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独的人是可耻的+番外(52)

作者:大胖儿子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标签:都市情缘 三教九流 欢喜冤家 边缘恋歌 关键字:主角:吕树,丁灵 ┃ 配角:春哥,老毕,大师 ┃ 其它:扑街,都市,颓废 我叫吕树,一个籍籍无名的网文写手。常年混迹于各大中文网站,撰写各种类型小说,无一例外都扑街了。可是我性格执拗,坚信只要努力总有一天能够成为大神。所以我的生活过得一团糟,吃了上顿没下顿,更没有异性喜欢我。点击展开

还是那条街,那家店,只是物是人非。我见到了那个风尘女子菊花,却没有见到那个风尘姑娘小丁。我的心头一阵怅然。菊花却像见着了财神爷似的亢奋,堵住我,不让走。

我只好留下来,与她开拓四海八荒。

我木然地躺在床头,任凭菊花娴熟地遨游。菊花柔软的身体却再也不能为我增添一丝温暖。她不停地忙活,我勉强有了想法,却怎么也起不来。菊花着恼了,狠狠掴了我一记耳光,骂我是无能的废物。

我没有反唇相讥,递了支香烟给她,她接下,使劲撮了起来。

她道出了改名“小艳”的小丁姑娘的去向。

小丁姑娘终于因为外貌出众而被一个大款相中,带去金屋藏娇了。大款是本地人,五十来岁,长得跟赵本山似的,原本是个穷人,后来靠捣腾一种壮阳药发了财,然后不卖药了,改卖二手房了,就是买了别人的烂房,花钱修一下,再转手以新房的形式卖出去。

大款向外宣称自己是做房地产的。几乎没人相信。小丁姑娘却深信不疑,因为这厮的确出手大方。

难道小丁姑娘真的那么喜欢钱吗?我很困惑。

菊花抽掉了三支烟,再给我弄,我的小弟不争气,始终软绵绵。菊花气得破口大骂,并且在我背后拼命咬了一口。我毛了,一巴掌把她拍倒在地。伸手摸后背,血都渗出来了。我穿上衣服,扔下钱,拧身走了。

我不想跟菊花多说什么,世上的事原本没有谁对谁错。

小丁姑娘的结局是好是坏,我无从判断,只是从此我不行了。当得知小丁姑娘被人包养的那一刻,我就心如死灰,再也雄不起来了。

第47章 别了深圳

太阳东升西沉,时光循环往复,我又回到了我的生活。这话不对,我一直活在我的生活里,只不过是小M死后,我的心态有所变化罢了。莫迪阿诺在《暗店街》里写道:“我的过去一片朦胧……”当我周围安静下来的时候,我会忍不住回顾自己的过去,我觉得我的过去可不是一片朦胧,它清晰得毫发毕现。

但我又是一个害怕回忆的人,害怕得要命。我虽然能够看清那一个个由无知和冲动连接而成的成长片段,可我却觉得它们是那么地不真实。就好比是一场场虚幻的梦境,你能够感受,却无法抓住。

实不相瞒,得了不举之症以后,我整个人变得抑郁起来。医学上证明,抑郁也是一种病,而且致死率特别高。看来,我不幸成了双重病人。陈宫的情况与我相反,他脸上灿烂的笑容告诉我,他一天比一天乐观。乐观的人值得敬佩,就像某个作家说的,你可以对人生悲观,但你要对生活乐观。

老实说,我做不到这一点。

不得不承认,一直以来,我活得很悲观。我会流泪,并不代表真的慈悲;我会微笑,也并不代表一切都好。

我还在玩具厂上班,人要活着,总得吃饭,我不上班,就没得饭吃,没得饭吃,就要饿死。这就是我的逻辑。每个人最了解的是他自己,最不了解的还是他自己。我也是这样,有时候很了解自己,有时候很不了解自己。

我活在世上,跟很多人一样,想活得更好,于是选择了自己的生存方式――来到深圳打工,而不是做游手好闲的社会青年。我成了一名打工仔,我安心在工厂里做工,安分守己、吃苦耐劳,但是我的生活死气沉沉、毫无生气。因为长得瘦弱,我常常被别的工友欺负和取笑。女人们骂我不像男人,不肯与我交往。胖妞和小M皆是虚荣心作怪,不然她们才看不上我呢。

我当然知道,我自身有很多缺点,比方说长得不够漂亮或性格软弱。这些都是事实,我没有理由反驳。但是如你所知,我也有不少优点,比方说能写文章和特别仗义。不过,这些优点在慢慢变化。比如对于小说,我确实写出来了,但只要能认字都可以写小说。所以说,这个不能称之为特长。除非写得特别好。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帕斯捷尔纳克说过:我意识到自己毫无才华。我很以为然。我有自知之明,我根本写不出伟大的小说来。我决定要把自己的后半生投身于文学事业――纯粹就是瞎胡闹。

