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以为我错了,在这个物欲横流,感情廉价的社会,本不该保持着童心,本不该做着公主梦。可是,我又多么的幸运,宋连他重拾了我的梦,还担保让我肆无忌惮的继续把这个梦做下去。
我承认,我一直都是幼稚的,但又不得不感谢这份幼稚,是它让我等到了宋连。
“啪。”突然房间的灯亮了,我和宋连同时望向门口。
“啊,不好意思,实在不好意思,刚刚我听到楼上有动静,还以为招耗子了,打搅了,你们继续~”李阿姨连连摆手,又关上了房门。
“看来明天得让阿姨回家了。”宋连勾着嘴角说。
“那个,上次在海边你亲我来着,当时我喝醉了,没多大感觉,现在你……你能再来一次么?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那是我初吻。”
说完这些话我就后悔了,感觉这样会显得我太随意,太轻浮。
我低着头,不敢看他的表情。
半晌,他说:“那不是第一次!”
“嗯?”我正抬头。湿热的唇便靠了过来。
第14章 魔鬼训练 念故人包
新的学期开始了,我如愿的转了系,进入艺术学院美术专业。可能是我天生聪颖,天赋较高,插班被安排在大三的学生里。一想起这些我就觉得好羞涩呢。
奇葩的是,虽是插班生,但是我要和新生一起军训。
说起军训,我的记忆还停留在初中那会儿。我永远忘不了那五天的野外探险。那五天,是我有生以来最悲凉最痛苦的日子。
提起这度日子,就得提到一个人。包大帅,一个一直以来,我说不上何种感觉的人。
包大帅,我初中同学。对他的印象从第一面开始就非常深刻。我小学时成绩并不优秀,中考走了狗屎运进入了我们那儿最好的中学。
爷爷说上了初中就和小学不一样了,层次更高,同学也更优秀了。我想着这么好的学校,进来的学生一定都很牛逼,我要低调一点,认真努力的学习,争取考个好的高中,再考个好的大学,最后再嫁个好人家。初中是我人生计划开始实施的第一步。
刚到学校的第一天,我就认识了包大帅。那是中午,我没有回家吃午饭,带了三明治。我边吃着三明治边预习下午的课程。“金丽芝。”有人叫我名字,声音还非常的好听,我顺着声音的方向望过去。
这一回头,不要紧,空荡荡的教室里就两个人,一个是正在吃三明治的我,另一个是穿着拖鞋,翘着二郎腿还抠着脚丫的他。我实在不敢相信,也不敢想象,那个好听的男声是从他嘴里发出来的。
然而面对一个抠脚大汉,我是吃不去东西的。我转过身不去理会他。谁知他又叫了我,这次的他把腿放在课桌上,还不算热的夏天,他穿了短裤,并且他小腿上已经开始长腿毛了。
也许那时候我还年轻,并没有觉得有腿毛的男生有多爷们儿,看了反倒觉得特别恶心。他瞧我看他,对我抛了一个媚眼,我嫌弃的扯了扯嘴角,又继续咬三明治。然而他当着我的面,把先前抠过脚丫手的食指伸进了鼻孔里。
我终于明白,他这是故意挑衅我。我二话没说,怒气冲冲地走到他面前,把手里没吃完的三明治扣在了他崭新的课本上。□□三明治和他课本的混合物的同时,还恶狠狠的说:“神经病!”
