雏雁(17)
我第一次工作,更别说是在那样的地方工作,三天两头出点小差错,被骂是在所难免的,人未免要垂丧一些。初时那些天一回到公寓里,他一旦察觉到我的情绪,比我亲姥姥还姥姥,又是倒水做饭,又是开导鼓励。我后来能渐渐稳定,少不了他的心理辅导。
宋元明还会发短信督促我去商场,他下课早的话,会在我下班时来接我一道去,这倒不能算约会,只是他担忧我在公司的穿着不合宜,态度严肃地说得搭好衣着,一个员工的仪表是对公司的尊重。再说这是他推到前辈那边的人,他是要负责任的。我就不能再有推脱的理由了。
然而每每到了试衣服偷看价格的时候,我总能感受到那来自内心无比诚实的惊悚,从而想方设法找借口逃离,比如我不喜欢这件衣服啦,不适合我啦,去看看下一家云云。
后来次数多了,宋元明也察觉到了我的小九九。于是他带我去了另一家价格亲民的服装店,又说要送给我初入职场的礼物,让我不要太有负担。他送我一套,我再买一套,先暂时换着,等到了后面我想看了想买了再来也不迟,那时候他就不奉陪了,由我自主选择。后来我的确在他没提醒的情况下,反而请他帮我一起看看,来买质量好些的衣服了,也不过是因为职场里人对我穿着的窃窃私语,以及她们光鲜亮丽的对比,促使我去的。
宋元明说得没错,人都是要体面的,穿着考究了,jīng神气也会变好,更容易代入职场角色。
往往购物以后,他一定是会请我去吃小食的。我们在路边等待一个新疆人烤羊肉串,一边把冻得发红的手放在火上取暖的时候,我看似云淡风轻实际上很重视地问他,你为什么对我这样好,除了姥姥、宋老师和容芳,你是第一个对我这么这么好的人。
宋元明被烧烤的气味儿给刺激,一时呛到了,他转过去一阵咳嗽,顺气后说,是小叔让他好好照顾我的。
这样啊。我有些拖腔拉调。
他抿了抿gān燥的嘴巴,轻嗯了那么一小声,几乎淹没在了烧烤的滋啦滋啦声里。
我们倒没有在温暖的店里坐着吃东西,习惯于迎着冷冽的寒风一边吃一边说笑,走路的快慢都已是最不要紧的事。他说过,在外逛的时候不用那么赶,享受当下就行了,我们可是有公寓的人。
我喜欢他说,我们。
我们常常吃着小食走到公园的河边,走累了,就停下来坐在草坪上,一起静看河里浑浊的夜水。即使有时手握冰冷的矿泉水或者什么也没有,我们也能坐着呆上一会儿,但那样嘴巴要寂寞些,于是话就更多了。
我吃小食的话,会把嘴吃脏的概率很大,他则在身上四处找纸,找到后分成均匀的一半,他一半,我一半,要是还不够,例如我想擦个鼻涕,他就让我在原地等着,自己小跑去了附近的商店买纸。有一次我在马路牙子上踏脚等着他,路边骤然停下了一辆黑亮的私家车,离得我很近,影影绰绰看见里面坐了一个龇牙咧嘴笑得一言难尽的大光头,我登时猛拔腿就跑,唯恐后面有什么坏人追上来将我抢到车上去,使我重回深山老林里。
那光头师傅降下玻璃窗后,分外委屈地骂,神经病!问个路而已,至于吗?我长得有那么可怕吗,你这是在明目张胆的歧视我是个秃子!秃子怎么你了?!你小学班主任是秃子吧?!
我只是边跑边回头,给自己找了一连串乱七八糟的借口回应,我内急!我没有急支糖浆!我也不是本地人!
……我是个连广告都能看得津津有味的人。
自宋元明给我讲过女大学生被抢的事,只要有车在我面前停下,我从此以后就是个反应,哪管什么三七二十一,拔腿就跑是我预防危险的保险招式。他讲的那些案例,已深入我心造成qiáng大的影响力,使我身上的各路器官一嗅到丁点儿的危险,即有了电路太过通顺般的过敏反应,我由此也成了很多问路车主眼里的神经病。
平常的晚间没有宋元明陪伴出行,我大多是不会出门的,即使是白天我也不太会出去独自闲逛。更何况在城里除了宋元明,我没有真心的朋友,也没有和蔼的亲人,工作稳定下来以后通常就无所事事了,是一种感到迷茫的无所事事。
这个时候,我想起了一个足不出户的女人,这当然不是我自己,而是另一栋楼的303户。我某次提起过她,就随口问了问她家里有没有人来看她,有没有邻里关心她。宋元明道不清楚,有可能是背井离乡出来打工的人。我于是将她记得更深了。
他还说,城里住得近的人没有乡中邻里互相那么亲热,要冷漠一些,各管各的,不怎么搭理对方,也不会串门。两种情况都有好或不好,不过都有一个喜欢讲闲言碎语的通病。