏秋冬,看尽世间斗转星移。
第17章 some supplement
何从游后来陪自己的父母在国外生活,当战争结束,他才带父母回国去拜祭何以思的坟墓。能拜祭的,也唯有这方坟墓罢了!他自然也存私心地去往苏州,去到顾汶的坟前,献上一束梅花,塑料和绒布制的,回来时值秋季,没有新鲜梅花可采。
这些年,由于林雨逍和何从游的配合,何从游父母并不曾得知何以思逝世之事。
何从游接连失掉爱人和妹妹,也并不就此弃掉生的希望。反而认真做生意,去捐助同顾汶一样患病抑郁的女子和同何以思一样为理想而献身的人。只是那时的女子并不明白,择生而死是病患,心里受到压抑会得病,而病是可以治愈的。
何从游没有再婚娶,一个人伴着父母走过了短暂而又漫长的余生。直到他的尸首被运回杭州,与顾汶同穴,墓碑上楷书分明地写着“汶汶吾妻,爱如所生,不改半分!”。
林雨逍偶尔还是会嘲笑沈故出家的行为,拎着酒去寻沈故,但沈故每次都只饮茶。
林雨逍从不曾提起,他在深巷觅得何以思之前,究竟翻了多少个巷子;看见何以思时,车前灯像是黑夜里冲破暗巷的野兽,活生生展示了何种的血腥;他也不曾提起,送了一枚戒指给何以思,而今何以思有那枚戒指相伴长眠于土。他什么也不说,只是一杯接一杯的喝着酒,笑着说“我还是不配有人伴我一生!”,然后仰头将酒饮下,喉结滑动,酒入肠中。
在死之前,林雨逍拿出一枚戒指,与送何以思的是一对,他把它戴在手上,想着这是最后的私心。套在无名指上良久,最终还是摘下,戴在食指上,呢喃着对戒指说“我也不知道,我是不是爱着你,或许,是我不服输吧!”。
沈故每年要与沈彻联系一次,在沈彻二十一岁时,也学成回了中国。每每过节,总要与放纵的林叔叔和沈故一起。
沈故捧着经书,念着经文,闻着檀香袅袅袭来的味道,有时会忘却掉一切不快。
每每想起何以思,沈故都有憾意,但他同样也是不言语的。他从见到何以思第一面开始回忆,平心而论,不算是一见钟情的。那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甚至是爱上的呢?
大概是林雨逍出现,而他发现何以思开始动摇的时候。在那之前,沈故只知道何以思是最合适他的,无论家世还是相貌,至于爱情,是可以慢慢培养的。可是林雨逍的出现让沈故感受到危机,感受到醋意。他是清楚看见林雨逍抱着何以思的。那一刻,他有些想走进去打林雨逍一拳。但他是君子,不该动手,于是他默默退出房门,跑到自己房间捶床。
他后来对何以思的爱,是超过他这个君子的控制范围了的。当何以思坐下与他谈论林雨逍时,他害怕到近乎崩溃,但还是平静又温和地说话。最后,他还是拿自己往日的自信赌一把,押在自己会赢回何以思上面。最后得知结果,他大获全胜时,他也只是温温地笑。直到死去时,沈故也还是含着笑意的谦谦君子,没有脾气,不计输赢。
没有人了解过去的他,已经将所有的赌注押在一个女子身上,并且不动声色地赢得了所有。但是他最后也满盘皆输,输在他误认为这个女子同他认识的所有女子一样柔弱。他早该知道的,毕竟她从不流泪。
他们的人生,是人类史上最不起眼的一小个片段。甚至于通通失掉生命,而不将这份片段利用血缘的纽带延续下去。因为这个片段,已是他们生命中最不可磨灭的,最为隽永的故事。故事毋须已任何形式传承下去,它已是当事人的所有,值得被他们永久地自我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