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独的人是可耻的+番外(48)
老九追问什么麻烦,我说:“前面都挺顺,就是不知该如何收尾。”
“该咋收咋收,又没人拿枪逼着你怎样。”
“小说写好了,”我提出了我的疑虑,“我担心没有人认可。”
“你只管写,我相信你能写好,我表哥也很相信你的。”老九肯定地说。
陈宫帮我向厂主管请了两个月的病假,后来又补请了一个月,我却告诉陈宫,我不想在制奶厂干了。陈宫不解:“领导待你不薄啊,你的奶挤得也不错,干嘛不干了?”
“我实在不想再看到老毕那孙子了。”我说。
“这又是为何?”陈宫问。
“这畜牲玷污了我最心爱的姑娘。”我咬牙切齿。
我把那天跟老毕去喇叭街快活的事情一五一十地说给了陈宫,然后我说:“难道说这都是命里注定吗?”
陈宫竟为老毕开脱:“罪不在老毕啊,怎么能说人家玷污了小丁呢?人家拿钱找乐子,是付了钱的啊,他们在做交易,小丁也没说不同意啊,你还把人家给恨上了。”
我一下子陷入失语的状态,是啊,我怎么能怪老毕呢,他们做那事,完全是双方自愿的呀。想到了这点,我倍感空虚,觉得以前死死坚守的东西原来是那么地不堪一击。天使也要生存,女神堕入了红尘。
这世界怎么可以这样?!
以后我就在家中养伤了,陈宫全权负责我的饮食起居,可他却不愿意自己是个义工。陈宫说:“我每帮你买一次饭、洗一件衣,我都记下来了,世上没有吃白食的好事儿,所以吕树你给我记住了,我为你做的每一件事,将来你都得加倍偿还!”
这话吓到我了,我反复劝戒自己,能不麻烦陈宫,尽量不要麻烦,不然以后会给自己造成更大的麻烦。比如平时都是他帮我买快餐,我就问他要了个快餐店的电话,饿了的时候我自己打电话让人送来;比如平时都是他帮我洗衣服,基本上三天一洗,为了尽量免除后患,我不得不特别的爱干净,以减少陈宫的洗衣次数。至少大小便的解决,我就完全不用依靠陈宫了,自己搞定。
为了打发无聊时光,我请老九帮我去书店买了套《王小波全集》,这种小事我是不敢麻烦陈宫的。众所周知,王小波是个伟大的小说家,甚至可以说,他是个文学大师。他的小说读来有趣、好玩,令人不忍掩卷。看了他的小说,想必你会有此种感受:读了王小波,天下无小说。但是我觉得,他的小说远没有他的情书写得好。他的小说充满了智慧和理性,他的情书则写得至情至性,字里行间沸腾着孩子般的纯真、忧伤、顽皮、稚气和无助,这才是真正的王小波,而不是那个特立独行、牛X烘烘的王二。
痊愈以后,我每天泡在网吧里专心写作,制奶厂里的差事我是坚决不干了。我并没有想有朝一日成为王小波二代,我也没那个实力,我只是在尽力地书写我的生活,抒发我的情感。在我的小说里,我写到了我因为追求不上小丁姑娘故而觉得生活无望,然后想一死了之,结果几次寻死失败的过程。
小说里的小丁姑娘当然与现实中的小丁姑娘有所不同,至于哪几点不同,我也说不大上来。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小说里的小丁要比现实中的小丁更加完美,更加惹人喜爱。
但是后来我发现,这样写并不好,现实中的我肯定不是小说中的我,虽然两个“我”同样内心充满绝望,但现实中的我还不想死。打个比方,小说中的我是个浪漫的行吟诗人,而现实中的我则是个庸俗的文学青年。相对而言,诗人的心都是比较脆弱的。
小说写到了诗人写的诗没人看,心爱的姑娘又离他很远,于是他悲观绝望,踏上了寻死之路。这说明小说快要结束,因为主人公的生命即将OVER。你不用担心一个人死不了,只要这个人一门心思找死,老天爷总会让他如愿以偿。小说结束了,我就可以向老九表哥交稿了,也就不必在为这事大伤脑筋,也就是说,我可以给自己放个长假了。
不过我突然改变了主意,我不想最后写得那么悲情,我担心太悲情会让读者觉得太压抑。于是我给小说另设了个结局,这个结局也是我希望看到的,尽管它不是很现实。
