雏雁(31)

作者:李庸和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雏雁》作者:李庸和文案:我中年时候,已做了姥姥。我给我的孙女儿取名别花,我祈祷她别开这花花世界,我祈祷她别开那些曾经让我心有余悸的那类人。我成了我前半生里最讨厌的长辈。点击展开

我麻子脸顿时热了,宋元明也白净脸变粉脸,恍然大悟说,怪不得小山坡的狗男女们都不来这儿了,原来有老师守。还说今天老被人记着,恋爱不顺。

我和他在生活上虽然熟悉,一亲嘴儿依然红脸,谈恋爱谈得略保守,但双方大抵不嫌保守的,每天都在热恋当中,保持着害羞,相当美好。

我们最后倒是没在操场上多晃,免得遇到平头哥惹麻烦,被追得跟丧家之犬一样,我认为是丧家之犬,无趣的宋元明觉得有趣而已。

在小卖部买了好些吃的,就坐在长廊里悠悠地吃,我喝多了水,去了厕所一趟,出来洗手时发现鞋带散了,蹲下去仔细系好了再起来洗手,漫不经心掠过几眼镜子,忽地感到眼熟!我怔怔盯着镜子里那女同学,她校服里穿了浅蓝格子衬衫,后头编了低低的麻花辫子,我从镜子里回神过来一盯脚,赫然是帆布鞋。今天早上没睡醒,没曾注意到穿了什么鞋。

想起宋元明这一路上描述初恋时,笑得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笑里总夹杂了神秘和耐人寻味,难怪使我心底产生怪异感。我这下总算明白了过来,杀回去就痛打了他一顿,报复他一路上将我当傻子似的调侃,让我眼下臊得慌。原来我才是他正儿八经的初恋,他以前那些单相思都是不算数的,还恨自己以前勇气不够,没敢给人家表白。

他还说,梯子是无意间看见就临场发挥的,那确实是平头哥的逃学梯子,被他借花献佛给我这个初恋方便一下,没想到梯子不争气,只好让它死亡,既可以哄初恋,又可以减少梯子主人的逃学次数,是一举两得的美事。

他这样好的口才,让我觉得平头哥也不算冤了。

第13章 皆可选

对于我是他初恋这回事,很长时间内我都在处在不可置信当中。

渐渐相信这件美好的事以后,我既然是他的初恋,就义不容辞去做很多让他深刻的事了。我是说,有时候我会清楚认识到自己的位置,担忧将来我们无法一路走到底,而想让他对我深刻,是一种怀着恶意的使其刻骨铭心。如果他没有和我在一起,我要他记我一辈子。这是我曾经稚嫩又好笑的执着。我这个人一旦认准了某个男人,想的就是嫁给他一生并照顾他,成为兼顾工作和家庭的贤妻良母。我不觉得在我身上会出现感情疲惫的时候,但在对方那里很不确定,我的仰视带来的弊端是时不时浮现的危机感。

我尽量使自己不那么保守,尝试主动些,我还和他同chuáng共枕,但并没有踏破底线,察觉他和我躺在一个chuáng上会出现生理失眠,我却睡得和死猪一样,也就没怎么睡一个chuáng了,大多分帘而睡。

隔着一道帘子,晚间我常常和他谈心,引导他将不快说出,希望他会依赖我。

有一天我甚至对他说,还需要人体模特吗,我可以……我可以做你的模特。这是他以前提过的,画过男体模特,还没画过女体模特,心里遗憾。我当时羞愧得装聋作哑,这件事我在心里的确磨了很久,他不qiáng迫人,只是不经意表达一些自己的想法,要是我没有反应,他就很少再提了。

我可以做你的模特。当我说出这句话,他那双眼里冒出的激动简直像刻板父亲提前见到了亲生骨肉,而又得表现得平静,缓缓流露欢欣。对于有些人来说,出卖艺术是他们的衣食父母,对于宋元明来说,艺术是他永远不可能出售的骨肉,即使闹了饥荒,也准儿割肉喂子,或者将艺术存于襁褓中。

我第一次要做他模特的时候,光是脱衣服那层我就抖了好久,他见我身体反应并不接受,叹气叹了一半止住了,默默过来捡起衣服给我穿上。他给我穿衣的中途,我握住他的手,对他说,我就是冷,缓一会儿,缓一会儿就好了,你退回去画。

他没肯,掰开了我的手。他将他的嘴若有若无贴在我头上宽慰说,我等你,顺其自然。你看我们的感情也是害羞的,不能qiáng迫的吧?

后来在某一晚月色里,黑夜与遮掩物替我克服了一大部分心理困难,我的身体才自然了一些,至少没再发抖。屋里没开灯,拉过半边纱帘若隐若现挡住了我的luǒ体,借着窗外清huáng的微弱月色,他坐在chuáng畔执笔,一丝不苟地进行人体素描。

窗外那冷光小心翼翼流连在我皮肤上,他的目光也一寸一寸而至,似乎微微颤抖着,连带着他的眼皮和睫毛也在颤。我身体时凉时热,外界的通感如冰柜电源和点火开关,源源不断在我身体上冰着火着,我僵硬得像打针后那阵儿的肌肉硬化,无法控制它的别扭,但我的一动不动,恰好方便他素描。至于线条方面的美感,一定非常欠缺,但他没有批评过我一句,甚至没有叫我要如何如何摆姿势,从我坐在窗边准备好了,他便全神贯注开始描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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