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暖胜火(14)
“进去吧。”寇离声音轻飘飘的,如丝如缕。
她要是认真勾引起来,根本没有谁能够拒绝。
“嗯。”瞿准应下声,听到自己声音有些发哑,无端端渴的厉害。
寇离没有察觉,她带着瞿准走进屋里。
房间面积很大,上下两层都按照寇离的喜好装修。
一层是客厅和主卧,刚进门,地上全都铺了厚厚的长毛地毯。
暖灰色的毛柔软顺滑,看到就想在上面打滚。
寇离从旁边鞋架上找出棉拖鞋,扔到瞿准脚下。
而后斜斜倚在墙边,笑眼盈盈凝视混血。
“谢谢。”瞿准立刻领悟,弯腰解开鞋带,把换下来的运动鞋放进鞋柜中摆好。
小弟弟教养果然很好,寇离无意识想着,盯着他脚上的白色棉袜多看两眼。
混血骨相特别漂亮,即使隔着袜子,也能看出他脚掌轮廓很完美。
露出来的脚踝皮肤白皙,两边踝骨微凸,逼着寇离想扒光他,然后拍那种少儿不宜的照片,挂在卧室里当睡前背景。
瞿准换好拖鞋,眨眨灰眸,瞧着寇离。
“行,进去吧。”寇离扶着墙,曲起左腿,俯身把手伸到后面。
她脱掉自己的细高跟鞋,随意扔在玄关,又用同样方式扔掉右边的鞋,光脚踩着绵软的地毯,大步往里走。
走出去两步,寇离察觉到小弟弟没跟上来,转过去瞧了眼。
瞿准还停在原地,垂眸望着寇离随便乱扔的高跟鞋。
感受到灼热的目光,瞿准又把目光挪到寇离光溜溜的脚上。
寇离猜出他的想法,随意的解释,“换鞋太麻烦了,我在家里都懒得穿。”
她踮起脚尖,踩着毛茸茸的地毯,故意磨蹭两下。
涂了透明指甲油的脚趾,在斜洒进屋子里的阳光照耀下,闪闪发亮。
像揉碎的白月光。
“而且,我把拖鞋给你了。”寇离拖长调子,软着声说。
听到她的话,瞿准体内所有感官神经,都集中在脚上。
难怪感觉紧了,原来是她的…
瞿准冒出这个想法,盯着寇离的脚仔细端详。
他在书里看过‘三寸金莲’这个词,用来形容女子的脚。
他本来不怎么理解,现在却有些明白了。
寇离脚很精巧,目测可以整个握在手中。
瞿准是个教养良好,喜好健康,没什么性癖的人。
从现在开始,他觉得自己恋足…
而且,症状挺严重。
“哈哈哈!”寇离始终观察混血,注意他表情变化。
混血太好玩了,自己说的每句话,都能勾起他相应的情感波动。
寇离渐渐上了瘾,笑得特别张狂。
“放心吧,我买来还没穿过。家里没有准备别的拖鞋,才拿出来让你用。”寇离停在楼梯边,扶着栏杆停在那里,轻笑着解释。
“我没有嫌弃你的意思。”瞿准朝她走过去,再次表明自己立场。
“话别说得太早,如果我有脚气呢?”寇离故意捉弄他。
瞿准瞧了眼那双脚。
白皙干净的小脚丫,踩在深褐色实木楼梯台阶上,形成强烈的视觉的对比。
果然,很符合自己性癖。
瞿准没有直接回答,而是说,“你不用为了试探我,而诋毁自己。”
“呦,学聪明啦?”寇离见他没上钩,轻佻的飘了个口哨,带瞿准爬上楼梯。
往上走的同时,寇离跟他介绍房间构造。
“我啊,是个懒癌晚期。当初觉得爬楼梯太麻烦,就把自己房间和办公区域全都安排在一楼。”寇离扒住楼梯栏杆,指向玄关右边半掩的房间门,“那是我的卧室。”
“嗯。”瞿准应了声,表示了解。
寇离接话继续说,“我的床很大,你住进来以后,可以经常过来…”
她半晌不往下说,瞿准等得着急,用气音催促,“嗯?”
“坐坐。”寇离慢条斯理补充后两个字,斜斜瞄了眼瞿准,“你以为什么?”