不瞒你说,我有两个心病。一个是亲眼目睹了小丁姑娘当了小姐和被我师傅老毕压在身下;另一个是老九表哥说我辛辛苦苦写出来的小说被出版社领导枪毙掉了。

前一个已经沦为事实,一切都无可挽回;后一个,我想应该还有改观的余地,比如我又将书稿复印了十几份分别投给十几家出版社――我深知这种做法不厚道,违反了投搞规则,但我也没抱什么希望,纯粹投机取巧。万一被哪个编辑看中了呢。但后来证明十几份书稿全部石沉大海,无一例外。这说明要想成为一个作家靠的不是力气,而是天赋和贵人扶持。而这两样,我都不具备。

关于我的仗义,也是不靠谱的,我对他们讲义气,他们对我却不怎么义气。陈宫现在跟我是亲兄弟明算账,凡是我用了他的东西借了他的钱,他都会记在账薄上,他心细着呢!张郎自从做了课长之后,也很少与我来往了,他之前的豪爽劲都不知道躲到哪里去了。

至于老九,我跟他表哥决裂以后,他好像对我有了成见,偶尔聚在一起,往往话不投机半句多。所以说很多时候,仗义并不是个好东西,宋江打着“仗义”的旗号害苦了多少梁山好汉,看过《水浒传》的人大概不会不知。

我又回到了一个人的世界里。这个世界是水的世界,我时而享受着它的温柔,时而承受着它的汹涌。陈宫又变回了当初的陈宫,依然高高瘦瘦、油腔滑调,依然将女友带回来过夜,而且女友三天一副新面孔。我看着这些女孩子在租房里进进出出,她们要么高挑靓丽,要么肥胖如猪,陈宫皆是来者不拒。我对他心服口服,甘拜下风。

有次我竟然看到了一个身穿绿色短裙的女孩,但她绝对不是小丁姑娘。她的身上散发不出小丁姑娘那种与生俱来的优雅气质,我却也看得神思恍惚,我想象着突然哪天小丁姑娘从天而降与我相会……

一天,我心血来潮问陈宫:“这世上还有纯美如山楂树一般的爱情吗?”

陈宫想了想:“也许有吧,不过我没遇上。”

爱情有时徒有虚名,深圳的爱情来的快,去的也快。男女双方完全是因为寂寞才走到一起,又因为彼此熟悉产生厌倦而分手,有山盟海誓,却没有天荒地老。无论是山盟海誓还是天荒地老,都是骗人的,同时也骗自己。

陈宫的话让我沉默良久,陷入思索。小丁姑娘已经淡去,爱情也跟着灰飞烟灭。我也不会再去暗恋某个姑娘,对我而言,再好的姑娘也及不过小丁姑娘。而且我觉得,暗恋实在是傻X才做的事情,好比一把对准自己心窝的刀,最后受伤的只能是自己。

以前我暗恋小丁姑娘,这说明我很纯洁;现在我认为自己很傻,这说明我已不再纯洁。不记得哪个家伙曾经说过,爱情是天时地利的迷宫,错过了一次,便永不会再来。悲哀的是,我已经错过了。

***

父亲几次打来电话,通话的内容千篇一律,他不断要我回去,我不断地打哈哈。我不是不想回家,在外漂泊了四五年,谁要说自己不想家,那是鬼话,鬼才信。我也不是不能回,经历过那么多的大灾大难了(这话并不夸张),对于名利也看得淡了,不一定要“衣锦”才能“还乡”。我是怕回了家以后,无法适应新的生活模式。

我在深圳的生活很悠闲,也非常简单,无非上班下班,上班干活,下班玩乐。假如我回了家,在家乡生活,子承父业做了农民,娶个农村女人过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那我不干,也干不了。但我找不到一条两全之计,只能暂且这么僵着。

世界躺在三个朋友的死亡上,像时光一样逝去的东西不会变成生命。大地卧在脚下,我走在上面。时光会有褶皱,父亲慢慢老了。我也在一天天地变老,对于很多事情不再那么关切和热心了。

老九表哥有回红光满面地对我说:“你的稿子有出路了!”他看我好象没听懂的样子,于是挽起袖头加以解析:“一,我们主管说了,两年以后,也许政策放宽了的话,他就给你把书出了;二,我帮你联系了一家文化公司,主任编辑说了,如果你能拿出六万块钱,他就能给你把书出了。你看哪一条路更适合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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