估计他是被我如此激烈的反应吓到了,身体不自觉的往椅背靠了靠,脸上还挂着牵强的笑容。
教室后门传来一连串的笑声。我才发现,原来后门口一直站着一堆看戏的人。
后来傍晚放学时他向我解释了。说他并不是故意这样对我,是因为和朋友争论,这是个看脸还是看气质的时代,迫不得已违背自己大大的良心这样做的。
他一直都认为这是看脸的世界,但他朋友不这么认为。所以让他做着不雅的举止,看对方的反应。他长得帅,如果对方反应过激,刚好证明这不是看脸的时代。
他说这次完全是个误会,归根到底只怪他长得太好看,不然这问题也不会轮到他来证明。
他还说我中午的反应真的吓到他了,说我是女中豪杰,有胆量有魄力。
我面无表情的看着他。在心里默默念叨:傻叉,我又不是外貌协会的。更何况当时我在吃东西,狗急还会跳墙呢。
出了教室,外面下雨了,我没带伞,他执意要把他的伞给我,我问他自己怎么办,他说他打的回去。我很无语,他要不说我差点儿被他感动到。
后来的确被感动到了,在公交车上,我确实看到他挽着裤腿,顶着书包在雨中奔跑。
因为一次闹腾,我和他熟了起来,后来他带我加入了他的朋友圈。都说人以类聚,瞧着他的朋友,我挺惊讶的,也终于明白之前那个事儿为什么让他来证明了。
他的朋友又多又杂,富二代,穷小子,校外小混混,各种人群都有。我也想不通,他为什么会跟这么多朋友交好,最关键的是他们之间都以哥们儿相称,他还是大哥。
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问他,他漫不经心地说:“因为我长得又高又帅呗!别忘了这是个看脸的时代。”说着他突然弯下腰,白皙的脸向我靠近,带着阳光般的笑容。
没错,他确实挺帅。简单的白色衬衫,黑色裤子校服,穿在他身上总有种不一样的感觉。学生时代的他还总是把包单肩背着,嘴里有事没事嚼个口香糖,或叼个狗尾巴草,有时还会抱个篮球。整个一放荡不羁的帅气校草形象。初中那会儿,有段时间他火得不行,我因为和他走得有些近,差点儿成全校女生公敌。
我们的分别是初二那会儿。军校来招生,每个班要推荐几个人去参加军训,最后五天的野外探险作为考核。据说训练我们的都是特种兵的教官,最后的考核会全程录像,并且特种兵司令还会全程观摩。
起初,说什么我也是不会去的,报名什么的想都不用想。结果爸爸妈妈和爷爷不顾曾经的一家之主奶奶的反对,毅然决然的把我名字给报了上去。包大帅也参加了。
就这样我们就开始了长达一个月的魔鬼训练。魔鬼训练还好,至少每天有饭吃有觉睡,最后五天的考核才是真正的丧心病狂。
前一天晚上,每个人发一个深绿色背包,背包里装好了我们野外探险需要的东西,除了这个背包我们不允许带任何其他包裹,也不允许在明天到来之前打开看。
鼓鼓囊囊的还不轻的一个大包,我还以为装了好多吃的呢,结果第二天才知道,原来真的是我以为。
十个人,五天的探险,现在回想起来历历在目,每一天都记忆犹新。
第一天早上天没亮,我们就被流放到一个森林里。夏天的早上还有点清寒,我禁不住打了个喷嚏。翻背包找衣服,这才发现包里装得都是乱七八糟的东西,比如手电筒,水壶,卫生纸……
一个吃得都没有。也就是说五天里吃得全靠我们自己解决。而跟在我们后面全程尾随录像的一群人,他们只负责看着我们,其他什么也不管,也不介入。
第一天吃的就成问题了,好不容易找到一颗桑葚树,吃了好几把桑葚,牙齿嘴巴都紫红紫红的。
野外探险的活动也挺简单,淘汰赛制。就是看谁能支撑到最后,并能成功走出森林。
夏日的森林别说多恐怖了,各种昆虫和蛇。第一天晚上我们在一小片旷地上扎帐篷,蚊子太多,我一个晚上都没睡着,第二天起来腿上起了好多包。
第二天腿开始酸了,也没有第一天好运碰到什么果树。我饿了一整天。晚上,包大帅竟然给我递来一只烤野鸡。虽然没油没盐,鸡也不知道弄得干不干净,但我还是吃完了。
第三天有两三人体力不支,晕倒在半路上,被跟在我们后面的监督员抬走了。
第三天的路更难走,要爬山。我裤子衣袖都被树枝划坏了,脚也磨出了水泡。包大帅砍了一根结实的树干给我,还嘲笑我是丐帮帮主的老婆子。我饿得受不了了,包大帅偷偷的塞给我一包方便面,我惊喜不已。急忙搭架子准备下面吃,结果发现没火。
想起之前看到书上说得钻木取火,我找来小树枝如法炮制。他走过来,一本正经的说:“干嘛呢?你进化得反祖了?傻不傻?”说着掏出了打火机,点了火,然后像看个智障一样的看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