瞿准抿了下唇,没有立刻回答。
寇离以为他又要沉默逃避话题,本来没打算继续调戏。
过了几十秒,瞿准干净清冽的声音响起,语气相当斯文。
“寇离,你分明没有那个意思,不要总说让我误会的话。”
寇离没想到他会反击,还用这么正经的方式。
“你又不是我,怎么知道我没有那种意思?”寇离两步跨上楼梯,居高临下俯视他,伸手过去捧着瞿准的脸,“我挺喜欢你。”
瞿准没有躲避,直条条戳在那里,任由她调戏玩弄。
“你长相特别招人喜欢,尤其是眼睛…我第一次看见你的眼睛,就想跟你睡觉。”寇离用指腹轻轻触碰瞿准的眼角,缓缓拨弄他的眼睫,像是把玩男友手办。
瞿准让她弄得痒,眼睫轻轻颤了下,像黑色的翎羽,轻轻拂过寇离心尖。
“说真的,我想睡你。”寇离厚颜无耻的说。
瞿准握住她的手腕,迈开长腿跨上台阶,没有因为寇离放浪的发言,有太明显的情绪波动。
他凝视寇离,看清楚她眼底的火焰。
瞿准曾经以为,自己能够惹火上身,任她焚身。
试了几次之后,才发现寇离只会虚张声势罢了。
简单来说:就是只负责点火,压根不管事后处理。
“你只是想想而已。”瞿准指出问题所在,“又不会把想法付诸实践。”
糟糕,忽然让混血看穿了!
理论的巨人寇离有些慌,她很快又平静下来,挣开瞿准的手。
“行吧,我暂时不闹你了。”寇离背过手转身,装模作样的恐吓他,“反正你住进来,就逃不掉了。”
瞿准目光从寇离的腰身,挪到她肩颈部位。
她刚脱下外套,只穿了一件轻薄的低领长袖,暴露在眼前的白皙脖颈,又唤醒瞿准新的性癖。
真想咬一口。
“嗯,我不会逃的。”瞿准淡淡允诺道。
二层的书房和次卧,常年没有人居住,摆设家具都很新。
前几天,寇离跟瞿准谈完合住的事,回来后便请人把房间里里外外打扫干净。
黄昏的夕阳洒在窗户上,晕红了整个书房。
书架上整整齐齐摆着许多武侠小说,还有类似于《上下五千年》之类瞿准或许感兴趣的书目。
踏进书房的瞬间,瞿准不可思议的对这个屋子萌生了归属感,迫切的想要搬进来住。
“我住进来,真的不会打扰你吗?”瞿准再次跟她确认。
“合住肯定会互相打扰,但是相比之下,你可以带给我更多满足。”寇离见他对房间,也跟着雀跃起来,“喜欢就住进来吧,我每天看看你,就会有热爱生活的动力。”
原来自己对她如此重要。瞿准答应下来,“那我请人把东西送过来。”
寇离顺嘴问,“请谁?你家里人都在国外吧?”
如果不是没有家人,他怎么会苦逼兮兮住几个月酒店。
“我…”瞿准正准备解释。
寇离却自己想通了,点点头说,“哦,你是混血,在中国有亲戚也正常。”
瞿准又失去了解释的机会,只得默认寇离的说法。
“等等,你混的是中国血统吗?”寇离又冒出新的问题,“混了多少啊?都是哪跟哪的?”
“寇离。”瞿准叫住她,严肃的要求道,“请不要把我的血统,当成什么神秘配方。”
“…非常抱歉。”
作者有话要说:沉迷研究混血配方的寇离:发出想要混血的声音。
瞿准:或许,你可以跟我生一个?
寇离:按照概率和遗传学原理,我跟你的孩子,血统会稀释。所以…
瞿准:……我下线了,再见。
第11章
晚高峰期堵得厉害,寇离回到住处时,比平常晚了半个多小时。
初秋的黄昏洒在院子里,通过银白色跑车前盖,浓稠的橘红色调直直映入寇离眼中。
空旷好几年的车位终于派上用场,寇离绕着款式很新的奢华跑车转了半圈,迅速意识到:
混血已经搬进来了。
她靠近屋子,听到里面传出谈话声。
“箱子摆在墙边就好,我自己收拾,麻烦你了。”瞿准声音很好分辨,温和干净,宛如四月间清冽和煦的春风。
相比之下,杨昊浓重的东北腔更显得粗犷随性,听起来特别豪爽,“箱子都挺重的,哥帮你抬到楼上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