我这样写道,经过百般打听,我得知了一个可以一次就死掉的方法,而且能让你死得爽爽快快,绝不会再横生枝节。那就是拎一把杀猪刀,单挑小刀会。小刀会是我们这儿方圆五百里最大的一个黑社会联盟组识,也可以说是窝点,据吹里面的会员个个心狠手辣、杀人不眨眼。试想,我去挑战他们,简直无异于鸡蛋碰石头,那是有去无回、必死无疑的。
向死之人怕个锤子,我他妈的还真就去了。
当然,去之前,心里有点犯怵,喝了三两二锅头为自己壮胆。杀猪刀自然没有,这工业园里很少有屠户――我花了十六块五毛钱在地摊上买了把不锈钢菜刀。这刀最大的特点是不快,刀刃是平的,但我无所谓,我本没打算杀人,我的目的被人杀。这刀只需要起到吓唬人的作用就行了。就像我们中国制造的核武器一样,不一定要用,但一定要有。
很快,我来到了小刀会门前,口出狂言要灭了他们,几个会员看看我,没理我,把我当成了疯人院的资深病号。我很气恼,扬起菜刀,对准一个男人的屁股就砍,尽管没砍到,但把那人吓住了。他一个口哨,十几个手握凶器的同党们从门内杀出,这时我想,这次我是没跑儿了,插翅难飞啊。
遗憾的是,他们并没有很快把我杀掉。
他们用小刀像削铅笔一样把我的衣服削个精光,让我出尽了丑。我大声恳求他们杀我,他们却推脱说:我们没这个权利,一切等老大定夺。他们的老大是个黄牙,我就求这黄牙把我杀了。黄牙抽了半天烟说:“好吧,我成全你。”
我说:“赴死之前,有个不情之请。”
黄牙说:“说来听听。”
我说:“我要为我心爱的小丁姑娘写一首诗。”
黄牙不信我会写诗,让我当场写来。我提笔快速写了一首,黄牙惊叹:“乖乖,比当年的曹植七步成诗还要牛X啊。”
我发出冷笑:“曹植算什么,我都写了上千首了。”
黄牙登时钦佩不已,说他曾经也是个诗歌爱好者,也写过诗,只不过后来半途而废混了黑社会。我说:“只可惜这些诗无人问津啊。”
黄牙问为何,我便坦陈了发表的困难。
黄牙当即拍板:“不就是几万块钱吗,这就不叫事儿,你有多少诗,都拿出来,老子替你出诗集!”
就这样,黑社会头目黄牙成了我的朋友,也成了我的很多诗的第一读者。他大方地从小刀会的办公经费里拿出了十万块为我出版了三部诗集,又拿出了十万块给我做包装宣传,半年之后,我成为了中国继汪国真之后又一位极具流行潜质的诗人。我的诗歌征服了数以万计的少女的心,粉丝不计其数,其中就有小丁姑娘。
于是某天的某个下午,风吹杨柳,花香醉人,我胸前挂着“著名诗人”的牌子,一路朗诵着自己的诗歌来到小丁姑娘面前。在我的身后,跟随着数以千计的打工妹,她们都以羡慕的目光看着小丁姑娘。
我说:“你可知道,静下来想你,觉得一切都美好得不可思议。”
小丁姑娘说:“我跟你有同样的感受……”
我说:“你可知道,我想你想得都快要发疯了呢。”
小丁姑娘脸红不已,更显得娇羞可爱。我拉起她的一只手,无比深情地吻了下手背,我轻轻地说:“亲爱的丁,做我的老婆好不好?”
小丁姑娘笑靥如花,摇摇头说:“不好。”却一下子倒在了我的怀里。
这一刻,我和小丁姑娘成了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第44章 著名诗人
每个人心里都装着一个秘密,我非圣贤,自然无法例外。
我发现我很丑。不是一般的丑,是丑到不能再丑、没有最丑只有更丑的那种丑。在我的卧室内,有一块平面镜,紧贴在门后的墙壁上,我躺在床上,就能看到它。
这块镜子不是我买的,也不是陈宫买的,我和陈宫租下这套房子时,它就已经存在。我每天起床之后,所要面对的第一个东西,就是它。当然,面对它,也就是面对我自己。我从里面看到了自己,有时候很难看,有时候很不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